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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冲:8月前提金融消费纠纷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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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管中维台北8日电)银行通路销售本业外金融商品日增,其消费纠纷问题引起关注。台湾行政院金管会主委陈冲今天表示,规划 8月前提金融消费纠纷评议制度,预定将涵盖相关问题。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审查保险法第 107条修正草案,立委关切银行通路销售保单议题,陈冲答询时作前述表示。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孙大千质询,最近银行通路变成保险销售重要管道,第一线银行行员或办事员对民众销售保单,金管会有无具体规范?

陈冲指出,银行行员若从事银行保险业务,必须要有保险业务员执照及保险专业,以及后面要有保险顾问提供指导,不是随便卖,也不是完全没有保险知识即介绍。

同时列席备询的金管会保险局长黄天牧答询指出,银行行员是因银行投资保经保代公司,因此是银行行员也是保经保代业务员,是双重身份,保经保代业务员部分是以业务员管理规则处理。

黄天牧表示,或许有少数销售个案有需要加强之处,尤其银行与保经保代权责划分是需要加强之处,希望银行部门对保经保代的管理能在专业上更熟悉及负责任,并希望可以朝这个方向继续加强,现阶段已有规定要求。

黄天牧并表示,对于第一线从业人员销售保险,金管会要求要有证照,且要有明显区隔,让民众了解购买的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商品,不是银行的保险商品。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费鸿泰建议,除了考试资格规范外,银行理专销售非银行商品,包括连动债、私募基金及保险商品等,均应录音存档,听录音可以听出是否为误导,以厘清如何赔偿。

对于理专销售非银行商品应录音一事,陈冲表示,应该可以做得到。

陈冲并表示,金管会正在着手规划,8月前提出金融消费纠纷评议制度,预定会将相关问题涵盖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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