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同善堂业权再起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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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安琦澳门报导)6月7日下午3点,澳门调记利成木行假富豪酒店就与澳门同善堂的业权纠纷再次召开记者会澄清有关事宜。

利成木行负责人翁柳清代表翁氏家族在记者会上表示,自2007年5月接到同善堂要求利成木行在规定的期限内迁出上址的信函后,他们已多次走访政府各有关部门,甚至两度写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寻求帮助。2年来,翁家不断查阅资料,有关资料显示当年同善堂值理串通木行伙计冒名签署文件,在翁氏家族完全不知的情况下,将翁家祖转入同善堂名下。

翁柳清又表示,去年同善堂通知翁家已入禀法院,向他们全家十人提出起诉,以阻碍其发展计划为由,向每人索取1亿7仟万,合共17亿的赔偿,今次因翁家在2008年10月1日,向澳门特首办递信,恳求特首帮助,又被同善堂入禀法院,以诽谤为由赔偿300万,多亏得到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使得翁家免于恐吓。

翁柳清又表示,在她走访过程中,找到一份同善堂给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局的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中称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工务局为甲方,澳门同善堂为乙方,内容为,乙方将其名下地段物业,一幅位于澳门提督马路1-3号,面积为1755.34平方米之土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合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将在地段发展后拥有200个经济房屋单位。

但澳门政府到现在还没有与同善堂签署此协议,目前,有关业权纠纷正等待法院审理。

背景资料

木行自1927年起经营,1948年由于祖父翁仕周转不灵,将合共149.68平方米的1号及3号两间房屋售于同善堂。自那时起,翁家一直付两间房屋的租金于同善堂,当时已讲明翁家后人可以永久居住上址,直至2007年5月,接到同善堂要求利成木行在规定的期限内迁出上址,翁家方知1号至3号地段1755.34平方米的土地,为期50年临时占用的业权已转为同善堂名下,当年只是出售两间屋,并没有卖地,翁家人觉得被欺骗。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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