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游说法的阳光 照不进台面下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邱燕玲、林毅璋/台北报导〕游说法自去年8月8日实施至今将满一年,民进党立委黄淑英昨与多个民间团体召开记者会表示,游说法实施后发生许多问题,不但造成守法民众的困扰,多数游说活动仍在台面下进行,形同“虚设的阳光法案”,未来将邀民间团体召开公听会,提出修法版本。

台湾内政部表示,迄今年6月底止,全国游说案件核准登记件数为一九七件,未来内政部会广纳意见检讨执行成效。

黄淑英指出,她检视政府机关网页发现,目前有受理并核准游说登记案件的机关,仍有总统府、卫生署、退辅会、考试院等未将游说案件资讯公开;卫生署、国防部、退辅会、考试院均未设置游说专区,一般民众要申请游说登记,无法从网页上得知申请窗口的联络方式,“连政府都无视于游说法的规定!”

黄淑英批评,该法施行后不但受托游说登记者少,游说准驳由政府自由心证,主管机关也便宜行事,曲解书面游说定义,加上文书作业繁琐,徒增民间团体困扰。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执行长林?正说,游说团体去登记后也没人管,此法“干脆废掉算了”。

台湾女人连线秘书长蔡宛芬表示,游说法让他们这些民间团体常游走在违法边缘,但该曝光的游说动作依然没看到,反倒让守法的团体更困扰。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质疑,总统、行政院长与钜富、商人餐叙,商人建议要减税,“这有没有受游说法规范?”只有自由心证!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蔡季勋认为,该法对游说者的规范大于被游说者,被游说者只要不喜欢就拒绝,把游说法当挡箭牌。

对外界认为游说与陈情的界限难以分辨,内政部指出,两者在法律依据及标的上均不相同,并无所谓限缩游说定义一事;我国游说制度设计与美国、加拿大“仅规范专业游说者”不同,因为将一般人民的游说也纳入规范,所以增加了许多执行的难度。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