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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部:要求地方政府 选书权留给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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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2日电)台湾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昨天裁定不受理台北市政府提起国中小教科书“一纲多本”涉违宪释宪案。教育部今天表示,将函文要求各县市政府依法行政,保留完整、独立选书权留给学校。

台北市政府提起“一纲多本”涉违宪案,系因台北市长郝龙斌上任后大力推动国中小教科书“一纲一本”,教育部于96年4月两度发函要求台北市政府依国民教育法第8条之2第2项规定,依九年一贯课程教科书“一纲多本”精神,让各国中小自择教科书,否则以违法论处,台北市政府因此声请释宪。

大法官会议裁定指出,国民教育法属中央法律,解释原则应以中央主管机关见解为主,地方机关如要声请释宪,也应由上层机关层转,决议不受理。

教育部国民教育司司长杨昌裕表示,其实不只台北市政府,过去也曾有部分地方政府办理“教科书评选”,再将评选结果公告、通知给各国中、小学,试图影响学校选书,都有违法之虞。

杨昌裕说,部分地方政府推动“一纲一本”是因家长担心子女因“一纲多本”要读多个版本教科书,升学压力因此增加。但经过近年多次基测考试,证明基测考的是学生的“基本能力”,而非“课本上的知识”,与国小、国中选读不同版本教科书无关,不少家长观念已有改变,要求“一纲一本”的呼声已减弱。

教育部将在收到大法官会议裁定书后,发函给各县市政府重申应依法行政,确保各国中、国小自主选择教科书权利。

杨昌裕强调,若县市政府仍一意孤行,除扣发教育补助款外,情节严重者,不排除移请行政院处理,由行政院出面要求县市政府废止或停止指定国中小教科书“一纲一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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