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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雇主有预防性骚扰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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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9日电)现代妇女基金会今公布网路问卷调查结果,约13%女性业务受访者在拜访客户或应酬时遭遇人身安全威胁。劳委会主委王如玄提醒,雇主不仅有预防性骚扰义务,还有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王如玄表示,过去男性认为业务员人身安全属于女性议题,事实上这是劳工议题。外务工作较常发生敌意工作环境的性骚扰,根据性别工作平等法,劳工执行工作,雇主有保护责任,否则可处雇主新台币10万元至50万元罚锾;而且依据民法,雇主还有损害赔偿责任。

王如玄表示,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已提供劳工免费请律师打官司的诉讼扶助专案,要让雇主知道,企业不能只利益挂帅,还有义务。过去认为机械、高空工作才有安全问题的观念应该要打破。

现代妇女基金会搜寻2004年1月至2009年7月间关于业务员人身安全相关新闻报导37件。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长姚淑文指出,分析显示,95%被害人为女性,大部分为预谋性犯案,案发地点多在加害人住处或工作地点(41.7%),显示前往对方私人地盘是较易发生危险的地点。

现代妇女基金会并于今年8月11日至12日,对500名需要独自前往拜访或接待客户的女性业务进行“人身安全网路问卷调查”。约13%受访者在拜访客户或应酬过程中曾经遭遇人身安全威胁,其中大部分是遭遇对方言语、肢体的性骚扰,其次是过度追求。

另一方面,24.8%受访者的亲友、同事在拜访客户过程中曾遭遇人身安全的威胁。

现代妇女基金会上述网路问卷调查是在95%信心水准下,抽样误差为正负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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