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實施 開車禁打大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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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8日訊】開車禁打大哥大,以及開車時駕駛與前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等交通新法,將自九月一日起實施。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最近研擬執法方式,當汽、機車駕駛人在路口,或塞在車陣中行駛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就要被罰。

  據中時電子報報導,根據新修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行駛於道路上,駕駛人或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將處駕駛人新台幣一千五百元罰鍰;另外,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三千元,機車騎士處一千元罰鍰。這兩項新修正的法規,即將在九月一日起實施。

  對於即將實施的交通新法,交通大隊已訂出執法方式,在開車禁用大哥大部分,若汽、機車駕駛人在路口停等紅燈時或塞車在車陣中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車輛雖無行進呈停等狀態,但都算違反該項規定,取締的方式則採攔停與照相舉發並用。交通大隊指出,若汽、機車駕駛人停在路邊紅、黃線撥接手持式行動電話,不算違反上述規定,但停在紅、黃線卻屬違規停車,仍將依違規停車的規定處罰。至於汽車在行駛中,駕駛與前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否則處罰駕駛的規定,曾引發公車與計程車司機的反彈,對此,交通部也做了解釋。交通部表示,若營業車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只要駕駛人已善盡告知義務,且能舉證,則可不罰駕駛人。

  交通部也指示,市區公車或計程車必須在前座及車內明顯位置,設置文字或圖像標識,提醒乘客繫安全帶,若前座乘客堅持不肯繫安全帶,駕駛員可請其坐後排座位。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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