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華裔女鬧婚外戀殺全家 被判一級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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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劉菲洛杉磯編譯報導)涉嫌殺害丈夫和兩個孩子的洛杉磯縣羅蘭崗市居民曾玫琳(Manling Tsang Williams)在11月4日被陪審團認定犯有3項一級謀殺罪,可能會面臨死刑。

現年31歲的曾玫琳於2007年8月7日晚在羅蘭崗家中,用日本武士刀殺害了27歲的丈夫Neal,並用刀在他身上刺了92次,之後又到主臥室用枕頭將兩個兒子Devon 和Ian悶死。陪審團認定,曾玫琳犯有3項一級謀殺罪、特殊情況下的多重謀殺和作案後等待及撒謊罪。檢方試圖證明曾玫琳的行為是有預謀,如果成立她很可能會被送進死囚牢。

但是被告辯護律師Tom Althaus說曾玫琳是在憤怒之下殺害她的家人,是沒有預謀的。「我並非想在此案中尋找藉口或者寬恕,」 他說,「當然地方檢察官聲稱這一定是有預謀的。那你就必須判斷是不是這麼回事還是有其它情況。」

檢方說曾玫琳的行為顯示她是想把兩個孩子的死栽贓到丈夫身上。有證詞表明,曾玫琳曾在案發前2個月告訴朋友,說她做夢夢見Neal悶死了自己的孩子之後自殺。

當日,和曾玫琳鬧過外遇的John Gregory也出庭作證。他說是曾玫琳通過社交網站MySpace首次和他接觸,2007年6月二人和另外兩個哈崗Los Altos高中的朋友共進了晚餐。Gregory說:「她暗示自己實際上不開心,說她想離婚,但沒有付諸任何實際行動。」

不久曾玫琳向他發短信問是否可以在聖塔芭芭拉見面。Gregory同意了,於是二人在7月的一個週末發生了外遇。但是Gregory稱他們之間的關係幾天之後就結束了。「她似乎想對此事保持沉默,但希望(和我)還做朋友。」 Gregory說他告訴曾玫琳如果最終和丈夫離婚,也許還可以繼續保持關係。Gregory還說在和曾玫琳接觸的前前後後,未發現她有異常之處。

案發後,Gregory曾向調查人員否認和曾玫琳有外遇,但後來還是坦白了,Gregory解釋說:「我感到非常不安,覺得對造成她的情緒狀態也負一點兒責任。」

據報導,是曾玫琳對在屍體被發現前自己的去向解釋矛盾引起了警方懷疑,而導致她被逮捕。曾玫琳向核桃市警方說她清晨出去買早點,約一小時後返家,赫然發現丈夫和兒子的屍體。但是鄰居說曾玫琳告訴他們星期三早晨因睡不著所以決定出去開車散心。一個看到她回家並和她說了話的鄰居 Francine Cerda說,曾玫琳當時穿著短褲和T恤衫,雙腳都沒穿鞋子,不像是去商店的打扮。

慘案發生後不久,曾有100多個鄰居和親友到現場悼念死者。儘管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曾玫琳不滿自己的婚姻,但她為甚麼要殺害兩個幼子卻成了謎。一位叫Jessica Hui的華裔居民說,曾玫琳會講國語,但除了打打招呼外很少講話。「我多數是看到她站在房前不住地抽煙,但從來也不多說話。」

鑒於定罪階段已經結束,對曾玫琳的量刑階段將從11月15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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