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揭3部門錯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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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0年1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辛玲香港報導)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就兩項主動調查和一項市民投訴發佈調查報告,指出水務署、運輸署及醫管局3部門的錯漏,更直指有部門態度因循,監管不力。3部門均表示接受申訴專員公署的建議,會在未來時間積極作出改進。

調亂水錶 水費多繳一倍

水務署每年平均有過百宗調亂水錶個案。兩名市民早前發現所屬單位水費異常偏高,向水務署作出投訴後,不滿署方拖延處理。其中一個個案,投訴人去年1月收到空置半年單位的水費單,仍要繳交900元水費,於是自行檢查水錶讀數,發現讀數及水錶編號不同。申訴專員公署跟進調查發現,原來投訴單位的水錶早於96年屋苑落成時便與樓下單位調亂,但由於更換水錶的工作是由外判承辦商承擔,水務署沒有對安裝記錄作出核實,以致十多年來都計錯水費。另外,投訴人亦不滿署方一直未就調亂的原因和所屬責任作出交代。

至於另一宗個案,則是水務署聘請的承辦商替大廈更換水錶,但署方無核實承辦商提交的資料是否正確,導致水錶錯誤配置,結果投訴人在08至09年間多付一倍水費。

申訴專員黎年表示,政府部門可將工作外判,但不應同時將責任外判。他說:「有些部門將他們的工作外判之後,沒有適當的跟進去監管外判商做的工作是否足夠,是不是達到他們的要求。在水務署過去幾年,每年都有大約100宗左右調亂水錶的個案出現。」

水務署回應指,已修訂有關的工作指引,承諾以後在收到投訴後,21個工作天內跟進個案。

批運輸署監管小巴安全不力

此外,申訴專員指出,運輸署對小巴營運安全問題的處理因循被動,欠缺積極。希望運輸署積極改進。

公署的報告指出,統計數字顯示,小巴涉及交通意外的比率遠超過其它類別的車輛,單在去年全年,涉及小巴造成的交通意外就有過千宗,造成21人死亡。公署發現,運輸署04年起便要求新落地小巴要設有安全帶,但目前全港只有五成半小巴有安裝,舊車則要等自然淘汰,沒有強制加裝。公署認為情況不能接受,市民生命明顯受到威脅,要求檢討。

公署又批評,運輸署04、05年起已就小巴加裝限速器和黑盒進行初步研究,但其後不了了之,直至09年6月有小巴衝上旺角道釀成行人死傷,才宣佈強制小巴裝限速器和黑盒,令問題耽誤了近4年之久。黎年說:「反映出來是過份因循被動,欠缺積極。……事實上還有很多空間運輸署可以下更多的功夫。比如培訓,為甚麼這麼多年都只有百分之十,十分之一的司機接受這個培訓?那究竟運輸署有沒有一個目標,想要多久才能做完這個培訓的工作呢?讓人有時候都很懷疑。」

公署提出6項建議要求運輸署改善,包括盡快強制舊小巴加裝安全帶。運輸署回應指,會仔細研究公署的建議,包括就加裝安全帶與業界再研究,並向公署提交進度報告。

非緊急救護車服務編排不足

申訴專員公署同時對醫管局非緊急救護車載送服務的管理作出主動調查。醫管局目前擁有133輛非緊急救護車,由353名員工負責運載服務,但公署發現仍然有很多市民得不到及時幫助。
調查發現,醫管局接載服務安排同區病人乘坐同一條路線,並非先到先得。很多病人因路線不適合,需長時間候車,即使沒有車亦無人通知,令病人及家屬白等大半日,甚至要多住一晚醫院。本年首8個月,有超過31萬人申請使用非緊急救護車服務,當中有八成三人成功申請,公署相信餘下的一成七人可能都是因為等候時間過長而主動取消預約。

黎年敦促政府思考對策,應付日益增長的需求。「過去幾年,這個服務的需求是越來越多,長遠來看,資源是有限的。……但是現在市面上是沒有合法的持牌載送的醫務服務的車輛。為甚麼我們不考慮發牌給一些合資格的車輛、人士或者團體,提供這種服務呢? 」

醫管局同意成立一個專責小組,進一步檢討非緊急救護車服務表現指標、監察機制、需要改善之處和所需資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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