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前首富黃光裕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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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訊】中國前首富黃光裕涉內幕交易、非法經營及行賄罪,30日二審宣判維持原判決,處14年有期徒刑,罰金6億元人民幣,沒收財產2億元人民幣。

黃光裕在上訴中提出不承認非法經營罪,同時認為內幕交易罪量刑過重。但是今天公佈的二審裁決維持了原判。

他的太太杜鵑,5月份時與他一起被定罪,當時判刑三年半,並被罰款兩億元人民幣。而在今天的宣判,杜鵑改判緩刑,並當庭獲得釋放。

中國媒體透露,杜鵑已經繳納了全部罰款,黃光裕也繳納了部分罰款。

英國《金融時報》有評論認為,杜鵑改判緩刑3年,人為「雕琢」痕跡甚深。改判緩刑的杜鵑,雖然仍是帶罪之身,須接受公安機關的考察,但是基本上是行動自由,將可出席9月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可能左右日漸加劇的國美股權之爭。

黃光裕出身貧窮,1979年經濟改革後創業致富,其創辦的國美電器在大陸和港澳三百多個城市擁有1千3百家門店,員工近30萬人。2008年被美國《富比士》列為中國富豪榜首富,身價達63億美元。同年年底遭當局調查和被羈押。

據媒體報導,黃光裕多年來花費幾十億人民幣,在中央部門、高級法院及各地方政府,買通上千名各級官員作為保護傘,其中也牽涉到高級幹部的子女及祕書。

黃光裕2008年11月被警方羈押後,此後包括前中國商務部巡視員郭京毅、前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前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前深圳市長許宗衡、前浙江省紀委書記王元華等人,疑因涉及此案先後被拘。

國美經營權之爭加劇

黃光裕雖遭羈押,他目前仍是國美公司大股東,仍企圖繼續遙控國美,要求董事會,撤換接替他的主席,公司將在9月28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討論這個問題。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國美公司30日在呈送給香港聯交所的報告中指出,黃光裕致信國美董事會表示,如果公司不能撤換現任董事長陳曉,且如果公司在下次會議上推進增發20%股份的計劃,他將撕毀擁有、現由國美管理的數百家門店間的協議。

報導稱,黃光裕威脅門店協議的舉動,使中國零售業巨頭國美電器的領導權之爭進一步升級。

該報導引用國美公司的說法,黃光裕擁有的381家門店處於國美的管理之下,其中包括濟南萬盛和昆明恒達。如果協議中斷﹐公司每年將損失2.3億元管理費。國美現任董事長陳曉在週一的聲明中說﹐這些門店的損失將不會危害國美的業務。

報導指出,黃光裕被判刑後﹐一直與陳曉爭奪國美的控制權﹐黃光裕正在發起一場推翻陳曉的行動。而國美經營團隊表示計劃發行新股票﹐數量最多相當於已發行股票的20%﹐而這將稀釋黃光裕的股份,引起黃光裕的威脅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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