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修改賠償法 65歲以上工人不再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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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潔澳洲珀斯報導)西澳政府取消了西澳工人賠償法中的年齡歧視。

商務廳廳長奧布萊恩(Simon O』Brien)表示 ,所有工人不論年齡,現在都享有相同的賠償權利。過去工人的賠償制度歧視年長工人,限定64歲或以上受傷工人的權利。奧布萊恩說,現如今,由於公平和經濟的因素而不再對年齡歧視。

他說:「64歲及以上的工人一直享有工人賠償金,但到目前為止,僅享有每週薪資最多達12個月。這一時間限制已經取消。另一個重要的變化是,65歲以上患有與工作相關聽力喪失的工人,現在可根據每個人的情況進行索賠。」

「這些變化倡導在工作中的平等性,並給予65歲以上工人繼續工作的機會。」

「西澳勞動力老齡化,擁有低失業率,需要經驗豐富的技術工人。我們想要鼓勵年齡較大的工人繼續工作,西澳工人賠償金項目會給予其支持。」

工人賠償及1981年工傷管理法修正案,於2011年10月1日起生效。

(責任編輯: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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