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訪民法院內吞打火機自殺 當局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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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洪寧採訪報導)15日17:00時許,上海普陀區訪民俞建斌,在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廳,吞打火機抗議法院枉法冤判。19:36分,俞建斌對大紀元記者表示,因法官瀆職,法院有法不依被冤判,企業資產被搶光,生活上走投無路,只能以死抗議,希望此舉能給處於水深火熱中的眾多訪民帶來光明。記者立即報警搶救,當局卻漠視不理。

生路被斷

據俞建斌介紹,他原是上海齊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齊享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中台合資)公司法人,企業發展勢頭迅猛,準備於09年上市。

未料,在相關部門對企業進行審計時發現,總經理挪用公款。俞建斌便將該經理及其手下的幾名員工開除,使他們原本可以在公司上市後,直接拿到公司原始股份的利益受損,朱琪等人便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曾使用在俞建斌香煙裡投毒(有證據已報案,但警方未調查),勾結相關部門對俞建斌冤判勞動教養兩年(期間被吊銷企業法人資格),將企業500萬固定資產以未付工資名義全部分光(實際企業不欠工資)。

俞建斌於2010年2月被釋放後,去過北京人大、高檢等部門上訪無果。至今他是兩個企業法人的信息仍被掛在內檔中(社保局的檔案中),使他不能被聘用打工,不能重新申辦企業,更不符合申請低保條件,徹底斷了生路。他悲憤地說,自己上有老,下有小,連自己的生存都成了問題,還怎麼養家呢?

因被冤判勞動教養兩年,他要求上海二中法院改判:恢復法人身分,他要自己養活自己,並養活企業的一批員工。法院也承認在當時適用的法律條款是錯誤的,但一直不給改判,後他上訴到高院,未給予解決。

一審冤判 再審遭刁難

未曾想,第一個案子還沒解決,第二個案子在俞建斌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法院直接通知宣判結果:賠償企業辦公樓出租方房款。(實際情況是對方欠款)

俞建斌介紹,他租賃的是普陀區政府的辦公樓,並與其下屬的普陀區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簽訂承租協議。

在俞建斌沒有接到法院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普陀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理由是出租方提供的材料顯示,俞建斌欠對方的房租,一審法院判決俞建斌敗訴,賠償房租。

俞建斌在法律有效時間內,向二中院提起上訴,並提交了再審申請書。約一週後,在聽證會上,對方的單位明確同意再審,承辦法官蔣晴也同意再審。

之後,俞建斌多次找蔣晴,主動提交重要的證據材料(包括一部份租賃合同),可以說明他不欠對方款項,反倒是對方欠款,但遭遇蔣晴刁難,一直不予受理,並於13日突然下達一個駁回再審的通知書,並稱俞建斌對這個事情沒有異議。

以死抗爭

俞建斌氣憤地說,從一審到二審,他沒有接到法院的任何通知,判決後,他要求法官給予判後答疑也被拒絕,蔣晴及審判長時軍一直迴避不見,「完全剝奪了我訴訟的權利。」

俞建斌怎麼也想不明白,法院為甚麼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不執行;當庭對方也同意再審,法官也同意,為甚麼駁回再審;三交證據材料,蔣晴為甚麼不受理?

在二中院等了一天欲見法官及法院領導的俞建斌被拒絕後,徹底失望。他在給二中院的書面聲明中寫道:「希望我今天的死能夠喚醒二中院法官的良心,希望能夠喚醒政府對信訪的重視。」

當局態度冷漠

在記者與俞建斌談話時,俞建斌吞下的打火機,已卡在胃入口的地方,撐在那裏,他不停地咳嗽。現場目擊者稱,事發時有信訪廳唐姓廳長、法警、保安約8人,自俞建斌吞打火機後,4個多小時,給予俞建斌的答覆仍然是:沒有聯繫到蔣晴和法院領導。

晚8:21分,記者向上海市110報警,接警人員並未將俞建斌的生命安危放在首位。並稱,法院有法警,警方無法干涉。記者一再提醒,先以救人為主,該警員並未回應,並一再追問記者的電話及消息來源,最終記者沒有得到該警員是何時出警的明確答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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