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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遮不登记 房仲质疑如何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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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2日电)消费者文教基金会今天主张雨遮不计价也不登记坪数;房仲表示,未来雨遮从预售屋进入成屋阶段,容易产生新旧制不同,房仲业不知如何计价。

新制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上路,预售屋的屋檐及雨遮仅能登记坪数,不能计价。不过,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认为,雨遮不但不计价,也不能登记坪数,才能消弭争议。

台湾房屋研究中心执行长邱太煊表示,现阶段屋檐、雨遮在中古屋买卖,以市价1/3计算,政府规定屋檐雨遮登记不计价较为可行,消基会主张雨遮应直接不登记,未来预售屋进入成屋阶段,容易产生新旧制不同,房仲业不知如何计价。

另外,预售屋买卖交易纠纷时有所闻,内政部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将履约保证机制纳入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建商提供的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载明履约保证条款,保证方式共有5种,包括不动产开发信托、价金返还之保证、价金信托、同业连带担保、公会连带保证等,消费者可与建商协议择一采行。

消基会认为,政府推出预售屋强制“履约保证”并非完全保证,消费者还是可能陷入“既拿不回钱、也住不到房子”的窘境。

邱太煊表示,预售屋5种履约保证,像不动产开发信托,盖楼资金依工程进度专款专用,价金返还保证由建商提拨一定金额,存入银行作担保,价金信托是买方付的钱存入信托的银行,再分阶段给付工程款,这些履保制度相较以前,对消费者权益已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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