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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查预售屋契约 5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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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虹瑾、许雅筑台北23日电)台北市政府今天说,针对新制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抽查北市20家建商,发现5家不合格。市府公布5家业者及建案名称,并表示业者已完成改善。

新制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于去年5月上路。法规会指出,内政部98年公告修正“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去年5月1日正式生效,修正重点包括“增订契约审阅期不得少于5日”、“明订主建物、附属建物及其共有部分,应分别列明面积及售价”等。

台北市政府法规会主委叶庆元指出,法规会与地政处抽查北市20家建商,发现5家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达25﹪。法规会公布建商与建案名称,分别为常殷建设公司“常殷居天厦”、常安建设公司“常安居”、新阳建设公司“阳明上隐”、春风开发公司“圆山迎春风”、吉美建设事业公司“千荷田”。

其中,常殷居天厦在“买方延迟付款延迟利息不得高于万分之二”项目不符规定;千荷田“契约审阅期不得少于5日”项目不符规定;常安居、阳明上隐、圆山迎春风则都是“房屋面积有误差应互相找补”项目不合格。叶庆元说,前述建商都已改善完成。

叶庆元说,未来将不定期抽查业者,若有违规,北市将限期15日内改善,若期限内未改善,将公布建商与建案名称、开罚新台币2至10万元,且可连续罚。

他说,内政部已决定,未来屋檐、雨遮列入登记,但不得计价;目前查核标准则为“主建物、附属建物、共有部分分开计价”。

法规会主任消保官陈碧珠则说,消费者若发现业者未遵循新制定型化契约,可依消费者保护法,主张契约内容无效,或拨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市民当家热线1999转6169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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