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兒過馬路被定罪 單親媽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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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4日專電)媽媽帶著孩子不守交通規則橫越馬路,結果兒子被車撞死,家長是否要負擔刑責?美國喬治亞州1名單親媽媽為己喊冤,希望恢復清白。

這起案件在美國引起各界高度關注,從電台談話節目到網路社群的留言版,都有熱烈討論。

住在喬治亞州馬里塔(Marietta)的30歲單親媽媽納爾遜(Raquel Nelson),去年4月10日晚間帶著3個孩子下了公車之後,要從公車站過馬路回家,並沒有走斑馬線,而是直接橫越4線道的公路。她的4歲兒子想跟著姊姊快速衝過車陣,卻被貨車撞死。

根據警方調查,貨車駕駛坦承當天曾經喝酒,1隻眼睛半盲,1997年還有兩度肇事逃逸的前科紀錄。對於納爾遜的兒子死亡意外,貨車駕駛向法庭認罪,法官判處坐牢半年,保護管束5年。

然而,痛失愛子的納爾遜,也遭到檢方以2級車禍殺人罪、行為怠忽、不走斑馬線等罪名起訴。今年7月12日,陪審團認定罪名成立,裁定納爾遜40小時勞動服務、緩刑1年。不過,法官在宣判時做出罕見的決定,給了納爾遜接受重新審判的選擇。

納爾遜今天接受「國家廣播公司」(NBC)晨間新聞節目「今日」(Today)專訪時說,她決定不接受緩刑與勞動服務,請求法院重新審判。

她說,這樣做是為了恢復自己的清白,「為了我自己,為了我的孩子,也為其他的單親媽媽,以及所有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民眾,也是為了曾經遭遇這種可怕狀況的所有人。」

儘管選擇重新審判,納爾遜面臨了再度被判有罪的可能性。她說:「我願意承擔這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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