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物價局原局長涉受賄被拘 稱遭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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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02日訊】今年5月7日,上任蘭州市物價局局長僅2個月的杜明飛,因涉嫌受賄罪被監視居住,5月17日被拘留,自稱遭刑訊逼供。

據《蘭州晨報》報導,原蘭州市物價局局長杜明飛,曾任原蘭州市港航監督管理處處長、蘭州市交通局副局長兼蘭州市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現年50歲。

杜明飛此前曾擔任蘭州市交通局副局長兼蘭州市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蘭州市港航監督管理處處長等職務。杜明飛在任職的13年間,涉嫌收受、索要10家企業1名個人總計340萬餘元的現金、購物卡和寶馬車。11月30日, 杜明飛受賄案在蘭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將定期宣判。

杜明飛稱曾遭刑訊逼供

杜明飛自稱,5月7日至5月17日,正在物價局召開會議的自己被蘭州市檢察院反貪局辦案人員從單位帶至榆中縣檢察院辦案區進行審訊。杜明飛稱240個小時,11個白天10個夜晚,坐在審訊椅上受到連續拷問,不允許睡眠和活動,其間也曾遭受威脅恐嚇,毆打辱罵。導致自己復發膽囊炎、肺氣腫、心肌梗塞,並罹患肛裂等多種疾病。直到羈押於看守所後肛裂病情嚴重才被送醫。

杜明飛稱肛裂是因為情緒極度壓抑、精神壓力過大所致。並提供了發生上述涉嫌刑訊逼供行為的時間、地點和辦案人員等相關線索。

報導指,1999年至2012年2月,杜明飛在先後擔任蘭州市港航監督管理處處長、蘭州市交通局副局長兼蘭州市交通運輸管理處處長等職務的13年時間裏, 利用其職務便利,先後收受、索要總計340餘萬元的財物,其中現金159.5萬元,購房款113萬元,購物卡34.7萬元,另有價值33萬餘元的寶馬車一 輛。

從2003年至2012年2月,杜明飛擔任運管處處長、交通局副局長期間,利用其管理出租車道路運輸許可證的發放、審驗、年檢,以及車輛報廢、以舊換新等職務便利,收取5家汽車營運企業負責人多次相送的現金120餘萬元、 購物卡30餘萬元。其中一家出租車行負責人金某與杜明飛交情篤深,先後11次累計送上52萬元現金和30萬元購物卡。不過,其中30萬元和購物卡均是杜明飛主動索要的。

此外,杜明飛還與金某聯手「炒房」。2006年12月,金某投資113萬,「工薪族」杜明飛僅出資5萬元共同投資深圳一處房產,但產權落戶於杜明飛岳母名下。2005年3月,杜明飛還曾向金某索要過50萬元「好處費」,因為金某於2004年1月順利取得某出租車行轉讓的125個出租車指標一事,均是拜杜明飛所賜。但索要成功後,杜明飛又以「影響大、怕出事」為名,讓金某出具50萬元欠條後將此款暫放於金某處。2006年8月,杜明飛取走15 萬元。

其間,另有4家汽車營運企業負責人,為謀求杜明飛在審批運輸許可證、車輛報廢,以及罰款處理等業務上能給予格外關照,先後多次送給其17.7萬餘元的現金和購物卡。

從1999年起,逢年過節,一些從事農林、餐飲、洗浴休閒生意的老闆,先後給杜明飛送上禮金累計37.5萬元。

2008年8月,因為幫人在交通局落實了工作,對方委託中間人給杜明飛2萬元購物卡答謝。

目前,該案等待法院定期宣判。

有民眾表示,貪污340萬算個屁呀,340億的不抓,抓小蝦米,這就是中共的反腐, 抓貪340萬的是反貪,抓貪340億的是污蔑中國,如今共黨官員隨便抓一個直接判20年絕對不會有冤案。也有的認為,這種小蝦米是不是被更大的貪官給吃了,要不然怎麼正在開會就被抓了。

(責任編輯:吳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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