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專家:習近平「憲法夢」並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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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韓國首爾報導)針對中國《南方週末》新年獻詞《中國夢,憲政夢》引發的風波,韓國《中央日報》中國研究所所長韓友德評論認為,如果中共當局依照憲法辦事,就不可能出現當前諸多社會矛盾。因為從中國憲法的內容來看,其「美好」不亞於西方憲法。但是由於中共凌駕於憲法之上,習近平的「憲法夢」要實施起來恐怕並非易事。

如果中國遵守憲法 中國人將盡享自由

韓友德所長1月22日在《中央日報》發表的題為《如果中國遵守憲法》的評論中設想,「如果好好遵守憲法,在中國會發生甚麼樣的事?」首先是所有中國人都能盡情享受自由。

中國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35條)」。還規定有保護宗教自由(第36條)、人身自由(第37條),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第40條)。

韓友德說,如果依照憲法辦事,藏族、維吾爾族等少數民族將實現一律平等。而且以對當局不利為由切斷網絡或竊聽電話內容,這些都是無法想像的事情。

中國憲法的「美好」不亞於西方憲法

文章說,中國憲法對私有財產的權力也予以了認定(第13條)。地方政府不能廉價處理私有土地,所有國民擁有對行政機關的不當行為提起訴訟的權力(第40條)。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第43條)」。作者引用中國法律學者們的評論稱,中國憲法是「包含人權、自由、福利等先進憲法精神的美好的憲法」。

作者對此評論認為,單從內容上來看,「中國憲法達到這個程度,就不亞於任何西方憲法。」

權力屬於人民 不來自槍桿子

中國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評論認為,「也就是說權力不是從槍桿子中出來的,也不是從共產黨政治局常務委員出來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第3條)。這樣構成的全國人大選舉國家主席,使國家主席任命總理和各部部長等官員(第80條)。全國人大還擁有可牽制國務院(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等部門的監督權。」

中共凌駕於憲法之上 「憲法夢」面临考验

作者說,中國憲法內容如此「美好」,但是在中國卻很難落到實處,「因為共產黨凌駕於憲法之上。主要國家機關的核心職位都由黨中央委員會的人壟斷。個人自由和人權經常受到侵害。沒有『憲政』,只剩下『黨政』。這也是滋生腐敗的原因。」

新一屆中共領導人習近平日前強調「憲法的生命在於實踐,憲法的權威還是在於實踐」。作者認為,習近平的「憲法」夢想要想實現,並非易事,因為這「需要拋棄相當一部份的黨的權力」。而從另一方面講,習近平的「憲法」夢符合廣大知識份子的訴求。評論認為,面對這兩種力量的較量,習近平將在「兩難」中做出選擇。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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