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華案主犯賴昌星被曝在監獄舊病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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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24日訊】中國遠華案主犯賴昌星案發後流亡海外,曾因江澤民阻撓長期未能引渡回國。近日,有陸媒披露,賴昌星逃亡國外落下多種疾病,被引渡回國入獄後曾舊病復發。

日前《法制日報》報導稱,遠華案件主犯賴某某在潛逃國外即身患「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等多種疾病,入福建省監獄後,某日凌晨,賴犯病情突然惡化,監獄採取了應急醫療措施,並立即將其送至協作醫院組織專家實施救治,賴犯的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

遠華案被稱為「中國第一經濟大案」

1999 年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被稱為「中國第一經濟大案」,由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親自督辦。

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於1994年成立遠華集團。據中共官方稱,該集團從成立到1999年案發,5年中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274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140億元,合計造成國家損失830億元。

據大陸媒體報導,遠華案受到處罰的有省部級幹部3人,廳局級幹部26人,縣處級幹部86人。其中14人被一審判處死刑,13人被判無期徒刑。

遠華案 直指江澤民心腹賈慶林

隨著案件的深入調查,牽扯的中共高官越來越多,包括江澤民的鐵桿親信、時任北京市委書記、政治局委員的賈慶林和江澤民辦公室主任賈廷安。賴昌星曾在加拿大披露,他得到江澤民秘書賈廷安及福建省委書記賈慶林等支持,才能走私大量石油、私家車等戰略物資。

為此,江澤民突然對遠華案喊了剎車。江澤民一方面阻撓引渡已逃往加拿大的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另一方面以受賄罪拘捕朱鎔基親信朱小華。朱小華最終被江澤民搞掉,判處15年刑期。江此舉直接對朱鎔基進行威脅,迫使朱在遠華案上收手。

2011年7月,賴昌星被從加拿大引渡回大陸。2012年5月18日上午,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涉案主犯賴昌星被控走私、行賄一案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併進行一審宣判,賴被判處無期徒刑。

外界普遍認為,賴昌星及遠華走私大案內幕已是中共高層打擊江派人馬及殘餘勢力的一顆重要棋子。

(責任編輯: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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