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0月31日訊】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政府為迎接2011年辛亥革命一百週年,規劃政府工程,修建首義廣場及博物館,結果招來了騙子,上千百姓受害,每個家庭少則20多萬,多則上百萬元。在2012年時政府還出面協調,並給業主簽署了回購合同,承諾退鋪。由於種種原因,監管不力,造成遲遲不能推動工程建設,現在工程是地面光鮮、地下爛尾。群眾要求政府解決,現在政府說完全是商業行為,和政府無關。老百姓投告無門,只有上自己出錢蓋成的廣場集合,商量如何維權,結果被……
實在是不明白:這樣的開發商,當時政府是如何審核通過;這樣的開發商,是如何中標?這樣的政府工程,政府是如何監管?奇怪的事,這樣的問題,福建漳州,河南南陽、駐馬店,安徽合肥,河北石家莊,海南三亞都出現了,都是這家公司在各城市拿到了政府工程項目,而且是無一不是成為爛尾。政府是如何招商引資?老百姓如何保障權益?執法人員的維穩,是不是應該對應的是恐怖暴力行動;政府是不是應該保障老百姓的權益,而不是把百姓權益放在首位當做一句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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