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兩起伐樹事件不同結局的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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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19日訊】最近,大陸媒體爆出的兩個事件,都與農民家的伐樹有關。一個是河南南樂縣張果屯鄉的農民袁某,因身體二級殘疾無法耕種農田,便將自家農田種上楊樹。2014年1月,袁某請哥哥幫忙,把自家農田里的108棵楊樹砍伐。為此,南樂縣法院,認為袁某雖然砍伐的是自家的樹木,但是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並核發採伐許可證,所以犯有濫伐林木罪。袁某因此被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5,000元。

另一個是海南萬寧市興隆華僑農場的下崗職工陳運弟,他父親在世時種下的幾十年樹齡的椰子樹被他人強行挖掉。挖樹人是原「海日麗興隆渡假村」房產項目開發商,陳妻也被七、八個人打傷。被挖樹的陳家不僅得不到任何賠償,就連陳妻治療頭部被打破兩道口子縫7針,手上縫2針的2萬多元醫藥費,打人者都不承擔。陳運弟報警、上訪都不得不到解決。

一個身體二級殘疾無法種田的農民,砍伐在自己地裡自己種的樹木,只因為沒有事先報告政府並辦理相關手續,就被判刑和罰款。而房產開發商在陳運弟及家人事先不知情的情況下,動用機械設備挖掉陳家幾十年的樹齡的椰樹並打傷陳妻,而開發商卻可以不僅不賠償陳家椰樹的損失費,連陳妻療傷的醫藥費也不承擔,更不要說私伐陳家椰子樹的判刑和罰款了。

為甚麼同樣伐農家樹木卻有如此不同的結果?為甚麼陳家會遭此厄運?

原來在20年前,當地政府要在陳運弟家附近上馬「海日麗興隆渡假村」的項目,要佔地。因為當時分給住在一起的陳運弟大家庭(包括父母、已成家的兄弟們)的兩套80平方米的房子實在不夠居住,還有對徵用的土地、挖走的椰子樹等都沒有相應補償,陳家四兄弟拒絕搬遷。結果,通往陳家的電線被剪斷,電線桿也被運走,唯一的一口水井,也被開發商填埋。從此,陳家過上了23年沒水、沒電的生活。

眾所周知,開發商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囂張,而且陳家水、電一斷就是23年,若其背後沒有中共官員參與和撐腰,誰人敢如此胡作非為?誰人又能行惡之後還逍遙法外?

然而,老天就是公正,都不用等到下輩子,今生今世就上演了一出現世現報的劇本,以此警示世人。

被斷水斷電的陳家孩子們,從此開始了煤油燈下的讀書生涯。陳運弟說: 「孩子們寫作業,只能點煤油燈了,一盞不行,就再買一盞,豆大的煤油燈燈光,怎麼能看清楚書本上的字?」為了孩子們更能看清書本上字,陳運弟上街上撿了幾塊白色塑料板子,圍在煤油燈周圍,通過光線的反射原理,讓孩子的書桌能夠多少亮堂一些。

而陳運弟女兒說,她和弟弟最難熬的日子,就是上小學和初中的那段日子,「晚上坐在煤油燈下,看書寫作業時間長了,眼睛酸痛。」但是「爸爸媽媽常常告誡我們,做人要有骨氣,要有理想,遇到甚麼困難,要有勇氣面對,多讀書才能改變命運。」就這樣點煤油燈23年的陳姓家族,相繼出了6名大學生2名研究生,儘管幾乎每個人眼睛都是深度近視。但是,老天畢竟是滿足了陳家人的心願。

與陳家善報結果不同的是,官商勾結的「海日麗興隆渡假村」的項目,最終成為爛尾工程而被拆除。這真是應驗了那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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