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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止痛藥 掌握5要與5不

李郁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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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郁玫報導)不論是頭痛、關節痛、肌肉痛、女性生理痛等,每個人從小到大或多或少都曾經有過「痛」的經驗,在疼痛難耐的情況下,您通常會如何處理呢?

根據一項民眾用藥行為調查結果顯示,當身體有疼痛狀況時,有63.8%的人會選擇「看醫生」,14.5%選擇「不管它」, 11.4%選擇「到藥局問藥師買藥吃」(含成藥)。當被詢問到「知不知道不同疼痛要使用不同種類的止痛藥,不能隨便吃?」時,81.9%的人表示「知道」,但仍有18.1%的人表示「不知道」。

此外,有8.3%的人表示會同時使用感冒藥與止痛藥,17.9%的人曾同時使用外用酸痛藥與口服止痛藥。在醫療資源相當便利的現今,若不多加留意,可能因此潛藏著止痛藥濫用的危機!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藥劑科藥師李敏慈說,目前醫療上用來緩解疼痛的止痛藥,大致分為三大類:
• 第一類:含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類的止痛藥
這是最常見的中樞止痛藥,通常用來解熱鎮痛,如常用來緩解發燒、頭痛、肌肉關節痛的普拿疼,但沒有消炎的作用,藥品本身透過肝臟代謝,大量使用可能會產生肝毒性,一天不要服用超過4000mg;還有乙醯胺酚常摻於許多綜合感冒藥與感冒糖漿中,因此民眾在自我照護的同時,應注意是否服用過量
• 第二類: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物
此類藥物具有解熱鎮痛與消炎的效果,常做成口服、外用製劑及針劑來使用,如有胃潰瘍或肝腎功能不佳者,需謹慎使用。
• 第三類:鴉片類的止痛藥
此類止痛藥的效果更甚於其他兩類,但具有成癮性,屬於管制類藥品,需經由醫師評估處方後,才可以使用,如嗎啡等。

李敏慈提出,針對止痛藥的使用,臺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5要與5不的原則,給予民眾做為用藥時的規範,以便能正確地舒緩疼痛!
◎服用止痛藥掌握5要:
1. 要知道
要知道使用的止痛藥種類,過量使用止痛藥會有傷肝臟、腸胃、腎臟等風險。
2. 要看標示
看藥品的藥盒或仿單(說明書)的成分欄位上有無乙醯胺酚及注意事項,並按照藥袋、仿單或藥盒的指示服用藥品。
3. 要告知醫生
要清楚告知醫生曾對何種藥物過敏,是否有肝臟、腸胃、心臟、腎臟等疾病,以及有無喝酒或同時併用其他藥品。
4. 要遵醫囑
依照醫生、藥師所給予的資訊用藥。
5. 要問專業
服用止痛藥後,如有任何不適症狀,如過敏反應、尿量減少、四肢腫脹等,請與您的醫師、藥師聯絡並盡快就醫。

◎服用止痛藥掌握5不
1. 不過量
使用乙醯胺酚解熱鎮痛藥指示藥品,成人24小時內不要服用超過 4000毫克,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適用1/2成人劑量;3歲以上未滿6歲,適用1/4成人劑量;3歲以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服用。
2. 不喝酒
使用止痛藥應避免飲酒,因為容易造成肝損害。
3. 不併用
不要同時服用2種以上含乙醯胺酚的藥品,以避免過量使用會造成肝損害。
4. 不空腹
長期使用非類固醇抗炎止痛藥容易出現腸胃不適或胃腸出血,宜與食物一起服用或在飯後服用。
5. 不亂買
對於來路不明的藥品應不聽、不信、不買、不吃、不推薦,如需購藥應至有藥師執業之合法藥局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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