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國會舉行反強摘器官聽證會

邀百名法輪功學員旁聽 悉尼大學教授籲立法打擊活摘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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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25日訊】 「強摘器官首先是個道德問題,強行摘取活人的器官這對世界上每一個人來說,都是駭人聽聞無法接受的。」「現代社會,你可以將很多很多東西商品化,但是不能把生命當作商品買賣,不能為了延續一個生命而殺死另一個生命。」

(大紀元記者山青悉尼綜合報導)2014年7月16日,澳洲國會議員反強摘器官組織 (PAFOH:Parliamentarian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在位於堪培拉的國會大廈舉行了首次聽證會,並特別邀請了一百名法輪功學員旁聽。

澳洲及全球首例
這次國會聽證會是澳洲國會議員反強摘器官組織,去年年底成立以來發起的第一次聽證會,與眾不同的是,澳洲的國會議員們邀請了共一百名來自澳洲各大城市的法輪功學員前去旁聽。在澳洲國會,是凡議員們開會,通常列席或旁聽的非政界人士不會超過十人,因此,這次邀請百名法輪功學員旁聽,這在澳洲歷史上還是首次,在全世界也屬於首例。

在聽證會上,澳大利亞悉尼大學老年病醫學教授瑪麗亞‧費托羅‧辛格(Maria Fiatarone Singh)做了題為《活摘器官:法律、醫學倫理和社會責任》講演,給在場的議員們留下深刻印象。遠在美國的中國問題專家伊 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通過視頻連線澳洲國會,聲援議員們譴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澳洲國會議員反強摘器官組織(PAFOH)是由澳洲參議員約翰‧馬迪根(John Madigan)和眾議員克雷格‧凱利(Craig Kelly)先生發起,在澳洲國會成立的一個友誼團體(Friendship Group )。旨在加深議員們對強摘器官問題和移植旅遊問題的認識和關注。

馬迪根參議員:非法活摘器官罪行是不能容忍的
去年三月,馬迪根參議員就曾提出一項動議案,要求澳洲政府支持聯合國和歐洲理事會防止販賣器官、組織和細胞的倡議,反對活體摘取器官的行為。該動議案在澳洲參議院獲得一致通過。在十六日的會議上,他重申了制止活摘器官罪行的必要性,鼓勵法輪功學員繼續講清真相,贏得更大的支持。

他說:「非法活摘器官的問題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極不道德的,這對任何人都是一樣,不管他是誰,在甚麼地方,他們擁有甚麼樣的文化、宗教,來自甚麼樣的背景。我們都有權利平和的活著,說到平和,我想告訴法輪功學員,感謝你們來到國會,你們平和有序的行動令人讚賞。在十幾年的迫害中,面對不公,你們的抗議活動一直是非常平和理性的,非常有秩序。」

「我希望不久的將來,澳洲政府能真正站出來制止活摘器官這樣的暴行,不管它發生在世界上哪個地方。聽證會的證詞和證人都表明,非法活摘器官仍然在中國發生著。當我們說到器官,我們不是說一件商品,是在說人,說一個生命。活摘器官這種罪行是不能容忍的,任何人的生命和器官他不是一個商品,是最可貴的,所以我們要站出來制止這樣的事情。現代社會,你可以將很多很多東西商品化,但是不能把生命當作商品買賣,不能為了延續一個生命而殺死另一個生命。」

「去年末,由我領頭,在凱利的全力支持下成立了澳洲國會議員反強摘器官組織PAFOH,我們希望越來越多的議員能加入這個行列,我們一起來制止活摘器官罪行。但是唯一能贏得更大支持的辦法就是讓他們(議員們)更好的瞭解真相。」

凱利議員:強摘器官是道德問題 是駭人聽聞無法接受的
凱利議員接受採訪時表示:「強摘器官首先是個道德問題,強行摘取活人的器官這對 世界上每一個人來說,都是駭人聽聞無法接受的。作為國會議員,我們有義務在這個國家的舞台上(指澳洲國會)對這樣的問題出聲。我們要讓人們認識到這個問題,不僅僅澳洲而是全世界都認識到這個問題,那將有助於促成改變。」

「以後我們還要在國會不斷的強調並提請媒體關注,我們應該阻止移植旅遊這樣的事情發生,正如辛格教授今天講到的,許多國家已經對此採取了法律行動,澳大利亞也應該學習他們的經驗。」

「2001年至2008年期間,多達6萬5千名法輪功學員被強摘器官,這是令人驚駭的不忍耳聞的事實,不幸的是它已經無可挽回的發生了。然而我們需要從中吸取教訓,不能讓這樣的事情再發生。」

辛格教授: 立法打擊共謀活摘勢在必行
2013年3月,澳大利亞參議院一致通過一項動議案,就聯合國和歐洲理事會提議的防止販賣器官、組織和細胞,打擊販賣被摘取的人體器官的國際協議,要求澳洲政府共同反對活體摘取器官的行為。辛格認為那是制止暴行一個良好的開始,但是她也期許澳洲政府能夠加強立法,徹底杜絕這類非法行為。

辛格說:「當前我們擁有最基本的(法律),但我們還需要建立一個更加堅實的法律來打擊活摘行為、打擊參與的不法器官販賣者和集團,甚至打擊購買器官者,進而防止這種問題。我真的認為這是共謀,如果你從不該獲取的人身上得到(器官),即使你是個病患,你也不可以這樣做。因此,只將矛頭指向醫生、販賣者並不能解決問題,我認為需要立法來改變。」

世界各國對活摘器官採取法律行動
以色列Tel Aviv大學醫學院移植專科醫生主任、前以色列器官移植協會主席、著名心臟外科醫生傑卡弗‧拉維(Yaacov J. Lavi)在《國有器官》一書中提到,以色列有一個病人到中國,兩週之內獲得了心臟移植,這引起他的關注,他隨後做了大量調查研究,發現了中共活摘器官的黑幕。在拉維教授的推動下,以色列議會於2008年立法禁止以色列人到海外進行非法器官移植。

以色列人如果到海外(如中國)尋求器官移植的話,政府將不提供健康保險和相關費用;販賣器官者將面臨刑事處罰;非法移植將受處罰;全面禁止移植旅遊;改善以色列當地的器官捐贈系統使更多人可以在本地獲得器官。

西班牙則於2009年制定了相關法律,於2010年通過並開始實施:禁止本國公民到包括中國在內的任何國家接受已知是「非法的」器官移植,或推廣非法器官移植,犯法者可或判三至十二年監禁。

一位名叫奧斯卡‧加雷(Oscar Garay)的西班牙公民,於2008年11月21日到中國天津接受了一個非法的肝臟移植手術。他等待一個肝臟僅花了二十天,為這次手術支付了十三萬美元。2009年1月12日回到西班牙後,加雷為他的中國移植器官之行做宣傳鼓動,受到西班牙媒體和政府的關注。西班牙政府因此立法禁止非法器官移植,規定在知道器官來源是非法的情況下接受這個器官移植的人、所有參與推廣或宣揚非法器官移植的人將面臨三至十二年的監禁;任何參與非法器官移植與交易的組織,如協會、公司、醫院等,將受到所犯重罪中非法獲利的三至五倍的罰款。

2013年6月27日,美國兩黨在眾議院共同發起〈281號決議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針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強摘器官」行為;要求美國國務院對中國器官移植系統進行全面和透明的調查,禁止那些參與非法強摘人體器官者入境美國。

(責任編輯: 楊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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