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照:課堂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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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11日訊】先前,有特區議員建議開辦「切豬課程」,招納新人。如此建議,切實可行,可謂十分難得。

在人類世界,為甚麼我們要設有課程、要上課?因為「親身上課」是「唯一達到目的之法」。設喻論之:不少人愛好體育活動,喜歡觀看運動員的豪邁英姿,今日科技發達,節目明明可以轉播,美國、英國的賽事都可以用科技傳送到千里之外,但不少人都選擇乘坐飛機、親身去到體育館,原因是:「親身到達場館」是「唯一達到目的之法」,他們的「目的」,是親眼看到運動員、足球員的精彩表演,所以沒有任何方法或者科技可以取代這種形式。從前,有同學說,他們學彈琴、跳舞,每個月將港幣過萬元的學費送給導師,為甚麼他們會肯付錢去學彈琴、跳舞?因為學彈琴、跳舞不可以用任何方法取代「上課」,而「上課」(=親身到場)是「唯一達到目的之法」。彈琴、跳舞跟語言學習不同,學習中、英文,全在自修,例如查字典、背句法,但彈琴、跳舞都不可以自修,而學生必須有導師在旁指導,不可以「將資料放上網」或者「看錄影」,即使YouTube有教學片段,學彈琴、跳舞,要掌握高藝,仍然需要師從專家,所以學生都樂意送錢給彈琴、跳舞的導師,這就是課堂的價值。同樣道理,切豬、宰豬的技藝,都必須親身上課而學,怎樣切、切甚麼部分,不可以自己看錄影、查書籍而學得,所以開辦「切豬課程」,是絕對正確之舉。

今日高中或以上的中文、英文課,所謂的「教學」和講解,只是浪費學生時間之舉,教育局人員似乎早已察出此弊,結果中文科變成五卷,今日的高中中英文科,幾乎一律做卷,做卷後交由教師批改,或者全班核對答案,整個過程,幾乎無法用其他方法取代,而「上課」變成「唯一達到目的之法」,因為「全班做卷」,等於默書、測驗,不可以學生自己留在家中完成,中文的卷一閱讀理解、卷二作文、卷三聆聽、卷四小組討論等,學生都不可能自己修改,因為他們的中文科教師雖然不通中文,但至少懂得考評局的改卷準則,結果今日高中「上課」,真的變成「有價值」、「似模似樣」,但「做卷」怎可以算是中英文學習?

本來,課堂是否有「存在價值」,可以由大眾市場決定,例如彈琴、跳舞,是所謂興趣之學,只要大眾覺得彈琴、跳舞有價值,自然會送錢給彈琴、跳舞導師,彈琴、跳舞課堂就有「存在價值」,但高中或以上的中英文課堂則不同,港英政府和特區政府都利用中英文課堂,聘請中英文教師去浪費學生的時間,從而降低失業率,但語言學習從來在乎自學自習,不在上課;如果特區政府真的要「提升語言水平」,因為連環效應,到時特區政府就要處理失業率上升的問題,所以「語言水平下降」的問題,永無終日。

責任編輯: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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