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12月11日,備受外界關注的復旦投毒案罪犯林森浩,被執行死刑。之前,林森浩與家人最後見面10分鐘。林森浩在接受官媒採訪時表示,核准他死刑對他是一種償債,這樣黃洋的父母就能夠放下怨恨生活下去。該判決也引發網民熱議,
據大陸官媒12月11日報導,11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遵照中共最高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復旦大學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執行死刑。
主審法官對媒體表示,林森浩在案發前一年多做醫學動物實驗時,使用過二甲基亞硝胺,了解這是劇毒化學品且有嚴重危害性。林森浩為洩憤,有預謀、有計劃地向宿舍飲水機內投放大劑量的二甲基亞硝胺原液,致被害人黃洋接水飲用後中毒。
在黃洋入院特別是轉入重症監護室救治期間,林森浩仍刻意向救治醫院隱瞞真相,編造謊言,有意延誤對被害人救治,其殺人故意明顯,其行為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另外,被告人林森浩作為一名醫學專業的研究生,尊重生命、關愛生命應是其天職。但他漠視他人生命,僅因日常瑣事對被害人不滿,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醫學知識,故意殺死無辜的被害人。其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屬罪刑極其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林森浩歸案後雖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寬處罰,故核準被告人林森浩死刑。
報導稱,11日下午16時許,林森浩父親得知兒子被執行死刑後痛哭流涕。林父表示,兒子的骨灰將帶回老家安葬。
林森浩投毒案判決引發網民熱議
大陸網民稱,這個悲劇終於塵埃落定;殺人償命,欠賬還錢,天經地義;可憐了兩家父母……
有微博網友認為,「案情證明他不是一時衝動,不然也不會在搶救過程中他都依然不曾悔悟」。
但也有網友表示,林森浩投毒和致黃洋死亡是兩件事,而這兩件事情之間的關係不是那麼明確,檢方有很多問題沒澄清,卻判了。
微博網友「給理想打開一扇窗戶」說,「復旦大學投毒案被害人家屬拒不接受道歉,而林父一直在拚命救兒子。可能殺人就該償命,可是也有說得饒人處且饒人,何況是一個生命」。
還有網民稱,現在的年輕人自私自利,睚眥必報;願在校的大學生,記住這個教訓,先學會如何做人;這不是個例,該反思中國的教育制度了; 現在全社會物慾橫流,道德淪喪,這才是最大的危機。
網友「見賢思齊獨行俠」嘆息:「在成長過程中缺失的人文教育竟然用兩條命換回。」
林森浩最後見家人10分鐘
據大陸南方週末12月11日報導,11日下午一點左右,在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林森浩和其父親林尊耀及兩個叔叔見了最後一面,真正會見的時間只有十分鐘。大概14時10分,林尊耀等人從法院出來。
從新華社消息發布林森浩被執行死刑的時間看,從林森浩家屬見其最後一面到執行死刑,不足兩個小時。
林森浩父親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會見時,他和兒子隔著玻璃通過話筒溝通。法院要求他們說普通話,並且不要提及案情。
對於會見時其父問律師、他是否投毒等問題時,林森浩重複回答稱,「現在這時候,說甚麼也沒用了。」林森浩說,自己對不起父母。
林森浩:核準死刑是一種償債
12月7日下午,央視記者在上海市第三看守所對林森浩進行了獨家專訪。
報導稱,在黃洋長達16天的醫院搶救過程中,林森浩完全有機會將真相說出來,也許黃洋的生命可以保住,他的命運也可以改變,而他沒有那樣做。
林森浩說,他犯了一個愚蠢的錯誤。 他當時不敢說,是他的精神境界不夠,另外還有一點僥倖心理。
對於死刑覆核,林森浩認為,對他來說意味著一個償債。因為這樣的話,他們(黃洋父母)也能夠放下。如果他有幸不死,到他服刑出來,黃洋父母已近百年,那時他再去補償他們,有點癡人說夢。這樣一次償還他們,說不定他們明天就能夠放下這個怨恨,積極地生活下去,這樣反而更好。
林森浩說,這件事後,他非常後悔。他自己是學醫的研究生,生命對他來說,應該是至高無上的,對生命應該存在敬畏,但他卻缺乏這種責任感。
最後,林森浩希望自己的父母不要再糾結這個案件,好好活下去。這件事情確實是他做的,他應該承擔。
復旦投毒案簡介
2013年4月1日,復旦大學2010級碩士研究生黃洋,遭他人在宿舍飲水機投毒,經搶救無效,4月16日死亡。犯罪嫌疑人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藥品為劇毒化學品二甲基亞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宣判後,林森浩提出上訴。
2014年12月8日,復旦投毒案在上海二審開庭。庭上,被告林森浩變供,稱自己沒有故意殺人也沒有殺人動機等。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級法院作出二審裁定,駁回林森浩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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