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地板破損 房客絆倒腕骨折 房東不修

租客自費裝地板 房東卻趕人

人氣: 8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5年07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家住曼哈頓愛列治街(Eldridge St)135號的一對閩籍老人,因家中地板破損嚴重,六旬婆婆半年前在家中被絆倒,導致手腕骨折,兒女湊錢幫他們重新整修了地板。日前,房東卻以租戶沒有獲得其同意就私下裝修為由,要趕他們搬離住處。兩位長者到聯成公所諮詢,趙文笙顧問建議他們,「不搬,一點不用怕,他們要告就告。」

據悉,兩位老人住在該房已經十多年,一房一廳的月租大約1,000多美元,房子近年被舊房東賣給了一名猶太裔房主。自從老婆婆在家裏摔倒後,每次房東來收租時,兩夫妻都指著地板,用有限的英文告訴他說:「no good 、no good(不行)」,希望房東能把地板整修好,可是房東不予理會,收了租金就走人,兩夫妻見說了兩次三番都沒動靜,就用子女湊的錢,自己找人弄好了地板。

不曾想,房東再次來收租時,發現地板已整修一新,就以他們沒有經過其同意而私自裝修房子為由,開出律師信,威脅他們「要麼上庭,要麼搬離住處」。兩位老人拿著律師信找聯成公所趙顧問諮詢,才得知自己被房東告了。

趙文笙說,以前曾有房客私自間隔或者裝修租來的房子,被房東以「違反租約」為由告上法庭,私自間隔的確不對。但是該案顯然是房東不合理,房東沒有盡責提供房屋的日常維修服務,房客只要自己沒有理虧,就不必擔心上庭,更用不著搬離住處。「房東叫你走,不等於你就要走,要由法官定。」

趙文笙也提醒華裔新移民,碰到類似情況時,要用書面形式溝通,「要把掛號信寄給房東,留一個影印件在這邊。而不是口頭和房東說,如果房東不理會,修理地板前可以拍照。」

將兩老人帶到聯成公所的「華人互助聯盟工會」盧德泉說,很多房東「吃定」了福州人膽小怕事。因為很多福州人沒有合法身份,房東肆無忌憚的逼遷,強行換鎖、將租客鎖在門外,威脅房客「不走就叫警察抓你」。他希望藉此案讓福州老鄉增強維權意識:「大家有事情不要『怕東怕西』。」

責任編輯:鐘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