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碼頭槍擊案 引發非法移民政策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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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7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7月7日,被控於7月1日(上週二)在舊金山14號碼頭開槍打死32歲的女遊客凱瑟琳‧斯坦勒(Kathryn Steinle)的嫌犯、墨西哥非法移民胡安‧弗蘭西斯科‧洛佩茲-桑切斯(Juan Francisco Lopez-Sanchez)出庭時不認罪。

桑切斯並不認識受害者斯坦勒,他7月4日在監獄接受了KGO-TV的專訪,承認是他開槍打死了斯坦勒,但事發動機沒有講清楚。在採訪中,桑切斯稱槍是他在長椅下面一件襯衣裡面發現的,在隨意開槍或者是射海獅的時候,無意中擊中了斯坦勒。桑切斯還說,隨後他將槍踢進了海裏。

警方在隨後的搜查中找到了海灣裏的槍

桑切斯的辯護律師馬特‧岡薩雷斯(Matt Gonzalez)稱,槍擊是一個意外。桑切斯的保釋金額為500萬美元。

據美國國土安全部的記錄,嫌犯桑切斯曾經因為犯有毒品相關重罪被5次遞解出境。這場悲劇引發了地方政府如何對待非法移民的爭論。

記錄顯示,本來桑切斯應該因為非法入境,第6次被遞解出境,但他因為一件以前未了結的大麻案,在聖伯納蒂諾(San Bernardino)縣的Victorville關押了46個月之後,於今年3月被聯邦監獄局送到了舊金山。

到舊金山之後,因為持有以前的大麻案於3月27日被市府撤銷,於是掌管地方監獄的舊金山縣警長辦公室於4月15日將他釋放。之後不到3個月,就發生了斯坦勒在14號碼頭與父親一起散步時被槍擊傷後不治的悲劇。

在桑切斯被釋放之前,聯邦移民局根據慣例,要求舊金山監獄方面繼續羈押他以等待移民局後續處理。但舊金山縣警局根據地方法令,不理聯邦移民局的要求,而將桑切斯釋放。

對於釋放他是否合法、是否足夠審慎的問題,看法不同,結論也不同。主要因為舊金山所實行的針對非法移民的政策,基本上採取寬容的態度,是一種「避難所」政策;從法律上看,並未遵循聯邦移民法律。

「避難所」政策闖禍?

舊金山市長李孟賢急於撇清關係,他在一封聲明中為舊金山的「避難所」政策辯護稱,這一政策是保護居民不因移民狀態而受到不公對待,並不是要保護那些嚴重犯罪、暴力犯罪慣犯。

李孟賢還呼籲徹底調查相關部門在事件中的責任,並表示為導致桑切斯被釋放的環境感到擔憂。

舊金山縣警長馬格林利(Ross Mirkarimi)則稱,根據舊金山2013年由市長簽字通過的法令,他不得不作出釋放桑切斯的決定。

馬格林利所指的是,根據這一法令,除非犯人在7年內曾經被判暴力重罪,並因為罪行尚未得到處罰而被羈押,否則無權僅僅根據移民身分,在犯人可以獲釋時繼續羈押。

這實際上是舊金山通過的與聯邦移民局「不合作」的政策,舊金山官員們認為,地方毋須為等待聯邦移民局處理,而對無證移民進行超期羈押。

舊金山縣警局律師霍恩(Freya Horne)7月6日表示,若聯邦當局要想羈押桑切斯,他們必須要申請法庭令,如若不然,根據舊金山的法規,市府對移民局的羈押延期要求可以毋須理會。

地方上對非法移民的羈押問題,是一個長期爭議的問題。加州許多縣都選擇不合作的態度。國土安全部近來也改變了政策,指要求地方執法部門對嚴重犯罪的罪犯進行羈押。

根據記錄,桑切斯最早於1991年因吸毒在亞利桑那州被捕而進入系統,從那之後,他分別在華盛頓州、俄勒岡州、加州和亞利桑那州因為毒品罪名多次被逮捕。

他被遞解出境5次,每次他都想辦法偷偷再次入境。自從1994年以來,他因為非法入境在聯邦監獄裏面度過了15年的光陰。

責任編輯: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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