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鄒城45人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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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05日訊】明慧網報導,日前,山東鄒城市四十五位法輪功學員,通過郵政快遞給最高檢察院及最高法院寄出刑事控告狀,要求對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提起公訴,將其繩之以法,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經濟和精神賠償責任。

這些法輪功學員來自社會各階層,他們的共同點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卻被中共綁架、抄家。在非法關押中,他們有的人被電擊,有的遭各種酷刑或性侵犯等迫害,有的家人含冤離世。

一、法輪功學員謝素英被四個電棍同時電擊

謝素英,七十四歲,她在控告書中說:「一九九九年十月,我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到山東省淄博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期間,我受到了殘酷的折磨。一是電刑,用電棍電我的嘴、手和腳,甚至把我綁在椅子上,用四個電棍同時電手和腳,一電就是十五分鐘。二是,把我手腳四肢拉開分別綁住。」

二、法輪功學員鄭雲陳被性侵犯

鄭雲陳,六十四歲,她在控告書中說:「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我被鄒城千泉派出所非法抓捕並送到鄒城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八天。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我被兗礦地質公司保衛科和『六一零(江澤民集團專門設立的迫害法輪功機構)』人員送濟南洗腦班非法關押十天。在鄒城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有一天夜裡,我被警察唆使的女人販子、毒販子、賣淫女等人性侵犯。二零一零年九月六日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四日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我被警察欺騙勒索二萬元人民幣。」

三、法輪功學員秦臻遭「坐板凳」酷刑和大量奴工勞動

法輪功學員秦臻在控告書中說:「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我因修煉法輪功被濟東分局綁架到單位保衛科非法審訊。二月九日,被綁架到鄒城看守所。在看守所的三十七天內我被迫和其他人參加所謂『勞動』:剝蒜,把大蒜的蒜皮剝掉,剝成一個一個的蒜瓣,每天工作量很大,往往要到第二天凌晨,才能完成任務。時間長了,兩個手的手指和手指甲很疼,身體消耗很大、很疲憊。食物很差。晚上在一個通鋪上休息,因為人多、前頭的幾個『老大』占的地方大,到後面幾乎躺不下,就是側著身子也很擠。」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我被非法關押到山東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期間,警察採取『坐板凳』的方式體罰虐待,要求我面對著牆坐在一個普通的小板凳上,坐姿要很端正,兩個小腿要與地面垂直,雙手放在膝蓋上,腰和背要挺直,從晚上九點到晚上十二點,第二天還要參加勞動,時間長了渾身難受,屁股很疼,坐破又結成了疤。這樣持續了一個月。裡面的警察把這種虐待方式叫『面壁』或者叫『坐板凳』。」

「我還被迫參加八大隊的奴工勞動,有:手工纏線圈、製作編織袋、肩扛運送編織袋;手工給電機纏線、加工電機;手工給陶瓷杯子用膠粘上一粒一粒的裝飾品;加工聖誕節用品;包裝鉛筆;打掃清潔廁所等等。」

四、法輪功學員賈繁英遭監聽、恐嚇

賈繁英,五十三歲,她在控告書中陳述道:「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迫害、打壓法輪功後,我(在壓力下)害怕不敢煉了,以前煉功好了的疾病又重新找到身上來了。我每天在痛苦中煎熬著,十分懷念當年集體學法煉功的美好時光。二零零九年我又回到法輪大法中來,身體一天比一天好轉,灰暗的苦瓜臉也變成了白裡透紅的笑臉,我把法輪大法帶給我的美好告訴更多的人,讓大家一起分享我的快樂。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號,賈繁英被不瞭解真相的人「所謂舉報」,被城前鎮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拘留了一個星期。

二零一三年十月七號,賈繁英被鐵西派出所警察綁架,在鄒城市拘留所一天一夜,不給吃,不給喝,還讓按手印、手紋。第二天賈繁英被非法關押到鄒城市看守所,在裡面被迫害十天。吃的是黑饅頭、白水煮白菜、強迫幹活。

賈繁英說:「放回家後,他們還繼續對我及家人迫害,因我沒有工作,就叫我丈夫所工作的兗礦機廠扣他的工資,第一次扣三千元,第二次又勒索三千元。他們還威脅我說:再煉法輪功就送你去濟南勞改,永遠不讓你出來。他們還聯合兗礦集團保衛處『六一零(江澤民集團專門設立的迫害法輪功機構)』、機廠保衛科科長等人來我家非法抄家,平時對我本人監視,家裏的電話被監聽。我只為做個好人,有個好身體,便失去了一個真正人的自由。」

「我要(求)起訴江澤民,我們成天生活在恐怖、驚嚇、不安的日子裡,控告他對我及家人的迫害,控告他知法犯法,隨意欺壓老百姓。」

五、法輪功學員牛維芬的老伴在驚嚇中離世

七十四歲的牛維芬在她的控告書中陳述道:「修煉(法輪功)前我本人身體很弱,經常感冒,患腸胃炎、胃下垂,胃疼起來簡直受不了,常常幾天不能吃不能喝,真是遭罪啊。後來看到老伴煉法輪功身體變化很大,我也開始煉,我也一切病全好了!我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善待一切,告訴人們法輪大法的美好。」

牛維芬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多次遭中共迫害。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牛維芬去鄒城市城前鎮趕集,被城前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從中午十一點多直到半夜十一點多才放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牛維芬去菜市場買菜,回來的路上,“莫名其妙”的被站東派出所再次綁架,牛維芬說:「我都七十多歲的老人了,八、九個小時不給一口水喝,更不給一口飯吃,還不斷的威脅我,給我照相、驗血、按指紋。」

「這次我被綁架的當天中午,老伴被嚇的一口飯也沒吃,精神恍惚。三天後,即二零一四年元月一號,派出所又打來電話脅迫我去簽字,並揚言:我要不去簽字,就把警車開到家門口讓我全家難看。八十一歲的老伴在惡警的威脅、驚嚇中,於當晚十點左右就含冤離世了。」

「江澤民迫害十六年來,我家就被處保衛科派人監視起來:電話被監聽、有事無事找你所謂的談話、還無故來家抄家,翻箱倒櫃的。」

「我全家人整天生活在恐怖、恐嚇、不安的環境裡。我的老伴—-大家公認的一位善良老人,在江澤民的非法打壓迫害中過早的離世了。我要為我的全家人討還公道。不清算江魔頭所犯下的罪過,我們老百姓沒法過好日子。」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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