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國內恐怖襲擊 紐啟動國家安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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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韓香茗綜合報道)現在已有確鑿證據證實,紐西蘭正在面臨國內恐怖襲擊的風險。

近期,紐西蘭總理和內閣部發布了《國家安全手冊》。據該手冊透露,因面臨國內恐怖事件的威脅,需要啟動一套特殊規程的國家安全系統(NSS)。該系統日前已經被激活。

兩年前成立的紐西蘭國家安全系統是針對國家所面臨的最嚴重威脅而採取的最高級別回應措施。該系統由總理負責,參與人員包括內閣部長等政府高級官員。該系統被啟動意味著紐西蘭面臨著重大安全問題。啟動該系統的情況包括:紐西蘭人或身在紐西蘭的人、國家主權、經濟環境或社區的有效運作等面臨安危或安全風險。

《國家安全手冊》是為總理和可能參與行動的官員們提供的指南。該手冊中簡要陳述了紐西蘭所面臨的國內恐怖威脅。不過截至目前,總理辦公室、紐西蘭安全情報局(NZSIS)及總理和內閣部均拒絕對該威脅的性質發表評論。

啟動國家安全系統的先例

《國家安全手冊》曾經只提出過一次應該啟動國家安全系統的警告。當時該手冊細述了1080殺蟲劑恐怖威脅的處理辦法。該手冊指出,分析認為該威脅可能對消費者健康、經濟和紐西蘭國際聲譽造成重大不良後果。

當時警方刑事調查顯示,1080殺蟲劑事件對乳製品行業構成威脅,因此,在初級產業部的帶領下,紐西蘭通過啟動國家安全系統對1080殺蟲劑污染事件做出了回應。做出回應的領導者包括總理和內閣部長。

紐安全部門申請緊急許可

紐西蘭情報和安全監察長謝麗爾·格溫(Cheryl Gwyn)在其發布的最新年度報告中指出,紐西蘭安全情報局一直存在一個情況,就是需要一個緊急許可證,允許該機構對一個或多個目標進行視覺監控。

早在2015年,格溫就曾提出了這個嚴重的問題,就是關於安全情報局從事的某一活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如何能夠補救的問題。

格溫在報告中透露了她對政府反應緩慢的不滿。她說,雖然她充分理解問題的複雜性,而且有關該問題的實質性工作也在進行中,但解決這一重大問題所需要的時間本身也是個令人關注的問題。為了確保合法地行動,安全情報局必須能夠以更及時的方式解決這樣的問題。

該請求的緊迫性表明瞭國家安全情報機構超越法律程序獲得信息的必要,說明這可能與即將發生的國內恐怖襲擊有關。

澳紐軍團日曾面臨危險

2015年,紐西蘭一名伊斯蘭武裝分子曾敦促紐西蘭的伊斯蘭國追隨者們在澳紐軍團日發動襲擊。紐西蘭警方知道消息後,立即採取了進一步的安全措施。

當時新聞三台獲得了一個YouTube視頻(被撤掉前),視頻中聽到馬克·泰勒(Mark Taylor)在對伊斯蘭國同情者們說:「現在是開始行動的時間,即使這意味著你不得不在澳紐軍團日刺殺幾個警官和士兵,那就隨它去吧。」

目前不清楚手冊中提到的威脅是否與泰勒有關。

專家:威脅可能來自自我激進化分子

紐西蘭地緣政治顧問公司36th Parallel Assessments的美國前情報顧問和安全專家保羅·布坎南說(Paul Buchanan)說,政府不願評論,說明他們不想泄露原始資料和阻止恐怖襲擊的措施。也許他們有舉報者,也許是從五眼聯盟(Five Eyes)某個合作夥伴那裡獲得的消息。不過他認為政府應該更明智地提供有關恐怖威脅的細節,以支持情報和安全機構擴大其權力範圍。

他同時表示,「可能很多人會認為威脅與伊斯蘭武裝分子有關,但不止這一種可能。還有其他人,例如白人至上主義者、毛利最高統治權維護者,甚至於動物權利活動家,都有可能實施恐怖行為,所以我不會盲目下結論。」

不過,他說,紐西蘭最常見的恐怖主義追隨者,是計劃用伊斯蘭國的信息通過網際網路實施獨狼式襲擊(lone-wolf attack)的自我激進化電腦高手。

他認為,嚴重的威脅可能來自於某個人,「某個擁有化學知識但動機不良的人可能帶來巨大危害。」

紐政府擬變更法律 支持安全部門

政府正在尋求法律變更,允許安全機構在嚴格控制下合法監視紐西蘭人,改變目前禁止監視紐西蘭公民和居民的法律底線。

總理約翰·凱伊(John Key)正在對安全機構提出的允許他們「通過稅務局、銀行或醫生等獲得敏感的個人信息」的呼籲做出回應。

議員們正在為政府通訊安全局(GCSB)和安全情報局考慮新的立法,以確保建立一個共同的正當且符合規定的制度;同時也將明確允許兩家安全機構能夠對紐西蘭人進行監視,或在某些情況下攔截他們的私人通信。

根據該議案中的信息共享條款,兩家機構能夠通過Spark等公司尋求個人信息。該行為將受《隱私法》原則所約束,但不需要許可證。

不過,在國會的外事和國防委員會面前,Spark公司規管事務經理約翰·韋斯利·史密斯(John Wesley-Smith)說,公司存有大量個人信息,但該議案給Spark公司施加了太大的壓力,讓公司來決定什麼信息應該公布,以及該信息是否對保護國家安全必要等問題。

他說, 「該議案要求我們自己首先決定某信息是否對該機構履行職責必要,但我們沒辦法評估。」

Spark公司在書面建議中說,獲得個人信息應該是經過授權的活動。Spark認為,任何試圖授權給政府機構『不受正常隱私法約束獲得紐西蘭人個人信息』的立法,都應該對其權力範圍提供明確的、不含糊的方向,允許這些機構保持這個方向進行獨立監督和審查。

隱私專員約翰·愛德華茲(John Edwards)說,像醫療或財務等紐西蘭人希望保密的信息,安全機構要想拿到的話,應該必須提供許可證。

他說,對於特定的目標,可能有必要在衛生間或臥室等特別隱私的地方放置竊聽器,但這種行為對被監視的個人是不公平的,是侵犯性行為。

不過凱伊表示,如果是真正在乎隱私的人,也不是情報部門應該擔心的人。真正的現實是,臉書和谷歌等跨國網站和公司對你的活動了解的要比情報機構多得多。

他說,民眾應該更多擔心臉書或谷歌等公司,而不是擔心紐西蘭情報機構正在做的事情。

總理凱伊的發言人說,「正如總理之前說過的,紐西蘭並非不受恐怖主義影響,只是威脅不大。我們的情報機構在鑑別、監控和回應國內威脅,確保紐西蘭國內外安全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政府已經為他們增加了資源,允許他們能夠更好地履行職責,同時也增加了透明度和監管力度,確保他們工作得當。」

責任編輯: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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