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維權者陳雲飛煽顛罪被取消 律師稱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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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四川知名維權人士陳雲飛因為房屋遭強拆,在廢墟上搭建靈臺,嘲諷法律已死,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涉嫌尋釁滋事罪」批捕。他的律師冉彤披露,案子經成都市檢察院調查和聽取律師意見後,已從市級轉到區級檢察院,這意味著煽顛罪被取消了。律師表示檢方這種舉動較少見。此案進入庭審時,他還將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

陳雲飛案由成都市檢察院下移武侯區檢察院

陳雲飛是四川知名維權人士,已經被關押10個月,當局給安的罪名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涉嫌尋釁滋事罪」。他的律師近日在其微博上披露,成都市檢察院接受了律師意見,將案件下移武侯區檢察院,取消了「煽動顛覆政權罪」的指控。預計只針對陳雲飛搭靈堂「涉嫌尋釁滋事罪」進行指控。

冉彤律師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詳細說明,「按大陸法律規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就是以前說的反革命罪,它是由市一級成都市的中級法院進行審理,提起應該是同級成都市一級檢察院,它經過幾個月的研究,也跟律師交換了意見,檢察官還是覺得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很勉強,所以就將案子下移到武侯區的檢察院。這樣它只能向區一級法院提起起訴,所以從法律上可以推定出來,武侯區不能以此罪名來審這類案子,只能審理『尋釁滋事』這類普通的罪名。」

律師據理以爭 煽顛罪不成立

去年3月25日,陳雲飛等20多維權公民前往成都市新津縣,紀念六四時的死難學生肖傑、吳國峰,在返回的途中被上百名特警抓走,次日就被當地警方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一個月後的4月30日被正式批捕。

冉彤律師表示:「死者已經去世了24年,中國人講究死者為大、為安,對過世的人,他的家人、朋友去掃墓完全是符合中國人的倫理道德,如果把這定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確實太勉強,違反中國人的基本倫理道德。林彪、江青被定為反革命集團,這些犯了那麼大的罪,給中國人民帶來很大痛苦,他們去世以後,他們家人仍然可以去為他們掃墓,甚至林彪的親屬還可以去蒙古林彪飛機掉下來的地方去掃墓。如果掃墓的動作構成犯罪的話,那麼這些人早就應該抓起來了,他們也應該被定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了。所以這個是根本說不通的。」

他還表示,實事求是的說,成都市檢察院的檢察官認真思考了律師的意見,取消了「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他的律師生涯中,「像這類的情況還是比較少見的。不管怎麼樣,這也算是一個好的趨勢。」

前不久大陸《法制週末》以《省級公檢法「掌門」大換班》為題,盤點超過三分之一的省份在剛剛過去的1月完成了省級公檢法系統的「易帥」。總共有17名司法官員履新省級公檢法「一把手」職位,其中法檢「兩長」14人,涉及13個省份。文章稱這是習近平政權推行本次司法改革後,最大規模的政法系統官員的大調整。

冉彤律師認為,此案檢察官的決定是否受此影響,目前還無法做出明確判斷。

案子開庭時 律師將做無罪辯護

冉彤律師估計,按正常情況下,大概兩個月左右,此案將會在武侯區開庭。從案卷材料來看,可能只能審陳雲飛幫助武侯區被強拆房屋的民眾,在他們房屋廢墟上搭靈堂悼念法律已死,被指「涉嫌尋釁滋事」侮辱武侯區政府。

他認為,同樣這個罪名也不成立。無論如何,陳雲飛是在訪民自己房子廢墟上搭建靈堂,沒有將靈堂、花圈搭到你們政府大門前。在自己房子廢墟上搞行為藝術,被理解為「尋釁滋事」也是很牽強的,影響政府的形象也是很荒謬的。因在大陸想完全沒有罪也很困難,所以現在檢察院還是保留了這個罪名。

他表示:「開庭時會把這個道理說清楚。陳雲飛不僅構不成所謂的反革命罪,也不可能構成所謂的搭靈堂侮辱政府的『尋釁滋事罪』。這些都構不成犯罪。這是依據法律和證據,我們仔細研究過的律師判斷。」

他強調,依據法律、依據事實,任何正常的人都只能做出無罪的判斷,但是在現實情況下,有很多不可控的因素。在大陸法律工作者面臨巨大的挑戰,希望自己的意見能夠得到法官的認同、社會的認同。希望法制深深植入每一個司法人員腦海當中,法律只有被尊重,才能有真正的尊嚴。#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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