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與後記

鄭兢業:人吃與吃人(五)

—— 中國大饑荒的劫因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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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30日訊】

35、娃娃帶著人肉去幼稚園

依娃受訪者甘肅臨夏新莊鄉榆木村趙蘭花:那時我在積石山縣大河大隊王家村,村裡有個年紀和我差不多,腳有點瘸,這媳婦姓康,外號叫「鐵啷鏜」。她家住著一個逃荒的老漢,老漢死後,白天埋了,人家兩口子夜裡又挖出來煮吃。她的娃娃到幼稚園,別的娃娃沒吃的,她的娃娃嘴裡吃著啥,保姆就問:「娃娃,你吃的啥?」娃娃說:「我吃的肉。」再問:「你吃的哪裡來的肉?」娃娃說:「我媽拿來的肉。」

娃娃吃人肉,不知道是人肉,娃娃太小,才幾歲大。男人後來也餓死了,女人帶著孩子逃荒去了,活下來沒有不知道。

36、揣著煮熟的娃娃胳膊去大食堂喝湯

依娃記述:和政縣新營鄉河沿村的馬應海,當時三十多歲,他餓得沒有辦法,就到人家的墳地裡找。白天餓死的人埋了,晚上他就去挖,挖回來放在水缸裡,慢慢煮著吃。馬應海來食堂喝湯的時候,他把煮熟的娃娃的胳膊在懷裡揣著,想喝著湯吃著肉。讓人給看見了,被駐隊幹部一頓暴打。

37、老太太煮囫圇娃娃

依娃記述:和政縣新營鄉,三個幹部去一個老奶奶家檢查,問老奶奶吃早飯了沒有,老奶奶說沒有,幹部看見鍋上冒著熱氣,就問:「老奶奶,你鍋裡煮著的啥?」老奶奶不出聲音,一個幹部揭開鍋蓋,裡面煮著一個娃娃。這個娃娃是本村餓死的孩子,沒有剁碎,整個煮在鍋裡。

38、吃人四連環

李磊記述:1960年春,臨夏市紅台公社小溝門作業隊的李尕六,先後吃了自己兩孩子,也沒擋住自己當餓死鬼。李尕六餓死後,被同村一個叫胡八的吃了。胡八餓死後,又被肖正志吃了。

39、「人肉冒充豬肉賣掉二斤」

黃河清先生在《1949年後中國大陸人相食史料一覽》中寫道:1960年11月24日《中共鳳陽縣委向省、地委的報告》:……同時還出現了人吃人的殘酷事件63起。大廟公社五一大隊陳章英和她的丈夫趙夕珍,將親生的8歲男孩小青勒死煮著吃了。武店公社中拌井大隊王蘭英不僅拾死人來家吃,還把人肉冒充豬肉賣掉二斤。

40、人肉假冒「牛肉」每斤五元

肖磊記述:1961年春,山東萊陽的一個復員軍人因賣人肉被捕後供述:兩年內盜挖屍體多次。一具屍體能割十幾斤肉。最初,因全家餓的快要死,吃了幾次人肉沒餓死。往後盜了屍體煮熟推到大集上當牛肉賣,每斤五元,都搶著買。

41、「爹肉」充「豬肉」每斤一元六角

梁志遠記述:1960年5月25日,亳縣魏崗公社逯樓大隊陳營村馬某,父親餓死後被他煮吃,並將一部分充當豬肉,以每斤1.6元賣掉。

42、人肉最低價三毛一斤

《墓碑》記述:河南息縣張陶公社溫圈子大隊社員張文儒,1959年11月間,賣人肉時被抓,並在群毆中一命嗚呼。他被人下毒手往死裡打,不是恨他沒人性賣人肉,而是同行恨他價格太低,一斤人肉只賣三角錢,讓別人也賣不上價。他是當成擾亂行情的害群之馬被打死的。

43、人骨冒充「熊骨」一斤一元五角

《墓碑》記述:1960年3月16日,四川灌縣蒲陽公社八管區三隊一個潘姓婦女的丈夫死後埋葬時,她讓幫忙的人埋淺點。當晚深夜,她帶上鋤頭、菜刀、背簍,挖開丈夫的墳,將屍體弄回家。自己把肉吃了,把骨頭冒充「熊骨」售賣,一斤1.5元,共賣11.75斤。

44、「還沒有走過橋頭,人肉就賣完了」

依娃受訪者和政縣城關鎮沈家莊王玉珍:離我家不到半裡路有個橋頭,經常看見有人提著罐罐在橋頭賣人肉,人肉是方塊的、粉色的、皮很薄。那時候也沒有什麼斤兩,饑餓的人買上就吃,天剛剛亮,還沒有走過橋頭,人肉就賣完了。

45、吃人肉、賣人肉、存人肉

王冠群先生在《我所知道的穎上縣「特殊案件」》中寫道:1960年3月12日,江口鎮48歲的居民劉陳氏,用花生米將其4歲的親侄兒馬駒騙到自己家中,按倒在地用手卡死並肢解了屍體,除自己食用外,又冒充煮熟的豬肉在街上出售。剩餘部分仍保存在自家床下。馬駒的父親劉在志發現兒子走失後,向公安機關報案。破案後劉陳氏被判處死刑。其夫劉在祥涉嫌包庇罪被拘留,教育釋放後不久也餓死在家中。

46、「人的腳跟和手掌最好吃」

曾任信陽地區專員張樹藩的秘書余德鴻回憶:秋收過後不到一個月,食堂基本都停了。到了農曆10月草根樹皮吃光了。以後就大量餓死人。我家在淮濱縣防胡,回去兩次。陰曆年前從包信到防胡幾公里路邊看到6具屍體,回到離我家5公里的防胡兩邊死人一片,100多具屍體在野外沒人埋,走到河塘兩邊的葦塘裡,又看到100多具屍體。外面傳說屍體被狗吃了,還說狗吃人吃紅了眼。這是不符合事實的,狗早被人吃完了,那時哪有狗?

開始死了人就抬出去,放在門板上用牛拖走,後來就抬不動了。防胡西邊的劉長營村,一家姓楊的,大人死了沒抬出去,剩下3個8-12歲的小孩靠吃大人的屍體維持了幾個月。後來從他家清理出一堆人骨頭,孩子說人的腳跟和手掌最好吃。

47、「我也曾吃過人肉,是個腳脖子」

安徽省濉溪縣臨渙鎮劉油坊村陳令峰告訴李素立:「我們一家子,七八口人,死的剩下我父親一個人。我大娘的孩子叫抓根,她吃她的小孩。孩子剛會走。死了被我大娘吃了。我也曾吃過人肉,是個腳脖子。我餓。我那時有十一歲。」

48、「小娃的手一煮,和饅頭一樣」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下店子村冒德一家三口,靠在山溝裡刮人肉活了下來。母親已經餓得動彈不了,姐妹倆天天提個籃子鐮刀去刮肉,冒德媽給村子人說:「小娃的手一煮,和饅頭一樣。」

49、「孩子的肋子軟,好吃」

依娃記述:通渭縣西城鄉一對老夫妻,因為饑餓,經常到山溝裡刮死人肉吃,吃得臉上冒油。還毫無顧忌的對十幾歲的雷英花說:「小孩的肋子軟,好吃,老人的硬,咬不動。」

50、腦髓,「就這個吃上好」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上店子村農婦靜娃的母親,給兒子煮了三個人腦髓,說:「就這個吃上好。」她用人腦髓救下了兒子的命。

51、「我還吃過死人的骨頭哩」

2014年5月23日,依娃在秦安縣王堡鄉羅店村採訪69歲的王碎狗老太太時,已經採訪過三百多人次的她,還沒有碰上一個像王老太太這樣坦然直言——

「你見過吃人嗎?」

她沒有任何愧疚地回答:「死人嗎?見過嘛,見過的多得很。我還吃過死人的骨頭哩。」

當時只有十來歲的王碎狗家裡餓死了八個人,她天天和妹妹在地裡挖野菜吃,挖到什麼吃什麼。本村的高高父親餓死了,因為埋的淺,屍體被狼挖出來吃。王碎狗挖野菜的時候挖出來一條腿,抓在手裡就啃,她記得上面已經沒有血色了,只有幹幹的皮。餓死的人,身上沒有什麼肉,皮很快就乾枯了。到現在, 王碎狗見到她的妹妹,她的妹妹都會說:「你把高高大吃上了。」

52、把醃人肉的甕抬到打麥場上「展覽」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冰峪鄉冉月花:路上人死的沒處走路了,人也都不知道害怕了,小路上死人死滿了。我們那裡有個人,叫伍孫子,四十多歲,我叫四公哩。人家打窯時發現,他把餓死的人撿來醃在甕裡,準備慢慢吃,度荒哩。我看見腿伸出來,伸出多長,還有手、胳膊。幾個幹部把醃肉的甕抬到打麥場上,叫全村社員都來看看,展覽哩。開會的時候,幾個人朝死裡打哩,你吃人還不得往死裡打?他醃的都是死人,不是他打死的人,就開了個鬥爭會,沒判刑。過了一年多,四公就死了。

53、會場上「一盆人肉搶得精光」

王體忠回憶:1960年春,亳縣五馬公社泥店西南王樓村有不少農民因饑餓而吃人肉。大隊幹部為制止這種情況蔓延,決定抓一個多次吃人的村婦示眾。有一天,這個村婦剛把煮熟的人肉撈到盆裡,被幹部查獲,把人和人肉一起送到大會場裡,立即召開群眾大會對她進行批鬥。參加大會的人聞到香噴噴的人肉,想吃又不敢吃。有個大膽的人說一聲「我嘗嘗」,伸手拿了一塊人肉大口吞食,接著眾人一哄而上,你搶我奪,亂成一團,轉眼間一盆人肉搶得精光。王體忠的妻子也搶了一塊,當時吃了感覺很香。批鬥大會無法開下去,只好宣佈散會。

54、「批鬥會後,吃人肉的就少了」

李士遠先生回憶:1960年春,亳縣吃人肉的越來越多。立德公社楊王大隊為制止人吃人愈演愈烈,就抓了李寨村一個多次吃人肉的李某的老婆,召開群眾大會批鬥,要求人人參加,不參加者食堂扣飯。幾個幹部在會上發言,指責她「犯法」,「往政府臉上抹黑」。並警告說:誰再吃人肉,就把誰關死在監獄裡。批鬥會後,吃人肉的就少了。

55、叔父吃侄女

亳縣民政局離休幹部葛現德回憶,他的家鄉城父公社葛魚池生產隊有一名社員,吃了侄女的肉。1960年,他的兄嫂死後,一個不滿10歲的侄女被他收養,不久侄女餓死,被他吃掉。

56、弟弟去姐家討吃的,反被姐吃了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雞川鎮許堡張玉鳳:許堡三隊陳蓮凡的娘家弟弟從陳家河來姐姐家,本想討要點吃的,但姐姐家也沒有吃的。弟弟就餓死在姐姐家。陳蓮凡割了些弟弟的肉煮食。後來她的丈夫不要她了,嫌棄她吃過自己兄弟的肉。

57、老太太吃了一家七個人

時寒冰先生在《這是父母告訴我的老家的真實情況》中寫道:1959年,所有家庭的鍋碗瓢盆被沒收,一律吃大食堂。但由於幹部虛誇,虛報糧食產量,上面要求多交公糧,交不上去的有的被活活打死。家裡都沒有糧食吃了。大食堂只能喝稀湯。人們饑餓難忍。舅舅餓得端著碗不鬆手。姥姥去地裡弄些草根、菜葉在鐵鍁上面煮,駐隊幹部看見誰家生火就闖進去,看到好吃的就端走,看到不好吃的就砸掉。母親才兩歲的妹妹在哭聲弱下來的時候,餓死了。村裡誰家死人,都不會說,有的直接把死人吃了,有的瞞著多分一碗稀湯。村裡一個老婆婆,就是把家裡死掉的孫女吃掉活下來的,她吃了七個人。

58、按新「家規」吃自家人

《墓碑》記述:河南淮濱縣劉長營村的老楊,1959年春餓死前交代家人:我沒幾天活頭了,先把醜話說在前頭,往後家裡不管誰死了,都不准埋,統統留著自家吃,也算給續楊家煙火做點最後貢獻。大人接二連三餓死後,剩下的小孩靠新「家規」活了下來。

59、死嬰脫胎就下鍋

《墓碑》記述:1960年春,安徽鳳陽的一個孕婦,枯竭的羊水養不住胎兒,孩子提前降生了。那女人太瘦弱,早產兒剛露頭,女人就虛脫了,緊接著就昏過去了。家人商討過是保大人還是保孩子後,她婆婆就兩手卡住嬰兒的脖子,從娘身上拽了出來。婆婆見孩子沒有一絲聲息,就直接放進洗臉盆,端到廚房。

產婦甦醒後,掙扎著來到廚房時,看到婆婆正用笊籬從滾鍋裡撈起煮熟的孩子。

60、全家九口一頓吃掉一個孩子

《墓碑》記述:安徽亳縣大楊公社老石家,是全村人口最多的家庭,四世同堂,共十八口人。1960年春,家中第九個餓死的,是石老三的孩子。石家像先前吃過餓死的家人一樣,把屍體也下鍋煮了。剩下的九口人,一頓就把小孩吃完了。仗著石家人多,最終沒成絕戶。十八口之家餓死十七口,只剩下石有亮一人延續煙火。

61、兒子媳婦外出討飯,爺爺在家吃了孫女

武威縣城劉惠珍老太太告訴依娃:街道上,城門外邊,野灘上,都是斜躺著的人,橫三豎四死了的人。就是要飯的,吃不飽,就餓死了。我們這裡有一家,一個老漢,一對兒子媳婦,還有一個孫女。兒子媳婦出門要飯前對老漢說:你在家看著娃娃,我們出去要吃的去,要上了就回來。老人走不動,弄不到吃的,兒子媳婦出門七、八天不見回來。孫女已經餓死,老人哀歎:孫女都餓死了,我還活著幹啥?想死又死不了,饑餓難當中就把孫女吃了。沒等到兒子回來,老漢也餓死了。一個餓乾的小丫頭能有多少肉吃?能頂幾天?兒子媳婦回來也不哭,那時候的人沒有眼淚了,死人見多了,連自己都顧不上,還說啥感情不感情。

62、奶奶的缸裡醃著孫女肉

據時任開封地區第二書記張申回憶:1958年底他陪副省長趙文甫到禹城社集私訪,一進村就看到很多餓得浮腫的群眾。從村西頭走進一家,見一老人在草窩裡睡,屋裡有個小缸,缸裡醃著肉,問是什麼肉,老人哭了,說是我孫女的肉。

63、奶奶拖起孫女的屍體向後院走去

《金橋路漫》作者張大發記述:一個四口人的家,兒子已經餓死了,剩下奶奶、兒媳和一個孫女。一天孫女也死了,年輕的媽媽望著死在院中的女兒發愣——她無力哭泣,哭也沒眼淚。就在這時,奶奶從屋裡爬出來,拖起孫女乾柴一般消瘦的屍體,向後院走去。過了一會,年輕的媽媽來到後院,發現孩子已被奶奶碎屍後煮進了鍋。後來,這個煮食孫女的奶奶也沒能活下來。

64、母親害怕知道孩子的埋葬地點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許堡村占義媽自己的孩子餓死了,人家抬上出去要走哩,占義媽說:「你們出去埋去,不要給我說這個地點,不然,我就到那裡割肉去了。」

65、假埋孩子,偷抱回來煮食

用依娃記述:通渭縣隴陽鄉周店大隊黃家菜子,一對夫妻,在自己家孩子餓死後,抱出家門,放在碾子上在村裡轉一圈,讓村子人知道他們去埋孩子了,然後又偷偷把自己的死孩子抱回來煮食。

66、媽媽「捨不得」埋娃娃屍體

依娃記述:通渭縣馬營鄉九坪,一個四十來歲的女人,自己的孩子餓死了,她拉出去,又「捨不得」放下,又拉回來,剁碎煮食。她的婆婆對村子人說:「人家把娃娃偷著剁碎煮著吃上了。」後來,村裡來了一個外地的討飯人,餓死在村子,這個婦女也刮去了他身上的肉,將他的骨頭扔到河灣裡。

67、死者在靈床「丟」了一條腿

依娃記述:通渭縣馬營鄉順岔,一個老父親餓死了,屍體放在家裡,村裡人給幫忙埋的時候, 發現少了一條腿,村人問他兒子怎麼少了一條腿,兒子說「被狼吃掉了。」但是屍體是在家裡的,大家心裡明白,死者的腿是被他的兒子吃掉了。

68、大隊支書帶頭吃兒子

《往事微痕》引述:1960年初,山東省金鄉縣胡集公社一個大隊支書不滿四歲的兒子餓死後,家人拿不定主意是自家吃還是送亂葬崗。家長兼支書最後決定:自家的孩子自家吃。妻子只好依從丈夫,見丈夫操起菜刀,她就去抱柴生火。

「兒肉」煮熟撈到盆裡後,夫妻倆和女兒圍著肉盆落淚,誰也不願先吃。最後又是支書當了帶頭人,他抹一把鼻涕眼淚,撕一塊肉填進嘴裡。他嚼爛咽下後見妻子女兒還在猶豫,就給妻女做起思想動員:第一,我當大隊支書都敢吃,你們怕啥?第二,吃飽了就是立即拉出去槍斃,也比餓死強!

聽了這番動員,妻子和女兒抖索著手伸向肉盆。

69、把女兒的屍體藏在門後隨吃隨割

依娃記述:和政縣買家集鄉民主大隊河村陳立寶的女兒餓死了,他沒有去埋,把女兒的身體藏在門後面,吃的時候就割一塊放在鍋裡煮。他靠吃女兒的屍體活了下來。

70、把娘的肉醃在罎子裡慢慢吃

依娃記述:甘肅隴西縣一個剛滿十八歲的小夥,1960年春打死母親,把剔下的肉醃在罎子裡,藏在地窖裡慢慢吃。眼看肉變黑了,還是捨不得放開肚子吃。地窖裡冒出的腐臭味嗆著了鄰居才被告發。判處死刑後,一個法官對他說,你要是再小半歲,哪怕是提前一個月把你媽殺吃,就屬於未成年人,也不會被槍斃。

71、獨吃三個孩子的母親

余德鴻記述:信陽淮濱縣防胡鄉余文海說:高莊生產隊的高鴻文有三個孩子,高鴻文到明港修鐵路去了,他老婆把三個小孩都煮了吃了。在外面片死人肉吃的人不少,片大腿和屁股上的肉,餓死的人很瘦,肉不多。片來片去,外面的死屍有的只剩下骨頭架子了。那時吃人大多是吃死人,吃活人是個別的。那是冬天,死屍放在外面沒有壞。

72、村婦先吃丈夫後吃女兒

李素立記述:商城縣鄢崗馮寨大隊的退伍軍人付得民死去,妻子吃了他屁股上的肉。女兒死後,這女人又吃了女兒的肉。

73、爹吃娃肉賣娃屍衣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冰峪鄉村民冉月花:有個叫曹玉州的,把五個娃娃都吃完了,還把衣服都剝下來,都賣了,換上些啥,都吃上了。有的人把死人收拾下,膽子大的,有辦法的,還包上人肉包子去賣哩。想起來我就噁心。在咸陽火車站,我買個包子,一塊錢買了一個,一掰開,指頭這麼長,在包子餡裡哩。人家吃,我不吃,覺得噁心。

74、鍋裡煮兒肉,灶台放著死者衣

山東省鄆城縣樊家莊大隊樊作運回憶:1960年的一天夜裡,他開會回到村裡,聞到樊兆祥家冒出肉香味,他就到樊家廚房裡看看,揭開冒著熱氣的鍋蓋,鍋裡是個蜷曲著的小孩,鍋台上還放著扒下來的小孩衣服。被煮的孩子,是樊家的小三,孩子餓死了,饑餓的母親就煮了吃。

75、父親吃了女兒肉,沒力氣扔骨頭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鎮苟堡鄉咸陽社牛正正家,他的父親吃了牛正正十多歲的姐姐。村裡人進去看見孩子的骨頭一堆堆的,給鏟出去扔掉,因為吃人的人自己已經沒有任何力氣了。

76、兒肉,「情願一頓吃飽死」

梁志遠的一個親戚吃了死去的兒子,夫婦腹瀉病危,其嬸母說他們不該吃人肉。他說:「情願一頓吃飽死,不願長餓活著生。」結果兩夫婦死亡,全家7口人死去5口。

77、父親架著乾柴燒吃小孩

原商城縣委通訊員陳德鴻回憶:鄢崗徐寨黃樓的張明信十三歲的孩子死了,他架著乾柴,燒他小孩的肉吃。最後他們家絕戶了。

78、女兒按母親臨終「遺言」吃娘的心

《墓碑》記述:臨夏市農婦馬阿卜都,1960年開春的一天,饑餓中預感沒幾天活頭了,就把小女兒馬哈素非叫到床前交代後事:孩子啊,你看,我身上沒多少肉了,我死後,你就把我的心挖出來吃了吧,心好煮好吃。

女兒記住了她的遺言,實現了她的遺願,她死後,女兒真就把母親的心挖出來煮吃了。

79、母親煎吃女兒心肝

《墓碑》記述:1961年5月11日,貴州省赤水縣隆興公社馬臨管理區新華大隊婦女王智珍在6歲的女兒羅三女死後,用刀解剖屍體,取出心肝煎吃。

80、媽媽想煮娃肉,沒有鍋烤吃

依娃受訪者通渭縣冰峪鄉村民冉月花說:店子河的一個村婦,娃娃餓死後,想吃娃肉卻沒有鍋,就放在火上烤吃了。

81、沒咽氣就被人刮肉

依娃的舅爺牛耀乾說:秦安縣馮坪村,一個外地逃荒的人餓昏在路上,另一個人在他還沒有咽氣之時,腿還在一伸一伸,就下手刮肉。

82、神經病男子被殺吃

依娃受訪者臨夏韓集鎮張尕進:長子溝有個神經病男子餓得天天到處亂跑找吃的,一天晚上跑到一個村子裡,人家勒住脖子把他弄死,讓人吃上了。那是人吃人的年間。

83、算命盲人被殺吃

李素立《商城縣「死絕村」調查》記述:商城縣上石橋公社的鮑正英說,上石橋大隊的一個算命瞎子,因為吃的胖,在上石橋東崗被人殺吃了。

84、走夜路者被殺吃

李素立記述:商城縣雷前修家住新樓,在餘集工作。他聽說全家死了,就回來看。天黑走路的時候,被人殺死,肉被割去。

85、把人殺吃後,頭髮積攢在籠裡

甘肅省武都縣李桂蘭告訴依娃:那是大年景!東莊子人不敢到西莊子去,西莊子人不敢到東莊子去,就害怕半路上讓人殺了刮上人肉。去了就把你殺著吃了,人吃人哩。自己的娃餓死了自己人埋了,有人就去掏出來煮著吃了。有的人去要飯,晚上隨便歇息在爛房子裡,人家就把人殺了,吃了,頭髮還積攢在籠裡。

86、偷吃洋芋反被殺吃

依娃記述:通渭縣冰峪鄉冉月花的二姐夫因偷吃生產隊的洋芋,被人發現後害怕批鬥,逃跑中在馬營鄉被人按倒殺害刮食。

87、教師外出被人攔住殺吃

依娃記述:秦安縣楊灣裡有個老師路過通渭縣牛家坡,在河灣裡被人攔住殺掉刮肉。家人得到消息趕來時,見到的只是一架骨頭架子。

88、殺子之父釋放回家途中被殺吃

依娃記述:秦安縣魏店鄉小石溝一個三十多歲的父親,因饑餓的孩子哭著要吃的,他就把孩子勒死扔到溝裡。被人告發後被關押數月。釋放那天,在回家途中被餓民殺掉割肉。

89、投奔哥哥半路被殺吃

李素立記述:商城退休教師汪流凱說:他有個姓黃的表弟,當時十三四歲。因為在家沒有吃的,他去在外的哥哥那裡。哥哥等了兩天沒有見他,去找。在上石橋西邊的灌河河灘上發現了他的屍體。他被人殺了,屁股、大腿上的肉被人割走了。

90、背著糧食棄子逃走的女人被殺吃

依娃記述:通渭縣雞川公社某村一村婦,丈夫在外地工作,丈夫聽說家鄉發生饑荒,寄來了十多斤糧票。這女人把面買回來後,反鎖大門,數日不出。好些天過去了,村裡的人還不見這家門裡有人走動,翻牆進去,發現幾個孩子已餓死了,但不見這個女人。此後多年也不知下落。直到七十年代初,當年的作案者才供出真相,原來這個女人棄下兒女,背著面逃走,她還沒走出村莊,就被人殺了吃了。(未完待續)

--轉自《縱覽中國》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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