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廳官收商人賄賂340萬 包養情婦生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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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11日訊】早前落馬的江西省地稅局前局長王平的醜聞再曝光。陸媒披露,王平曾獲江西兩商人340萬餘元的賄賂,並幫他們中標1.7億餘元的土建工程。王平還包養情婦並與其生育一孩。此前,王平被曝曾送給時任江西省委書記蘇榮的妻子上百萬元現金。

澎湃新聞網8月10日報導,從中國裁判文書網和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獲悉,江西省地稅局前局長、贛州市原市長王平因犯受賄罪已被判刑,但刑期尚未公開。

公開的兩份相關司法文書顯示,江西兩商人曾廣平和高某為了承攬工程項目共向時任江西省地稅局局長王平行賄340餘萬元。2012年12月,王平幫助他們順利中標地稅局1.7億餘元的土建工程。

而王平的情婦宋某在上述過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2008年,經曾廣平介紹,宋某到贛州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任招待員,認識了時任贛州市市長王平,並成為王的情人,之後還為王平生下一子。而宋某此前是曾廣平的情人。

2010年,宋某假稱曾廣平是其表哥,介紹曾廣平與王平認識,希望得到王平的關照。當時曾廣平知道宋某已是王平的情人,就給宋換了租住房,為宋支付了買房子的首付款,還在宋懷孕時幫王平解決了准生證的問題。於是,曾廣平和王平走得越來越近。

在中標上述的土建工程後,2012年底,曾廣平提出要送100萬元給王平表示感謝。王平授意曾廣平將錢給宋某,並要求其照顧好宋某母子。

後曾廣平經宋某同意,將承諾給王平的100萬元與宋某之前在曾廣平處放貸的100萬元,共200萬元作為宋某的放貸款投資於江西國祿擔保公司,每月利息5萬元。

除了接受曾廣平的賄賂,王平還收受了高某的賄賂款240餘萬元。

現年61歲的王平曾任江西省新余市委副書記、市長等職;2008年3月至2011年8月,任贛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2011年8月起任江西省地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3月,王平被免去江西省地方稅務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陸媒披露,王平於2014年11月28日被有關部門帶走。

2016年10月,中共央視播出的反腐紀錄片披露,時任江西省地稅局局長王平為了獲得時任省委書記蘇榮的提攜,曾送給蘇榮的妻子于麗芳上百萬元現金。不過,蘇榮方面沒有反應。

2017年1月,蘇榮以「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此前2014年6月,蘇榮在中共政協副主席任上落馬。

蘇榮是江派前常委曾慶紅的心腹,由曾一手提拔上來。蘇榮主政江西期間,該省成為腐敗高發的省份之一。蘇榮在「懺悔錄」中曾提到,江西省副廳級以上幹部,給他送錢款和貴重物品的達40多人。#

責任編輯:莊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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