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釋法遊行案宣判 吳文遠:政治判決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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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0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吳雪兒香港採訪報導)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8人於2016年因不滿人大釋法,在遊行示威時與警方衝突,今天(9月11日)九龍裁判法院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吳文遠等表示這是政治性、選擇性檢控,將會上訴。

反釋法遊行一案,吳文遠被判入獄14天緩刑1年,另外林朗彥及鄭沛倫也同樣被判處監禁14天緩刑1年,其餘被告則被判60至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事件對公眾影響較輕

裁判官在判刑時指,吳文遠犯案時作出呼籲,是帶頭角色,但考慮事件對公眾造成的影響較輕,響應的人亦不多,沒有財物損壞及沒人受傷等情況,決定予以緩刑;而其他被告所涉的角色及求情因素等,判緩刑及社會服務令亦合適。

法庭結束後,吳文遠說,這個反釋法遊行案3年之後到今天終於宣判了。

「我們多名被告(被判定)從二星期的監禁形式到數十小時的社會服務,我在此重申,本身非法集結這條罪是不公義的」,吳文遠表示,「整個事件都是政治檢控。」

吳文遠擔心港人權狀況

吳文遠認為,案子審理過程中拖的太久,法官對於警方的一些建議都沒有採納,或作出評論,「我在法庭上講的很清楚,第一,當時的情況首先是執法不公、處理不當;第二,警方毆打我和其他示威者;第三,當日的警方給我們一個錯誤的信息,講大話。」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8人於2016年不滿人大釋法,在遊行示威時與警方衝突,從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案件今(11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吳文遠(右一)及林朗彥(左四)被判入獄14天但准緩刑1年。(宋碧龍/大紀元)

吳文遠指出,3年前的香港,很多人不一定會相信警察講大話的,警察會用酷刑對待的。但三年前的發生的事情,已經預示了今天的香港。

吳文遠擔心未來香港的人權狀況,「如果這個案子3年前都可以被判非法集結的話,我擔心,未來將有更多的市民被律政司濫捕的,已經不是非法集結了,而是暴動罪,或其它更加嚴重的罪。」

他表示,會提出上訴,相信其他人也會,就刑期方面將會和律師討論。

林朗彥:政治性、選擇性檢控

眾志主席林朗彥在庭後說,雖然這次的法庭判刑沒有用到黃之鋒之後的量刑標準,在這點上他認為是合理的,「但整個檢控和拘捕根本是政治性、選擇性的檢控!」他強調說。

他回憶當天的情況說:「情況是當天我們想去中聯辦的正門去抗議,警民也答應了有這樣的安排,但最終沒有實行,法庭所描述的阻礙交通和警民衝突是源自於警方刻意限制我們的示威自由,和不信守他們的承諾才會出現那次的事件。」

他說,今天警察的情況已經比3年前嚴重得多,並呼籲市民要堅持追究警察的暴力和濫權。

聲援者:現在香港是反暴抗共運動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也舉著牌子「行公義君子何罪,滅正氣中共無良」來到法庭聲援,他接受大紀元採訪說,「(這案件)明顯是香港警方壓制香港市民的示威權利,也是由中共政權利用人大常委釋法去實行這個政治迫害,所以我來聲援他們。」

法院門前聲援的香港市民梁先生舉著牌子「行公義君子何罪,滅正氣中共無良」,他向大紀元記者表示,這個案子的性質其實是中共吞併香港 ,凸顯一國二制是騙人的,從頭至尾根本上是沒有的。

「而《基本法》更加荒謬,因為這個立法機構是屬於中國(中共)的人大,其實中國是沒有人民代表的,人大是假的,所以人大立的法,炮製出來的就是偽法。所以《基本法》是可以燒掉的。」他說。

「中共不但炮製了偽法,它連自己炮製出來的偽法也更改。美其名是解釋法律,就是更改法律,自己炮製出來的法律也不尊守、也要改變。所以這些義士為了公義,因為反對共產黨的釋法而被起訴。」

反釋法遊行案判決,圖為聲援者前往法庭表示力挺抗爭者。(宋碧龍/大紀元)

他還認為,反釋法遊行與現在香港反共抗暴的運動實質上是同一性質。「如今共產黨乾脆赤裸裸,將軍警混入了香港警察的隊伍,現在的香港,實際上是中共操控,魔警行凶。實質上是警暴治港,這傀儡政府,由共產黨直接操控、干預、直接治港。警察暴力治港。目前香港形勢的實質正是如此。」

他強調,站在香港人的角度去看,「現在不是反送中條例的問題,性質是反共、抗暴的問題了。如果香港人現在後退,會是死無葬身之地,這個反暴抗共的運動,香港人要把它(運動)進行到底,直至勝利為止。怎樣才是勝利?就是『驅除共黨,還我香港』。」

2016年釋法引發遊行回放

2016年立法會選舉後,政府於10月入稟法院,要求法庭宣告青年新政兩成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無效,至11月初,有傳中央將會作人大釋法。同年11月6日,民陣舉行反釋法遊行,隊伍抵皇后大道中時,沒有按不反對通知書規定轉入銀行街,改道沿皇后大道西前往中聯辦,各被告參與了未經通知的遊行。吳文遠在干諾道西,突然從行人路爬上及坐在鐵馬上,呼籲他人違抗警方命令,爬過鐵馬占據干諾道西馬路。有示威者響應吳的呼籲,嘗試爬過鐵馬及搖動鐵馬約20秒,與警方發生衝突。

案件原有9名被告,其中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24歲)及林淳軒(25歲)開審前已認罪,其餘7名被告:吳文遠、葉志衍、盧德昌、周樹榮、周嘉發、鄭沛倫及陳文威(年齡24至67歲),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非法集結、襲警、阻差辦公等共8罪,最後只有年紀最長的周樹榮全部罪名不成立,獲當庭釋放,其他8人面對判刑。#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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