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府對法拉盛無證攤販開罰 疫情後首次

市長辦聯合市消費者局、警察局執法 有攤販收到金額為250元和50元兩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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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週五(23日)下午,紐約市消費者事務局、警察局工作人員突然成群結隊出現在法拉盛緬街街頭,對無證地攤進行執法,無證攤販見狀紛紛溜之大吉,記者見到一個古董檔來不及躲避,被逮個正著,檔主收到兩張罰單,一張罰250元,一張罰50元。據悉這是疫情以來首次對無證攤販動真格開出罰單,而且以後的執法會恢復到疫情之前「定期」的常態。

兩張罰單,一張金額250元,上面寫著開罰理由是小販無證擺賣;另一張50元金額的罰單寫的開罰理由是:他違規在禁止擺賣的街道上擺賣。(林丹/大紀元)
攤販收到罰單後,在收攤。(林丹/大紀元)
緬街賣花瓶的無證小販收到罰單後,街上的路人替他向市消費者的執法人員論理。(林丹/大紀元)
見到聯合執法,攤販聞風而動,消聲匿跡,人行道頓時變得寬敞。(林丹/大紀元)

在中午12點左右,有民眾就見到一隊執法人員出現在緬街地鐵口。目擊者譚女士說,在中午12點時,在連鎖店Duane Reade前面,一檔平時賣包包的檔主被警察局、市消費者事務局的執法人員團團圍住,「甚至有人說她被戴上了手銬,聽說她賣假貨,包包是假冒名牌,我當時看到她雙手放在後面,有沒有被戴上手銬不知道。」

緬街上的攤販獲悉上面的情況後,聞風而動,紛紛立馬收拾物品,打包走人。

執法的人員來自警察局、消費者事務局等部門,去年因為疫情,市長在去年6月要求警察局對街頭無證小販不再有執法權。在民眾的認識中,警局無權執法了,無證攤販便可以「變相合法」地繼續擺賣了,但其實不是——市消費者事務局對街頭無證攤販是有執法權的,而警局曾表示,在消費者事務局執法時警察可以給予輔助。

在23日下午2點多,記者從地鐵口到三福大道之間的緬街上看到,原來密密麻麻、鱗次櫛比的一檔檔地攤銷聲匿跡,人行道恢復了之前的寬敞,路人都在議論:「警察剛才來了,不給擺了,都跑了。」

但在靠近三福大道路口的位置,一名擺地攤賣花瓶、古董的攤販來不及跑,被逮個正著,他收到了兩張罰單,給他開罰單的不是警察,而是消費者事務局的工作人員。記者見到,工作人員要求他出示ID,然後開出兩張罰單,一張罰款50元,一張罰款250元(上面寫著最高可罰1000元)。罰金250元的罰單上寫著開罰理由是:沒有由市消費者事務局發出的經營許可;罰金50元的罰單上寫著:在受限制的公共區域上銷售商品。執法人員在開具罰單時,用英文向檔主說明了開罰理由。

檔主李先生一臉無奈,英文不好更讓他啞口無言,他只能接下罰單。他對記者說:「事先也沒有告知,突然間就來罰款,我沒領失業金,就賣點小東西幫補生活。我東西多,瓶瓶罐罐收拾起來麻煩,沒來得及跑。」

旁邊的人幫他用英文向執法人員解釋:他只是通過雙手勞動來搵食,現在是疫情期間,而且市長對地攤也持寬鬆的態度。但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有異議,可以上訴。

疫情後首次開罰 傳遞信號:法拉盛不能再擺地攤了

法拉盛地攤自去年6月份紐約市經濟開始復甦後如雨後春筍出現,緬街成「地攤王國」,從口罩、消毒水、洗手液、鍋碗瓢盆日用品、手機配件、服裝帽子、工藝品、古董,到肉丸魚丸、自家種的瓜果蔬菜、中國特色食品,應有盡有,可滿足消費者方方面面的需求,但卻對正規商家造成嚴重衝擊,租賃了鋪面有營業執照的商家對無證地攤「炮轟」不斷,認為他們不用交房租、不用納稅、不用交罰款,賣的東西沒有質量保證,還把正規商家的生意搶走,長此下去,商家怎麼生存?商家關門,誰來給政府繳稅?

新世界商場一商家表示,之前政府對無證攤販「一隻眼開、一隻眼閉」,對他們寬容,是因為體恤民眾在疫情期間失業,但現在各行業都全面恢復和回歸了,應該回復到正軌,不能再容許他們這樣無章無法了,同時保護好正規的商家。

今年1月本報曾報導,市府多個部門包括環保局、衛生局、動物控制中心等對法拉盛街頭小販突襲執法,不過當時沒有開罰,只是口頭教育和警告,提醒他們不要再繼續占道經營。很多小販表示,他們會互相通風報信,若發現執法人員出現在街頭 ,他們就馬上收攤走人。但在昨天的執法中,執法人員是真的開出罰單了。據悉,這是疫情以來針對無證攤販的第一次真正開出罰單。收到罰單的李先生也說,「擺攤差不多一年,是第一次收到罰單。」

疫情以來眾小販在法拉盛擺地攤一直平安無事,任何人只要在緬街上占一個位置,就可以賣任何東西,無人監管,甚至有人把家裡的舊東西都拿出來賣。雖然政府部門對他們進行過一兩次的教育、提醒,令他們後來擺攤提心吊膽,擺賣時東張西望提高警覺,互相通風報信,發現不妙、拔腿就跑,但並沒有對他們真正開罰過。此次開出罰單傳遞一個信號:不能在緬街再擺地攤了!

顧雅明:接到投訴多  以後會定期執法

法拉盛市議員顧雅明針對23日的執法行動表示,此次行動是市長辦公室聯同市警、市消費者事務局的聯合執法。過去一年,他的辦公室收到很多針對法拉盛市中心街頭攤販占用人行道的投訴,攤販占據人行道,嚴重影響行人走路,造成安全隱患,尤其是年長者以及坐輪椅的民眾。

顧雅明說,去年疫情爆發以來,由於一些原因執法暫停,目前紐約市已全面重開,街頭人潮恢復,但法拉盛市中心的攤位問題則越來越嚴重,導致人行道上的行人通行困難,街頭售賣的東西各種各樣,甚至還有人把家中的閒置物品擺在街頭出售。此次行動是對已有法律法規的執行,要確保民眾擁有安全的路面環境。

顧雅明辦公室重申,法拉盛中心區部分路段禁止擺攤已成為法律,禁擺攤的街道包括:法拉盛Northern Blvd.至Sanford Ave.的Main St.路段,College Point Blvd.至Union St.的Roosevelt Ave.路段,41Ave.至Barclay Ave.間的Kissena Blvd.路段,Prince St.至Main St.的40 Road,Main St至Union St.的41 Ave.,以及Main St.至Frame Place間的41 Road等路段。禁止法拉盛市中心部分路段擺攤的法案中,也對人行道攤位(stoop line stand)的延伸,規定不能超過3呎,顧雅明同時提醒法拉盛的店家遵守該法規。

顧雅明辦公室還表示,以後對法拉盛禁止擺攤法律的檢查、執法,會恢復到疫情前定期進行的狀態。

見到聯合執法,攤販聞風而動,消聲匿跡,人行道頓時變得寬敞。(林丹/大紀元)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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