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國合作疫苗合約破裂 加拿大沒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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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7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與中國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CanSino Biologics,簡稱康希諾)的COVID-19 疫苗合作合同,去年因中方沒能交貨而破裂。合同包括解決爭議的仲裁程序,但加拿大國家研究委員會(NRC)從未啟動該程序。

據《國家郵報》報導,通過信息獲取法規得到的國家研究委員會與康希諾之間的「合作研究協議」內,包含了一個解決分歧的有約束力的仲裁程序,以避免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分歧。

該協議安排了加拿大對康希諾的疫苗進行第一階段及可能的後續試驗,之後如果獲得監管機構批准,將在國家研究委員會的工廠生產疫苗。該疫苗使用加拿大國家研究委員會創建並提供給康希諾的細胞系開發。

總理特魯多於 2020 年 5 月宣布該合作時,並稱此舉可使加拿大走在全球疫苗計劃的前列。但到了 8 月,該交易宣告結束,因為中國海關不允許將疫苗樣本送往加拿大。批評人士認為,這是中共因孟晚舟事件而針對加拿大的另一次報復行為。

渥太華大學法學教授兼健康政策專家阿塔蘭 (Amir Attaran) 認為,去年中國海關拒絕允許將疫苗樣本送來加拿大時,國家研究委員會應提出仲裁要求。他說:「為什麼加拿大在康希諾違反協議時袖手旁觀?」

「基本上,我們本可以起訴他們,這會迫使北京解釋它為何阻撓。」他說,「出於問責的原因,即使我們得出該疫苗不是很好的結論,那也是值得做的。」

但國家研究委員會的一名發言人表示,他們與康希諾公司本身沒有爭議。因為經過一段時間後,發現康希諾無法獲得將材料運往加拿大的授權。「發貨延遲本身不構成康希諾終止協議的原因。」

中共政府是禍首

另一位加拿大專家表示,是中共政府,而不是康希諾公司阻止了疫苗出口。但中共政府不是該交易的一方。

曾幫助管理加拿大與中國的科學聯繫的前高級政府官員麥奎格-約翰斯頓(Margaret McCuaig-Johnston)女士說,該疫苗實際上是與中共軍隊軍事醫學科學院聯合開發的,據報一名陸軍少將是首席研究員。但是,只有康希諾公司和加拿大國家研究委員會被列為該協議的當事方。

她說,合同的其他部分稱,任何一方均不對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因素造成的問題負責。

麥奎格-約翰斯頓目前是渥太華大學科學、社會和政策研究所的高級研究員。她說,此事確實凸顯了,與中國實體的研究關係可能充滿風險。

「該夥伴關係的經歷再次表明,與中國的任何合作都可能受到對加拿大懷有惡意的中共當局的危害。」她說,「因此,這使得與中國的所有夥伴關係本質上都不可靠。當然,對於該個案,北京要負全部責任。」

實際上,康希諾已經向俄羅斯和其他國家提供了疫苗。巴基斯坦最近發布的對康希諾疫苗的試驗結果表明,注射一劑後,預防 COVID-19 感染的有效性約為 66%。

麥奎格-約翰斯頓說,這次與康希諾的合作破裂,加拿大應該吸取教訓。「加拿大人正在吸取這一慘痛教訓,並意識到我們應該將合作多元化,遠離中國,專注於與遵守法治的國家合作。」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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