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8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綜合報導)70歲台灣資深歌手陳盈潔被控以胞妹名義偽簽本票借款,被最高法院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個月定讞。今(23)日上午她到台北地檢署報到、入監。她在許常德等人陪同下,走進北檢。
陳盈潔曾以《海海人生》、《乎我醉》等歌走紅歌壇,有「台灣歌壇大姐大」之稱號。由於2011年間,向邱姓男友人借款,友人要求除陳盈潔外須再找一人作保。陳盈潔最後唆使胞姊陳乃嘉在本票上,冒名偽簽妹妹名字背書擔保。
邱男事後追債時發現陳盈潔涉嫌教唆偽造本票,向北檢告發陳盈潔教唆偽造有價證券和詐欺罪,北檢隨之起訴陳盈潔。
案件訴訟期間,陳乃嘉作證時自首偽造本票,於2015年間遭法院判刑1年7月,緩刑3年確定。
而檢方認定陳盈潔與陳乃嘉是共犯,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陳盈潔;陳盈潔則因教唆偽造本票罪,判刑3年2月。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陳盈潔無罪。但高院改判無罪判決遭撤銷後,高院更一審改判1年8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又撤銷發回更審,於上月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更二審判刑3年2月。
日前陳盈潔以身體健康不佳為由,向北檢聲請暫緩執行,不過遭到北檢駁回。今天上午,她在音樂人許常德等人陪同下,到北檢報到,但疑似行動不便,需靠人攙扶著她下車。
陳盈潔身穿一身黑,披著絲巾,表情凝重,她在胞姊陳乃嘉、音樂人許常德陪同下,一同緩慢步入北檢報到,面對媒體提問,全程不發一語。
許常德表示,陳盈潔身體狀況不佳、很久沒出門,上午坐車來北檢時,車上都是嘔吐物。
「不管怎樣的虧欠,怎樣的歉意,就是法院給她機會,去面對這件事,然後如果有機會,有生之年還可以賺到一點錢,第一筆錢一定會還給債主,這是她(陳盈潔)的一個希望。」
陳盈潔胞弟則表示,已有申請法外就醫,擔心她入監無法自理,不過仍要看法官如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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