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娛樂高層被拘“舞影”行動將持續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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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訊】香港廉政公署大規模打擊樂壇“大老虎”,拘捕多名娛樂圈中名人,這個號稱“舞影”的行動昨天繼續。据悉,廉署估計涉及賄款龐大,且持續多年,由于涉案人眾多,拘捕行動將持續數天,不排除更多樂壇中人被捕。

  拘捕人員 全是娛樂界大腕

  據中華网7月18日報道﹐至今共拘捕22人大部分為娛樂或唱片公司高層職員,包括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助理制作總監綜藝科何麗全、《勁歌金曲》監制陳家倫、娛樂集團老板楊受成及其藝員管理總監霍紋希、環球唱片公司港區總裁陳少寶;另包括環球歌手麥浚龍及其父親、中建電訊主席麥紹棠。

  行動當天被廉署邀請協助調查的4名楊受成旗下公司歌手,分別是謝霆鋒、鄭希怡Yumiko、王杰和陳奕迅。

  楊受成所率的娛樂集團旗下歌手近年在樂壇盡領風騷,在頒獎禮中亦獲得不少獎項。調查這宗案件的廉署調查員坦言,近年該集團歌手在各大頒獎禮中,狂掃不少獎項,惹廉署關注。

  据悉,近期以鄭希怡和“頂包案”后复出的謝霆鋒最紅,兩人每次出唱片,該集團都不惜工本宣傳,包括買廣告及大型宣傳活動。鄭希怡今年初即在該集團力捧下獲得多個樂壇頒獎禮的新人獎。而且在她推出新唱片時,公司不惜花數十万元買4個廣告位。她近月成為雜志封面女郎的頻率,更几乎是全港女星之冠。

  出道15年的歌手王杰,雖有全球出售唱片累積500万張的輝煌紀錄,但加入該集團后他与高層不和,致在2001年、2002年間被“雪藏”,今年初的新城頒獎禮,他更成為惟一“食白果”的該集團歌手。4月的演唱會亦因SARS而要押后,郁郁不得志的他曾公開表示不在乎獎項。故今次廉署請他協助廉查,背后原因耐人尋味。

  至于陳奕迅,則為該集團最賺錢的歌手之一,他3年前以2000万元簽約。但陳奕迅近年聲勢下跌,他自己亦承認唱片銷量退步,以往在華星每張精選唱片賣10万張,現在只有4万至5万張。近月有傳聞指他不滿在年初頒獎禮中,而公司未有盡力為他爭取最受歡迎男歌手的獎項。

  据了解,部分不在香港的該集團歌手也將被邀助查。

  兩公司高層發表聲明

  對于本次行動,無線電視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在行動當天于將軍澳電視廣播城,對有關事件發出聲明。聲明如下:1.無線證實廉政公署曾派員到將軍澳電視廣播城要求協助提供資料。2.有關廉政公署的這次行動,無線將會充分合作,暫不作評論。

  在記者會上,有人提及綜藝科高層何麗全在外開設一間制作公司,專門為唱片公司制作演唱會及MV,曾醒明就說這些是同事的私事,他不便代答,而無線可以作出響應的事,全部在聲明中響應了。而廉署這次的行動,曾醒明表示對無線并沒有影響。曾醒明重申沒有人說過這次事件与頒獎禮有關。至于無線會否暫停何麗全及另一名有份協助調查的監制陳家倫的工作時,曾醒明就說他們只是邀請調查,公司未有這個決定。

  中建電訊主席麥紹棠前天被捕后,中建電訊旗下3間公司當日也發聲明表示,該調查与公司業務無關,現在3間公司運作正常,不受調查影響。

  事件原由 催高人气 影響《勁歌》賽事結果

  据了解,本次行動的原由主要是唱片公司為催高新人或旗下歌手人气,動用數以百万計賄款,以不同方法讓歌手曝光,包括影響《勁歌金曲》選舉結果,令獲選金曲及得獎歌手被涉案唱片公司壟斷;令歌手可在電視台不同節目出現。另外,有消息說一名唱片公司高層更要求旗下一名歌手付出100万元利益,才肯為其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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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香港法律中的《防止賄賂條例》,香港三大電視台及三大電台均屬公共机构,其雇員同屬“公職人員”,所受監管遠比私人机构嚴格,倘任何人向他們提供任何利益以助歌手爭取獎項,即等同“賄賂公職人員”,行賄或受賄者均触犯《防止賄賂條例》第4條,最高可監禁7年。反過來說,如果舉辦頒獎禮的只是一間私人机构,那么該私人机构職員只要在收受唱片公司利益前獲上司批准,就未必會触犯貪污條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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