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娱乐高层被拘“舞影”行动将持续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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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8日讯】香港廉政公署大规模打击乐坛“大老虎”,拘捕多名娱乐圈中名人,这个号称“舞影”的行动昨天继续。据悉,廉署估计涉及贿款庞大,且持续多年,由于涉案人众多,拘捕行动将持续数天,不排除更多乐坛中人被捕。

  拘捕人员 全是娱乐界大腕

  据中华网7月18日报道﹐至今共拘捕22人大部分为娱乐或唱片公司高层职员,包括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助理制作总监综艺科何丽全、《劲歌金曲》监制陈家伦、娱乐集团老板杨受成及其艺员管理总监霍纹希、环球唱片公司港区总裁陈少宝;另包括环球歌手麦浚龙及其父亲、中建电讯主席麦绍棠。

  行动当天被廉署邀请协助调查的4名杨受成旗下公司歌手,分别是谢霆锋、郑希怡Yumiko、王杰和陈奕迅。

  杨受成所率的娱乐集团旗下歌手近年在乐坛尽领风骚,在颁奖礼中亦获得不少奖项。调查这宗案件的廉署调查员坦言,近年该集团歌手在各大颁奖礼中,狂扫不少奖项,惹廉署关注。

  据悉,近期以郑希怡和“顶包案”后复出的谢霆锋最红,两人每次出唱片,该集团都不惜工本宣传,包括买广告及大型宣传活动。郑希怡今年初即在该集团力捧下获得多个乐坛颁奖礼的新人奖。而且在她推出新唱片时,公司不惜花数十万元买4个广告位。她近月成为杂志封面女郎的频率,更几乎是全港女星之冠。

  出道15年的歌手王杰,虽有全球出售唱片累积500万张的辉煌纪录,但加入该集团后他与高层不和,致在2001年、2002年间被“雪藏”,今年初的新城颁奖礼,他更成为惟一“食白果”的该集团歌手。4月的演唱会亦因SARS而要押后,郁郁不得志的他曾公开表示不在乎奖项。故今次廉署请他协助廉查,背后原因耐人寻味。

  至于陈奕迅,则为该集团最赚钱的歌手之一,他3年前以2000万元签约。但陈奕迅近年声势下跌,他自己亦承认唱片销量退步,以往在华星每张精选唱片卖10万张,现在只有4万至5万张。近月有传闻指他不满在年初颁奖礼中,而公司未有尽力为他争取最受欢迎男歌手的奖项。

  据了解,部分不在香港的该集团歌手也将被邀助查。

  两公司高层发表声明

  对于本次行动,无线电视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在行动当天于将军澳电视广播城,对有关事件发出声明。声明如下:1.无线证实廉政公署曾派员到将军澳电视广播城要求协助提供资料。2.有关廉政公署的这次行动,无线将会充分合作,暂不作评论。

  在记者会上,有人提及综艺科高层何丽全在外开设一间制作公司,专门为唱片公司制作演唱会及MV,曾醒明就说这些是同事的私事,他不便代答,而无线可以作出响应的事,全部在声明中响应了。而廉署这次的行动,曾醒明表示对无线并没有影响。曾醒明重申没有人说过这次事件与颁奖礼有关。至于无线会否暂停何丽全及另一名有份协助调查的监制陈家伦的工作时,曾醒明就说他们只是邀请调查,公司未有这个决定。

  中建电讯主席麦绍棠前天被捕后,中建电讯旗下3间公司当日也发声明表示,该调查与公司业务无关,现在3间公司运作正常,不受调查影响。

  事件原由 催高人气 影响《劲歌》赛事结果

  据了解,本次行动的原由主要是唱片公司为催高新人或旗下歌手人气,动用数以百万计贿款,以不同方法让歌手曝光,包括影响《劲歌金曲》选举结果,令获选金曲及得奖歌手被涉案唱片公司垄断;令歌手可在电视台不同节目出现。另外,有消息说一名唱片公司高层更要求旗下一名歌手付出100万元利益,才肯为其续约。
  
  相关链接 唱片公司行贿 最高可判7年

  按香港法律中的《防止贿赂条例》,香港三大电视台及三大电台均属公共机构,其雇员同属“公职人员”,所受监管远比私人机构严格,倘任何人向他们提供任何利益以助歌手争取奖项,即等同“贿赂公职人员”,行贿或受贿者均触犯《防止贿赂条例》第4条,最高可监禁7年。反过来说,如果举办颁奖礼的只是一间私人机构,那么该私人机构职员只要在收受唱片公司利益前获上司批准,就未必会触犯贪污条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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