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公安酷刑折磨:為免受刑人痛不欲生 需頭帶鋼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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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蘭州市公安一處刑訊室針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折磨,為了防止學員在生不如死的折磨後撞牆自殺,叫法輪功學員頭帶鋼盔,在進行多次『鐵椅子上銬』酷刑後,學員通常雙手疼痛麻木,長達數個月之久。

據明慧網7月9日報導,2002年9月~10月,法輪功學員李文明在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被警察四次提外審,在蘭州市公安一處的刑訊室進行酷刑折磨。

消息來源指出,警察何波和魏東將李文明固定在鐵椅子上,頭上帶上鋼盔(警察知道這種刑具的厲害,使人生不如死,為了防止受害人撞牆自殺而用),將兩隻手腕固定在可以緊螺絲的自製得手銬(鐵環)上,用扳手漸漸上緊鐵環上的螺絲,使固定手腕的鐵環(手銬)緊縮,縮小的鐵環壓迫手腕,使腕骨發生嚴重變形;同時在胳臂下面墊上厚厚的書,並且還不斷加高書的厚度,經過長時間的酷刑折磨,使人痛不欲生。

消息指出,這種法西斯式的酷刑使用後表面上難以看出其殘酷,只是手腕上留有戴手銬的痕跡和浮腫,但骨頭裏面卻疼痛難忍,被用刑後疼痛感甚至要持續一個月,隨後就是兩手長達幾個月的麻木。 除此之外,警察還對李文明進行過多次毒打。

在2002年9月中旬,法輪功學員蘇安州在蘭州市一處被非法關押期間,以何波和魏東為首的警察利用上述刑具對他連續進行了長達72小時(三天三夜)的殘酷折磨。

2002年12月25日,法輪功學員王愛蘭被何波和巍東等警察非法綁架到蘭州市公安一處,隨後被關押於蘭州市第二看守所,之後又被警察在兩次外審期間動用同樣的酷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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