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的拆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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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訊】在北京召開的有關拆遷問題的研討會上,一些中國法律專家認為,一些地方強制拆遷成風,為不法開發商和腐敗官員巧取豪奪開了方便之門。下面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含青的報道。

据《中國經濟時報》報道,這次高層研討會由中國官方新華社《半月談》雜志社主辦。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晟智在會上說,目前在全國蔓延的暴力拆遷使強制成為習慣、違法成為平常,這實際上是開發商与腐敗分子大規模實施的刑法意義上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

高晟智說,在一些地方,只要是打著拆遷的幌子,任何打砸搶行為都几乎可以免于受到制裁。從某种意義上來說,這是一些利益集團以國家建設擾的名義劫持了國家擾,進行謀奪私利的犯罪。

現住西安的原陝西電視台記者馬曉明對此深有感触,他說: 政府和官商相互勾結。他們利用的手法是官商不分 ﹐國家公用事業的城市拆遷項目和商業的房地產開發的商業項目不分﹐全部攪在一起。所以出面的是房地產商﹐但後面的是政府。實際上有些出面的赤裸裸的就是政府。不管是房地產商還是政府﹐誰來了我們定個價﹐說這個地方給你補償多少。馬上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如果有敢於提出不同意見或敢於違抗不搬的﹐馬上帶公安﹐法院﹐媒體﹐帶著保安強行拆遷。

馬曉明接著對江澤民的所謂“三個代表”提出批評。他說: “ 三個代表”代表的是廣大人民的利益﹐你就從這個方面好好的檢查一下。你是侵害人民的利益﹖還是代表人民的利益﹖維護人民的利益﹖保護人民的利益﹖這是真應該打個大的問號了。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院長、教授費安玲在研討會上說,假借維護公共利益謀取自己的商業利益是拆遷過程中使用非常普遍的手法,這往往是靠租用行政權力來實現的。費安玲強調,司法權不應當為行政權服務。

西安地區被強制拆遷的郭新民對本台記者說,他和他的妻子在先后失業和下崗后,湊了6万多塊錢在2000年開了一家雜貨店維持生計,不久就被以開發公益事業為由強制搬遷。但事后他們發現,那里修建了豪華別墅。郭新民說:口頭上是公益設施﹐ 實際上是蓋的豪華別墅﹐蓋公益設施我們也可以理解。拆我們的房子是每一個平方米只給幾百塊錢﹐現在豪華別墅是每平方米就是3千多塊錢。

郭新民還說,去年中共16大召開前,當地公安部門怕他去北京上訪,將他強行關押19天。 郭新民說﹐問題得不到解決只有去上訪﹐還要我交2萬塊錢才能放人﹐生存的權力都沒有了﹐吃飯都成問題﹐怎麼能有錢交罰款﹖我們東湊西借弄來一千塊錢交上去才放我出來。

馬曉明希望中國的新領導人能夠早日解決強制老百姓拆遷的問題,健全和完善有關法律,保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中國經濟時報》的報道說,根据國家信訪局的統計,自2000年以來,有關拆遷的信訪、上訪案子每年增加50%。(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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