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關於當前中國的八項建言(4之1)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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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2日】 當前中國,公民意識的轉型正在發生著急劇的變化,一股參政、議政的潮流正在民間悄然掀起。近1個月以來,我與12位國內民間人士及19位海外媒體工作者對此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交流,具體內容涉及八項:家鄉建設、外地活動、邀請講學、加入筆會、海外民運頭等大事、海外媒體與內地人士的交流、對待李洪志及法輪功的態度、青年一代的作為。今天,我謹借《民主論壇》一角,以八項建言,分別闡述之。

建言一:以系列言論關注家鄉建設

在與我交流的朋友中沒有一個人留在家鄉。但這不能成為迴避家鄉建設的理由。

以重慶為例,近段時間這兩個例子引起了我的注意。一是「魏勝多事件」。8月29日晚上,重慶市城口縣縣委對坪壩鎮推動鎮長直選的鎮黨委書記魏勝多實行「雙規」。公、檢、法和紀委組成聯合調查小組,對他的「問題」進行調查。8月30日,他被宣佈免職。縣委宣佈了新任命的鎮黨委書記。二是「川河煤礦事件」。9月10日上午,重慶市秀山縣湧洞鄉川河煤礦井下採煤工作面發生透水事故,當班作業人員20人,其中1人脫險,19人被困井下,生死不明。

這不是兩起簡單的事件:前者要問的是,為什麼一個小小的鎮黨委書記竟能享受被「雙規」的高級待遇?如果中國黨政分開,規定共產黨不得干預民主選舉、各級政府候選人於競選前退出原有政黨,那麼,直選村長、鄉長、鎮長、縣長,間接選舉市長、省長、國務院總理,是否才算真的公正、公開、公平、公認?後者要問的是,寫明「意外事故死亡每人賠1萬元」的生死合同,為什麼竟能堂而皇之地生效?為什麼川河煤礦的租賃者不願意、並且有足夠的條件不允許秀山縣總工會參與監督?

我以此二例,希望朋友們能把眼睛轉到你們的家鄉去,寫成《致家鄉公民書(系列)》。此項,我將自9月29日起,於《議報》連續寫作《致重慶公民書(系列)》,以系列言論關注家鄉建設,尤其是政體建設。

建言二:以外地基層問題作為同等重要的關注點

長期以來,分析高層權力鬥爭已經佔據了媒體太多的空間,而以實際調查、採訪、聯名、上書、談判、訴訟為主的基層行動,卻被太多地忽略了。

與我交流的12位民間人士有5位身在廣東,遠離他們的家鄉。他們似乎不約而同地認為當地人總是在有意地刁難他們,卻不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我認為,身處外地,若有些許責任感,則應視當地人為同胞,以村為單位,關注他們的苦難。如他們的土地轉包、房屋拆遷、村民選舉、村民罷村官、村委會「黑社會化」等問題等。

在我親自走訪的23個村裡面,每個問題都面面俱到。我們根本無法想像為什麼一個村委書記竟然有超過1,000萬的個人資產?為什麼當地派出所、學校、工廠全係其同夥所佔?為什麼一個為民代言的副村長面對「上面」的領導,竟然說自己對這些問題毫不知情?吃喝嫖堵,坑蒙拐騙,以當地武警為後盾,殘酷鎮壓、打殺村民……。

近年來,在浙江、陝西、河北、江蘇、內蒙古等地多次發生「村民罷村官」的事件。其中河北竟有8名村代表因鼓動村民罷免村長而遭到逮捕!廣東省今年6月26日發出《致廣東省農民公開信》,要求村裡面以召開村民大會的形式實行「一事一議」的解決措施。

然而在我所走訪的23個村裡面,竟有19個村連續10年沒有開過村民大會!中國人大啊,你們對此簡直是嚴重失職。你們沒有規定村民大會是否可以由村民自行召集,沒有規定村民大會的投票、計票由誰來操作、由誰來監督,沒有規定罷免村官的理由的參照標準。

朋友們,這些實實在在的問題嚴重得很吶。它們使我們不得不考慮比分析權力鬥爭更重要的另一方面──關注基層現實。我希望你們多走出家門與當地村民交流一下,把這些問題放到桌面上來。此項,我已自9月8日起,連續調查廣州市各村,向《人與人權》、《北京之春》以及廣東政府、人大、媒體提供控訴信。

(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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