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珍愛唱愛跳 老闆愛炒魷魚

【大紀元10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光爵╱綜合報導〕從現在開始,若發現你的員工上班時愛唱歌跳舞,請不要阻止他,因為影歌雙棲的珍妮佛蘿培茲當年初次打工時,就愛在店裡載歌載舞,結果被老闆炒魷魚,現在這位老闆一定很悶。

消息指出,阿珍青少年時在紐約的牛仔褲店及香水店打工,擔任銷售小助理一職,但年輕的阿珍愛在店裡哼哼哈哈個不停,更誇張的是還會手舞足蹈,導致她老被店家嫌她態度不認真。

阿珍說:「我還記得我打工的店好像是賣LEE和LEVI’s廠牌的牛仔褲,而且當時真的是接二連三地被開除!因為店家嫌我太愛在店裡四處跳舞。但也不是我有多愛唱歌跳舞,全因店裡放的音樂太High了,那種輕鬆自在的感覺,很容易讓人跟著哼唱起來,想當然耳,我也就不自覺地跳起舞來。」

賣場經理把阿珍教訓了一頓,阿珍還記得經理說:「妳可以跟著音樂點點頭,不過妳跳舞跳到通道去未免也太離譜了吧!」阿珍對賣場經理表示歉意,但她坦言,之後還是無法克制全身上下的音樂細胞,難怪會被店家解雇。

不過阿珍這個解雇事件,證明了阿珍真的很不稱頭,能夠跳舞跳到進出口,讓工作人員與顧客產生困擾,她還依舊歌照唱舞照跳,確實不簡單。

另一方面,阿珍在兩年前拍的影片「追情殺手」,最近被一位作家控告創意抄襲,求償五百萬美金(約台幣一億七千萬 ),電影公司目前則對此事無任何回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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