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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委会拟订外劳定期化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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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丁匀婷╱台北报导〕基于12多万名外籍监护工及家庭帮佣未纳入劳动基准法,经常超时工作,劳工及社福等团体近来力促政府检讨,劳委会表示,初步规划倾向订定“定期化契约”,并要求雇主申请外劳时,必须一并签署此官方版本的契约。

劳委会指出,实施外劳与雇主签署定期化契约政策处于研议阶段,月底将再邀集专家学者开会讨论,但在实施定期化契约之前,必须修改外劳聘雇许可相关办法,增列申请外劳文件需附上官方版定期化契约,否则雇主无法取得合格申请资格。

劳委会认为,修改外劳聘雇许可相关办法需要相当时间,经内部达成共识,再由法规会、委员会议同意后,才能公告实施,目前还难以估算实施时程,外界还不必过度紧张。

劳委会表示,家事服务类劳工不易估算工时,但定期化契约仍将列入劳动条件、中止契约、劳资争议等项目,比如工时、加班时间是否比照劳基法计算;发生哪些情况可中止契约转换雇主;当外劳回母国后,需跨海解决劳资争议时,应有哪些管道等。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理事长陈素香认为,定期化契约仅具有民法效力,即使此定期化契约订得非常完美,若雇主不遵守契约内容,政府也拿不出处罚办法,即使回归就业服务法处罚,仅能事后处罚雇主,仍无法保障外劳工作权益,定期化契约恐怕枉为“花瓶契约”,政府不该白耗力气于此。

此外,因应申请泰国外劳工作天由10天延长为35天,劳委会职训局采取在申请泰国外劳以外的其他国籍外劳送件资料,特别注记不得申请泰国外劳等字样,以防杜外劳中介业者“偷渡”泰国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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