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4日訊】(一) 哈爾濱驚現”租妻啟事”
據2004年4月2日《華西都市報》A13版以”哈爾濱驚現’租妻啟事'”為題報道”日前在哈爾濱市史達林公園出現了一則’租妻啟事’,內容是:’本人因車禍喪失部分功能。現因家境貧寒,願將妻子轉租。價格面議。聯繫電話:139461× × × × × 。’記者謊稱想為42歲、有輕度癡呆的大哥租妻,表示想知道租妻的價格和方式,對方的聯繫人稱,幹家務活和普通陪護按市場價算,特殊陪護一次二百,整夜三百,包月大約三四千。記者問特殊陪護是什麽意思,他說:’這事你我心知肚明。'”
定靜齋主曰:這又是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社會鏡頭,當然也是大陸底層社會的真實寫照。齋主嘆曰,甚矣,世風糟糕,一至於此;人之無恥,一至於此。複何言哉!孟子曰:”無是非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看來,先哲的名言對當前中國大陸社會的許多人早已失去訓誡約束作用了。由此觀之,一個惟錢是視,突破道德底線的社會是任何醜陋和意想不到的事情都會以任何形式出現的。對於家境貧寒,走投無路,被迫出此下策的”租妻”主人公,我們除了斥其無恥外,又不能不哀其不幸。噫!斯世也而有斯人也,斯人也而有斯事也……倘將一切臟水都往”租妻”主人公身上潑,恐將有失公允,因為,造成此種現象的背後,尚有種種複雜的社會背景及深層次原因,這並非只是一個簡單的個案和孤立的現象。
(二) 惡母萬元賣親女
據2004年4月3日《華西都市報》A5版載”惡母萬元賣親女–像劉祖會這樣的女人絕對無顏面 對’母親’這個聖潔的稱呼–僅僅為了和姘夫敖銘遠日子過得滋潤一點,她竟然為姘夫湊集路費,讓姘夫將自己年僅12歲的女兒賣到江蘇給人當’老婆’!昨日,因涉嫌拐賣兒童而東窗事發的敖銘遠和劉祖會被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批捕,警方將於近期組織力量到江蘇解救被拐幼女。””劉祖會賣女跟姐姐劉祖芳有一點關係。我們2001年在她那邊打工時,打聽到一個’行情’:賣一個十三、四歲的女娃兒可掙8000元,賣一個十五、六歲的也可掙6000元”。敖說,此後二人就不思正事,一心想掙這種”輕鬆錢”,並且最先賣的就是自己的親生女。小芳被賣後,’嫁’給了當地一個19歲的’丈夫’。”
定靜齋主曰:本案例足以說明大陸社會地下人口買賣活動之猖獗,同時亦說明任何法律在貪婪愚蠢的法盲面前都是不起作用的。至於為了同姘夫過上好日子,竟然喪心病狂到出賣尚未成年的親生女兒的地步,其行徑簡直禽獸不如,足遭世人唾罵。然而,從惡母賣女案中,我們多少應該有所省悟,即:類似劉祖會這樣的婦女是如何成長墮落為一個壞女人的,什麽樣的社會,才能產生和造就出壞到這種程度的女人呢?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