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余杰:為誰擦皮鞋?

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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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8日訊】據《街道》雜誌報導,1998年3月16日,武漢市武昌區候補街小學三年級一班的同學在中午放學前接到通知,下午有勞動課,學擦皮鞋。下午勞動課在熊老師的教授下,學生們很快學會了擦皮鞋。隨後,5名同學被熊老師帶到老師辦公室,要他們為教師和校長擦皮鞋。這些小學生或跪或蹲,給老師們擦著皮鞋。老師們則一邊蹺著腿接受小學生的服務,一邊閒聊。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家長憤怒地說:“作為老師應該為人師表,他們怎麼好意思讓學生擦皮鞋?”

家長的想法是以“小人”之心去度“君子”之腹,那些所謂的“老師”又有什麼不好意思的呢?武漢這個以現代工業著名的城市,去年曾經發生過辦理結婚證明的部門強迫進行婚前檢查,對不是處女的新娘處以高額罰款的奇聞。而有關領導還振振有詞地說,我們在維持社會道德,在替天行道。我想,老師們也會振振有詞地說,我們是在鍛煉學生,培養他們吃苦耐勞的精神,經過我們的這些特殊教育,將來他們才能應付社會的挑戰。如此冠冕堂皇的理由,怎會不讓這些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們心安理得呢?老師們是崇高的,他們為了鍛煉學生,甚至犧牲自己的皮鞋—免費拿出自己的皮鞋來作試驗,還要冒著被學生擦壞的危險,這不叫大公無私又叫什麼?為了中國的教育事業,連自己私有的皮鞋也給奉獻出來了,這所小學的老師,完全應當被教育部大大地表揚一番。中國的新一代獨生子女太嬌生慣養了,這種鍛煉的方法應當向全國各地推廣。

那位憤怒的家長卻不敢透露自己的姓名,誰都知道原因何在:假如讓老師知道是誰的家長胡說八道,這個學生在班上的命運就可想而知了。老師們給學生穿小鞋的方法花樣繁多,就像武俠小說中的武林高手一樣,高招於無形中出手,讓人防不勝防。在孩子的心目中,老師是神;不幸的是,老師濫用了孩子的信任,他們很少為孩子們的心靈著想,他們漸漸不由自主地也把自己當作了神。記得我小的時候,有一次上課講小話,身強力壯的男老師立即揪著我的領口,把我拎出教室。那一幕,我終身難忘;那個心靈的傷口,永遠也無法愈合。對於那個老師來說,他只是做了一件他應該做的事情,他什麼錯也沒有;對於我來說,這卻是一個惡夢,它毀滅了所有老師在我心目中的高大形象。

關於教師素質問題,人們還討論不多。大家只是為教師的待遇鳴不平,而忽視了同樣重要的問題:什麼樣的人才能當老師?老師需要具備哪些基本的素質?我想,老師的學歷和知識要達到怎樣的程度是可以研究的,但是,有一點卻不容質疑:作為老師,必須有一顆愛人之心。對“人”的愛、對孩子的愛、對“教育”這一事業的愛,作為“軟件”的愛心,比其他任何的“硬件”都要重要。缺少了這樣一顆心,要成為一個真正教育者是不可思議的。有了具有健全的人格的教師,才會有具有健全的人格的學生。假如老師們都把利用職務和學生對自己的崇拜來為本人謀取卑鄙的利益,假如老師們完全不懂得尊重學生的人格而把學生看作沒血沒肉的木頭,那麼在這樣的教育下長大的孩子,只能用同樣的方式來對待他們的下一代人。教師素質和教師待遇互為因果,教師待遇太差,使教師這一職業既不能受人尊重,也不能吸引優秀人才進入其中;這樣必然就導制大量的濫竽先生充斥在教師隊伍裡,使教育質量出現巨大的滑坡。我看到《街道》上的報道的時候,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香港的警匪片,裡面常常有黑社會的老大,蹺起腿來讓小弟們擦皮鞋。就在小弟擦鞋的時候,大哥的嘴裡叼著一支煙吞雲吐霧,姿態瀟灑之極。大約武漢那所小學的人民教師們也想享受享受老大的滋味,便自編自導了這出好戲,“老師”向“老大”的地位飛升。在學校裡,老師就是老大,學校變成了黑社會。

“鍛煉”是我們的中小學教育中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個詞。前兩年,傳媒報道了關於中日兒童夏令營的情況,說日本學生能夠吃苦耐勞,而中國的孩子卻嬌生慣養,因此要讓中國孩子吃一些苦。後來就有了所謂野外生存訓練之類的計劃出台,還有把城市學生帶到農村勞動之類的妙想,我總覺得這些辦法有點不對頭:這種思路跟當年的“憶苦思甜”差不多。“鍛煉”是一種外在於個人生活經驗的培養方法,它是有意為之,故意讓人“吃苦”。所謂的“苦”,不是孩子在成長過程中真正遇到的“苦”。我對那些逆自然規律而行的方法一律持懷疑的態度。如果人為地制造一些“苦難”來讓孩子們嘗,就像武漢那所小學那樣,必然傷害孩子們的心靈,使他們的生活態度出現嚴重的偏差。可怕的是,在我們的教育當中,往往把傷害當作“鍛煉”。如果不是發展到為老師擦皮鞋的那一步,家長們一定會對學校“鍛煉”孩子的種種舉措舉雙手贊成的,而且他們自己也在對孩子進行著這樣類似的“鍛煉”。在我看來,兩種教育方向都是不正常的,一種是嬌生慣養,一種是故意“鍛煉”。前者放任自流,後者矯枉過正;前者可能培養出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廢物,後者可能培養出心理狀態陰暗畸形的怪物。

這一事件中,家長們的反應令人遺憾。那位家長的憤怒只停留在道義譴責的層面,他的反問是蒼白無力的。他不知道怎樣保護自己的孩子,他不知道孩子也擁有自己的權利,誰傷害了孩子的權利,誰就應當受到應有的懲罰。很明顯,對侮辱學生、折磨學生、恬不知恥、以恥為榮的“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只有法律手段能起到實際的作用。對沒有道德觀念的人講道德的可貴,無異於緣木求魚;對缺乏師道尊嚴的人講師道的重要,無異於南轅北轍。可是,一個班的學生有幾十個家長,沒有一個站出來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孩子,除了一個家長有憤怒的表達而外,其他的家長居然沒有任何舉動。孩子的尊嚴是無足輕重的,在一個不重視尊嚴的環境裡長大的孩子,以後會懂得捍衛自己的尊嚴嗎?

魯迅先生曾經寫過一篇題為《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的文章,提到教育應當“以孩子為本位”。魯迅先生所說的問題今天依然沒有解決,怎樣做父母、怎樣做老師,從《街道》雜志的報道中,我發現沒有人的答卷能夠及格。(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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