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華銀」金融詐騙案涉案260多億

中國「最重大金融詐騙案件」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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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0日訊】中新網獲悉,8日海南省海口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宗金融詐騙案稱。中共建國以來此類案件涉案金額之最、個人涉案金額之最、前所未有的利用職務之便侵佔鯨吞國家財産金融巨案。

據海南日報報道,金融最大詐騙案——天字1號”海南華銀”:大案,多家金融機構私分國有資産、金融憑證詐騙、非法吸收公衆存款及合同詐騙涉案金額達260多億。其中海南華銀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以下簡稱海南華銀信託)臨時負責人,大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連證券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石雪個人涉案金額達2.6億多元創下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個人涉案金額之最。

出庭的被告多達25人辯護人達41人另還有四家單位的訴訟代表人。出庭人數之多,同樣創下了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開庭紀錄。

據指控,石雪利用其海南華銀信託臨時負責人、大連證券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採取簽訂虛假合同、融資平賬、轉移截流上繳利潤等手段,侵吞大連證券公司公款2億3668.412萬元,侵吞海南華銀信託公款2794.72萬元,共計2億6463.132 萬元;挪用大連證券公司公款1億1939.36萬元,其中6322.7774萬元未能歸還;擅自將大連證券公司公款264.05萬元,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非法吸收公衆存款24億3495.31萬元,造成7.7億元的損失無法挽回;在簽訂、履行合同中騙取對方當事人2.5億元;夥同北京利洋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北京天海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梁勇侵吞大連證券公司公款1.7093億元,挪用大連證券公司公款1億0439.36萬元,且尚有4822.7774萬元未歸還。

由石雪指使,海南華銀分別與大連證券、秦皇島營業部、錦州證券、秦皇島市商業銀行、無錫天湖支行、新華證券互相勾結,共僞造“國分券委託代售協議書”27份,“代售授權書”3份,僞造未兌付的“海南華銀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代保管憑證”43684筆,共計140876.4萬元。

非法佔有大連證券公款17093萬元。石雪採用了與梁勇相互勾結,註冊新公司、簽訂假合同、融資平賬、轉移截留上繳利潤等手段獲得的。

另非法吸收公衆存款24億3495.31萬元一項。經查證,1997年6月以來,經呂嘉、李智、大連證券財務總監宮麗芬、大連證券副總經理郭東曜審批,大連證券先後非法印製了19萬份“有價證券代保管憑證”及“國債收款憑證”,用於向社會銷售虛假國債。據審核,自1997年10月1日至2002年4月30日,大連證券通過其下設的解放街營業部、瓦房店營業部、中山路服務部三家營業部,共銷售虛假國債243495.31萬元。目前尚未兌付的金額約77700萬元。
  
此外,檢察機關還指控石雪涉嫌貪汙6307萬元用於個人炒股。

另據海口晚報消息,此案被確認爲,中國當局空前的利用職務之便侵佔鯨吞國家財産的巨案;當局多位首腦多次批示查辦;該案破獲,歷時2年之久,動用警力300餘名,涉案範圍北京、上海、遼寧、江蘇、湖北、陝西等近20餘個省市。

據瞭解,犯罪嫌疑人石雪,男,1963年11月24日出生,北京人,漢族,碩士研究生學歷,原任海南華銀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下簡稱華銀信託)臨時負責人,兼任大連證券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從1981年至1991 年在銀行做會計工作10年;1991年至1998年,在華銀信託歷任部門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負責人等職;1996年9月至2002年1月在大連證券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兩者兼任。於2002年9月28日被捕。

北京青年報06月09日以「海南華銀公款遭侵吞 260億最大金融詐騙案開審」爲題報導了這一消息

海口晚報透露,該案系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海南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海南省法院審理。本案預計將開庭7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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