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煥武 你到底怎麼啦?

王榮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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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當各種渠道傳來鄧煥武對我惡意中傷時,我的第一反應是不可能。那是因為我不相信他是一個睜著眼睛說瞎話的人,也因為我不相信他是一個無情無義的人,還因為我不相信他是一個私心雜念極端嚴重而手段又極其卑鄙的人。但隨著對他向我中傷行為進行取證的展開,以及我所做的善意說明努力之失敗,我在捍衛自己清白與榮譽之時,不得不結合已經掌握的事實與證據,對他作出重新認識與評價。因為是公開之舉,不僅希望鄧煥武,還歡迎任何其他願意一讀此文的讀者,針對本文:說得不切實際的地方,請用事實和證據來加以否定;說得不在理的地方,也請用說理來加以辯駁。

一.眼見為實,耳聽為虛

我不同意陳樹慶先生所主張的:「政治的主要內容,就是如何處理好權利和義務、權力和責任的關係,應該是簡簡單單、清清爽爽的」。那也許只是一種天真的理想主義應然狀態,但現實世界的實然狀態決不是這樣的。中國的民主運動就是一個典型例子,無論國內還是海外,常常是混亂不堪,過去如此,現在如此,估計將來也很難會有立竿見影的改觀。如果對這種狀態沒有充分的認識和準備,雖然一個人的品格堅毅可以不屈服於來自共產黨專政的恐怖,信仰堅定而不為榮華富貴所淫、不為貧賤困頓所移,但最終還是很有可能被自己和「自己人」所打垮。

中國的民主運動是在極其艱難困苦的情況下展開的,其中的複雜性就是我們不得不要經常面對的問題之一。造成這種複雜性的原因,首先在於我們參加民主運動者信仰、心理、性格乃至品德修養的參差不齊,人性的弱點一旦暴發,常常會由於妒嫉和猜忌引發一些失去理性的紛爭。要解決這些的負面作用,關鍵是學習和不斷提高我們每個人自己的民主法治素養,我認為王有才、吳義龍、祝正明等年輕一代在民主法治理論和素養上,總體就要比我等水平高,我在參加民主黨組黨活動中確實從他們那裡學到不少,覺得有很大的提高而受益匪淺。其次在於,中共當局派遣的特務從中破壞搗亂,真真假假常常弄得我們暈頭轉向,損失慘重。第三是其他主客觀原因,尤其是個人的經濟問題、愛情、親情和友情問題,也常常是我們必須面對和妥善處理好了,才能臨危不亂地幹好民運並神定氣閒地克服所面臨的一個個困難。就我來說,1999年對民主黨大鎮壓時,當我在看守所裡煎熬之際,前妻為了避免她兄長的企業事務被牽連,不得已與我離婚。我承認前妻是一個很賢惠之人,她雖然明瞭善惡,但一直不同意我參加民運而讓整個家庭擔驚受怕,只想安安耽耽過日子。現在好了,離婚讓她這弱女子終於從恐怖中一定程度解脫出來,只是這種解脫代價太大了一點,我和她及所有的家人都為此很痛苦,但在專制暴政嚴酷的現實生活中,這樣的苦難又何止是我一家?沒有想到的是,恰恰是混在同一戰壕裡的「同仁」,在這次對我中傷事件中,還要以造謠的形式向我們已經支離破碎、隱隱作痛的傷疤上再亂撒一把粗鹽,不仁!何以至此也?

這裡順便談一下關於特務破壞和如何處理問題。

總結我們參加民主運動尤其是民主黨組黨活動以來的經驗,識別「可疑分子」,必須從多方面綜合考慮,歸納如下:一、自己不參與承擔責任,但特別愛打探其他人責任範圍內的組織和工作內容;二、既談不出系統的民主理念、也指不出現實政治弊端的根本和出路所在、更提不出具有實際可行性的工作方案,但常常會出一些餿主意並極力慫恿同志們——妄圖置組織和同志們於險地(如提出過激的、易被封建專政反動派抓住口實的政治主張)、或嚴重刑事違法、或不義;三、長時間在組織發展、理論貢獻(以文章為代表)、維護民權活動等領域無所作為及毫無成果,但在其負責的領域或地區、接觸的關係甚至主動請纓的任務上,纍纍出事而發生損失,導致我們對其作出統計性疑點凝聚。尤其是出現第三點,可以說,亡羊補牢,必須盡快孤立與疏遠之。對於因其所造成的損害,我認為將來實現民主時受害者除可以請求國家賠償外,查清真相並由受害者或其近親屬提起民事賠償,可能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可行性。

當然,我們的損失,有時也可能是同志們的心理缺陷導致,尤其是在當局大規模逮捕審訊之時,有些同志可能因沒有充分準備會有些牢底心態,誤認為別人把什麼都已經告訴了警方,出錯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為此我們一方面著重對同志們強調「盡最大限度保護同志們,就是最好的保護自己」;另一方面,根據「和平、理性、公開與合法」原則,我們每次行動,盡可能地落實好責任,事後明明白白地敢作敢當以免警方不必要的牽涉和擾亂。

最後,我們要強調的是,當局的鎮壓迫害,是濫用權力嚴重侵犯公民權利的違法行為,我們要抗議和譴責,這種打壓對中國的民主法治建設而言,其損害只是阻滯了勢不可擋的進程而已;但是,在國內政治活動中栽贓和派特務破壞搗亂的行為,由於其卑鄙和失之於堂堂正正,一旦養成習慣,還可能嚴重危及將來民主社會的法治安全與社會穩定,其潛在的惡性毫不亞於恐怖主義對國家和人民的威脅,甚至與恐怖主義會產生某種程度的必然聯繫。對此,我還是要再次強調中國民主黨人是很嚴肅看待這個問題的,我們在與代表政府或執政方對付我們的人打交道時,每每正告雙方都必須盡最大限度地避免那些鬼鬼祟祟的歪門邪道之舉。

可笑(我們是苦笑,但誰在偷著真樂呢?)的是:和我並肩戰鬥的浙江民主黨人和其他許多民運朋友在長期眼見為實的考驗中,這種考驗也常常包含著對特務破壞搗亂的防範與鬥爭,培養了相互信任與協同工作,而遠在千里之外的鄧煥武先生,如今卻當起了「民運大法官」,在舉不出是誰因我而受到傷害的具體事實和有充分線索的情況下,自己又當法官又當原告極為賣力地「判決」我為「臭類」、「公安線人」及「渣滓」。如果按照他這種作風,我真弄不明白,我們到底是在推動有序的民主法治呢,還是在再掀起一場無視程序原則和遊戲規則的「反右」或「文化大革命」?

二、姓名崇拜要不得

過去,曾經有人從千里以外的重慶或四川打電話問過我鄧煥武怎麼樣,因為他在外面口口聲聲說是「來自浙江的老民運」。這我不否定,因為我認識他也有二十多年了,但讓我回憶,很遺憾我除了知道他認識浙江或出自浙江的許多大名鼎鼎的老民運外(如民主牆時期,鄧煥武第一次見到我時候,說自己和徐水良先生一起都是研究馬列主義的,大罵共產黨是假馬克思主義,他將自己非常光榮地標榜為「馬克思原教旨主義」;98年民主黨組黨其間,又說他自己是許良英、林牧先生最信得過的人等等。雖然在理念上有所差異,但我一直認為他是個執著的追求真理者,也難能可貴,所以當時我除了忙於協助吳義龍、毛慶祥、祝正明的民主黨黨務活動和顧牢自己的生意外,也就放任他在我家自由自在地吃喝拉撒睡了好多天,莫非當時這種讓他「隨便」當做了我對「欽差大臣」的怠慢不成?可惜我至今還沒有養成把任何一個人當一方「神聖」來供養的習慣!),我實在舉不出他到底為浙江民主力量的建設作出過什麼貢獻,所以我除了能說「他是我們的人」外,很難作出詳細的推薦與說明。

近幾天來,又有許多人爭著來問我鄧煥武或稱民運的「鄧老」是何許人也?我告訴他們就是「火戈」,他們又搖搖頭,問「火戈」是誰?考慮「火戈」正從背後擊我,我就告訴他們:你們去尋找那處於民運內部,有時「揮戈向前」,有時又莫名其妙地「反戈一擊」的「戈」便是。鄧煥武近幾年也確實寫過幾篇文章,讓我歎息的是,他如果能夠克服「思維紊亂,條理不清」和「言之無文(文采),傳之不遠」的不足,能夠做到「深入淺出,舉之有物,言之有理」的話,是不至於我們那些經常上網流覽民運網站的年輕同志和朋友們竟然對他沒有留下什麼印象的。

我原來認為「火戈」一名,確實不錯,富有戰鬥力。但是當揮戈者「清理門戶」亂舞一氣,再三向我擊來的時候,使得我對「火戈」有了新的認識。諸位不妨看一看他是如何進行標榜的:「你知道我的筆名——火戈,它既是我的本名『煥武』兩字簡化出的一半,還更是體現我的性格標記。所以,在火戈眼皮底下除了真誠,別的是溜不過去的。故而作為老友,我奉勸你莫要以許道才們作後台,就有持無恐地大肆破壞」。(注:許道才,原杭州市江干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長,很能幹,大家都認為會『高昇』。但因民主黨案『監管不力』,幾年前已被脫下警服——五十歲左右就『提前退休』。現在,中傷我的人為了達到造謠目的竟然可以在虛擬空間虛擬地越級提拔他當「浙江省公安廳政保部門負責人」,佩服!)

我認為,「火戈」的火氣不能太大,如果溫度太高熔化了,不要說派不上用場,熔液四濺還很可能會傷及無辜。當然,因為自己叫「火戈」,就可以搞姓名崇拜,可以想當然「真誠」、「無私」、「高品位」地對他人擊刺,那就更要不得了,其結果,除了因剛愎自用而失去真誠外,還可能忘乎所以而瘋狂。以史為鑒:唐朝導致安史之亂的奸佞楊國忠者,不見得其真的「忠國」;明皇朝最黑暗時期的宦官魏忠賢,又何來「忠賢」之有?近代毛澤東者,不僅沒有「恩澤東方」,倒是「亂世殃民」才符合史實!再看如今到處都是下崗工人、失地農民、流浪失學兒童等等最廣大人民之苦難,所謂江澤民者,到底「代表」與「澤惠」了哪門子「人民」?也是不言自明的!我認為,一個人因自戀而對自己的名字包括筆名也「對鏡貼花黃」,這是他的權利,本屬無可厚非。但千萬要記住,名字從其本質上和功效上說,只是一個人區別於其他人的符號而已,決不許用來假「正義之名字」幹那忘恩負義和傷天害理的事兒!

三.請不要埋汰余傑先生

因為余傑先生是難得的青年俊傑,我也很想一見,更希望他能參加到民主黨裡來大顯身手,只可惜機緣未到。

在鄧煥武積極組織策劃的「民運道德法庭」剛剛「無私地」地「審判」完劉青先生(浙江民主黨人和民運人士雖然對劉青先生過去的不妥與不慎言行也有一些意見,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所以反對內斗而堅決抵制了年初對劉青先生的聯名攻擊)後,不想鄧「審判長」以他的「高品位」和「香噴噴」沒有能夠有效操縱浙江民主黨和浙江民運去參與內鬥,就惱羞成怒,扯虎皮拉大旗壯膽竟然東施效顰濫用余傑先生的文章(參見鄧煥武《應該公開的一封信》),並用過去無產階級專政淫威下批鬥「四類分子」的那一套,先強迫我必須「低頭認罪」,再用「莫須有」的「日後檔案」為憑,且不許我大喝一聲「有種的請站出來,說說自己到底什麼事情因跟我有牽連而受到了什麼具體的傷害?」進行辯護與反訴。其態度蠻橫霸道至此,看來我在《為誰而黨,為誰而爭》一文中擔心有人想盜竊民主運動妄圖「新瓶換舊酒」、作騎在別人頭上作威作福、拉屎拉尿的「新主子」,還真說對了——因為有人眼花,在胡溫新政有限寬鬆的情況下,誤以為明天就會變天,迫不及待地對號入座,就像李自成和牛金星、洪秀全和韋昌輝那樣,硬要從內部先開「殺戒」來樹立生殺予奪的絕對權威,只可惜我不是李巖或楊秀清,豈是任人宰割之輩?

一個人,如果真的領會和掌握了余傑先生文章的精髓,那麼,他首先必須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樹立公民權利平等並相互尊重的理念,不再幹那喪心病狂的事兒。當然,能對過去的錯誤作出檢討(如果明知故犯,那就是罪惡,是罪惡就應該懺悔),則更好。但是,我們民主黨曾有何德甫、李大為、毛慶祥、徐光等幾十位同志被那些自以為是,也許刻意如此之人誣陷為公安「線人」或共產黨特務,現在我們的許多同志為了爭取民主自由都已身陷牢獄久矣。當初誣陷者芸芸,到如今咋不見有一個站出來懺悔?更有甚者,還繼續幹那厚顏無恥的無中生有之事,好意思自比余傑乎?

在此,我不僅為我們的同志們包括我自己受到中傷而忿懣,也為余傑先生和他的精彩文章被宵小們埋汰(東北話,即弄髒、踐踏之意)深感惋惜!

四.鄧煥武,你到底怎麼啦?

相對於我們弱小的民主力量來說,中國的封建主義勢力是如此的強大凶殘、其影響又是如此的廣泛和深厚;為了讓我們多災多難的同胞能夠真正掌握自己和國家的主權,早日得享自由、平等和法治所能帶來的福祉,我們所面臨的問題是如此之多,困難是如此之大,大家團結一致尚覺心力不足,但為什麼鄧煥武作為一個「老民運」, 卻連這一點起碼的是非與輕重緩急都拎不靈清?無論是我最初本著「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態度對其不屑一顧,還是後來主動向他說明與交流,直到如今奮起反擊,我的心情一直不是很好,因為我一直弄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樣做,甚至還常常懷疑鄧煥武先生自己是否弄明白了沒有?

我們中國民主黨人在堅持組黨活動中,一再強調要努力肅清每個人自己身上也許存在的封建帝王迷信和共產黨「殘酷鬥爭與無情打擊」之流毒,防止「病毒」發作可能對民主運動造成的危害。不想鄧煥武在離間我們同志們的時候,不談「以民主反封建,以理性反迷信,以法治反專斷」的道理,卻一再使用他所發明的「黨文化」概念,將同志們在極其艱難困苦的情況下為了守住和努力拓展付出巨大犧牲而換來的公開活動空間,冒著身家性命之危險以民主黨人身份行動的作為稱之謂「過黨癮」,我在此順便也希望他能夠作出解釋,不要繼續故弄玄虛作「大尾巴狼裝深沉」狀,好讓我們在明白「黨文化」的內容確實不好的情況下,以便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我很想就他的《應該公開的一封信》中看出點什麼道道來,但從他那「寬容為懷」與「斤斤計較」自相矛盾中,從他對別人「『抓叛徒』式的捕風捉影之舉,一直深表反感。」與對自己可以無中生有地亂扣帽子的言行不一中,我越看越迷糊。我問自己,到底是在與一個瘋子打交道呢?還是在與一個無賴打交道?下面將我目前所能取得的證據材料以時序排列作為附件,很希望廣大觀者從中能夠幫助我分析和弄弄清爽,我一定會非常感激的。

附件一:《鄧煥武給楊建民的一封信》
附件二:《鄧煥武給陳樹慶的一封信》
附件三:《陳樹慶回鄧煥武的一封信》
附件四:《鄧煥武給來金彪的一封信》
附件五:《王榮清給鄧煥武的一封信》
附件六:鄧煥武《應該公開的一封信》
附件七:鄧煥武《衝擊黨禁不等於組黨》

2004年8月7日完稿於中國杭州
聯繫電話:0571-85997558

附件一:《鄧煥武給楊建民的一封信》

楊建民先生:

謝謝你寄予大作《論「私心」》。但拜讀之後感覺茫然而不知所云!大作中的「私心」有兩種,一是不打引號的,另一種是打上引號的。按題目看,你「論」的是打了引號的「私心」,可是論述中卻混淆不清,感覺很是遺憾!大作第一部分說的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故而屬於文不對題的論說。誰會把假冒、騙這類的東西當作正宗貨來看待?

第二部分的小標題是「承認『私心』與公而忘私」,其論述的「私心」其實是「公而忘私」的公心。但對這類公心,誰非議過?否定過?不僅不非議不否定,還要大力提倡與頌揚。那麼,本部分開言曰:「我說人都是有私心的」,其意何在?很明顯,這裡模糊了私心與「私心」的界限。作為主體獨立的個人,誰無個人打算(考慮)?誰因謀劃自己的衣、食、住、行以及受教育、婚嫁等等而遭到批判譴責呢?漢語中受到否定的私心,明明是指「私心惡性膨脹,損人利己、賣國求『榮』、叛賣偷生」等不正當的私心雜念——惡的根源。上述兩者是黑白分明,怎能混淆?為什麼有人在這問題上糾纏不休,混淆視聽?除了文化水平低不明事理等之外,就是一些想從中混水摸魚,別有用心之徒!先生身居杭州,應知杭州某些人的底細,不可言必稱「正如×××先生所說……」、「×××先生說的好……」!身處現實中而不分香臭,是要不得的;除非是臭味相投者,則另當別論。

此部分文字最後說的好:「眾人的共同之『私』構成了『公』」,人的社會性就體現在「公」和「私」之間的區分與結合過程中……」。沒有私哪有公呢?這本不言自明。這裡的私是個人的正當(合法)的權益,正是現代民主運動爭取的東西。但不是出於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原因乃我們自己就是人民中的一員……,這種狹隘的利己主義考慮,不然的話,誰信奉國際主義的世界觀呢?沙文民族主義遭批判,其本質原因就在於此。所以,第三部分所言承認「私心」、尊重「私權」等均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共黨的理論也不是不承認「私心」,他們亦言尊重個人的正當權益。只是極權主義的實踐違背了理論而言行不一。這屬另一問題,不必在此論及。但是,本段中所謂「……對『私心』問題如果不予實事求是的承認與尊重私權……」雲雲,是無的放矢之說。因為沒有一個思維正常的人持否定的認知。所謂「虛偽政治」實際上就是堅持專制的言行不一的政治。在這類政治之下,是談不上什麼「……以己之
『私心』度他方之『私心』」,方能理解及以寬容之心達成某種妥協而和解。而是只有正義力量增強以壓仰邪惡力量而告終。若企盼專制勢力大發善心,從而以己之「私心」度他方之『私心』,這是幻想!所以,「推進中國的民主化進程」,依靠的是政治實力。這實力不是刀槍大炮,而是道義——人權理念、民主信仰、自由意識、法治覺悟等綜合因素構成的「無權者的權力」與「反政治的政治」等深入人心,最終使極權主義者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耗子」。這就需要一個爭取的過程,可能且是漫長的。難道打硬仗不需要過程嗎?抗日戰爭不是歷經八年嗎?辦成一件事,都須一過程,欲速則不達。這裡的關鍵問題是目標明確與方法(手段)對頭,否則,會導致南轅北轍,事與願違,幫的只能是倒忙。

還有,摘引他人的引語具有創意或新意的才有價值。如果是一些老生常談的話,別人都知道說的話,何必指名道姓地說「×××先生說的好……」呢?更何況某些引語並不准確!例如個人或集團可能有私心,而決非人人或團體必定有私心。這裡不存在承認與否的問題,而是防範與制約可能發生邪惡的問題。如美國歷屆總統受到彈劾的僅尼克松個別者,受到刑事追究的僅阿格紐(副總統)等個別人物,而決非都如此。可見,話語不準確會產生誤導等負面的作用,故引用他人話語時必須謹慎之。

關於名符其實的私心,一般人可能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如只顧自己利益,不管他人(包括社會)死活,輕微的損人利己行為,不孝敬父母,不守信用,導致他人受損與逃避義務等等,雖然夠不上犯罪,但都屬不道德行為,凡被人知曉了亦會讓人看不起的,會可能受到批語指責的。凡是這類人,都不是高尚的人,但不會受刑事處罰。然而,這類人是不可能投身於民主運動,即使一時參與了,也是不可能堅持始終的。因為這類人不具備獻身大公的素質,其人格品位是不夠高的。我們不能要求人人都高品位,但要求參與民運者應具備之。由此可知,一些友人表態說「我們是不抱任何私心的!」這很正常。這怎麼會「渾身起雞皮疙瘩、寒毛直堅」呢?我想,這可能是由於未弄清楚什麼叫私心,可能把「私心」與私心搞混淆了。是否如此,只有各人自己去弄明白,旁人只能予以猜度而不能下結論。

至此,我想其他混雜不清的話語,均可迎刃而解而不必一一提及吧!同時,此信可轉陳樹慶等一閱,希他們好自為之。一個名符其實的民主黨人是難能可貴的,決非招搖過市就算數!!
謹供參考!
此致
鄧煥武(火戈)手啟 03.12.13於重慶

附件二:《鄧煥武給陳樹慶的一封信》

樹慶如面:

你費勞寄來的掛號信收到,謝謝!正明的書和《公民權利…公約》我均有幾本;建民的大作,之前已寄來,我的感覺不好,已覆信告知,並囑轉你一閱。拜讀你的大作後,使我加深了對你的瞭解,很高興。《責任政治》、《捍衛誰的主權?》很好,可作為普及性讀物《紙上談兵》亦談得不差,如果再加點宗教政策上的舉措之類的內容更佳。但是《中國民主黨人論國家安全工作》與《回歸世俗》等,如果無其他複雜原因,我的感受會令你不愉快的!並非大作一無是處,但思想誤區嚴重,錯釋或表述不妥之處不少!這些須面談討論,只在此提及。

總括起來看,誤區等根源在於傳統黨文化潛意識的作祟!儘管披起好看的外衣。現代民主政黨在民主社會(國家)裡才能真實存在,才能真實地有所為。而現在中國大陸上的「民主黨」所能做的事情,沒有一件乃是民主運動所不能做的或做不了的。那麼,為什麼聲聲自稱「民主黨」?是為滿足「過黨癮」嗎?或者民主運動這塊招牌不夠香嗎?或者是檔次太低呢還是已經變質而必須另起爐灶?其實,混淆「私心」與私心的挑起爭論,根源亦在這裡,本是常識問題,卻弄得好像學術問題那樣大論特論地「教導」他人!以你的知識和文筆看,是不應如此的,但何故如此呢?你老兄身居杭州,卻香臭不分,這原因是否是你本屬臭類?事物是可變化的,但任何變化均有根據可依,決不是變戲法似地不能捉摸不可測。我在此說了一通似沒頭沒腦的話,你應當懂的。余傑寫的《余秋雨,你為何不懺悔?》一文中,已把道理擺得清清楚楚。想必此文你一定讀過,但你是否有異議?如有,請來信指教為盼!以下再寫幾點提示:1、現在海外可以正式組黨不等於國內亦可組黨;2、公開組黨不等同於地下組黨,不能名為公開,實為地下,這屬自欺欺人;3、衝擊黨禁不等於組黨,兩者直接目的不同,具體舉措有異為了沖禁,可以「組黨」,但不屬於正式組黨。

對此三提示有異議,亦可來信探討、指正。隨信附上《衝擊黨禁不等於組黨》和《新世
紀、舊思維》二文供參閱,希批評指正為幸!

特此

坦誠的敬禮!
鄧煥武04.1.2於重慶

附件三:《陳樹慶回鄧煥武的一封信》

鄧煥武先生:

你好!

你給楊建民的信,早已給我傳閱,最近你給我寄來的文章和來信我也仔細地拜讀。對你一貫堅持反對共產黨封建專制的戰鬥精神,我及浙江知道你的民主黨同志們都是由衷地表示敬意的。我們之間在共同追求民主自由的道路上,因出發點不同,發生分歧乃至誤解在所難免,我把我們的分歧羅列如下:

一.民主黨屬於中國民運,中國民運屬於中國人民爭取民主自由歷史的一部分,不能把三者割裂開來,任何一前者都是其後者在特殊歷史時期的一種特殊體現。而從你的來信中似乎是說民主黨是對中國民運必要性的否定,出於什麼動機?難道是因為民主黨後起之秀輩出,槍了某些入論資排輩的風頭,因極度自私的妒嫉而牽強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不成?

二.組黨是「衝擊」還是「堅持」論,這件事現在還沒有到可以下結論的時候,在理論和形勢分析上可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有—點可以明白告訴你,我們持堅持論的民主黨同志都是很認真對待組黨這件事的,經過深思熱慮並堅定不移地要幹下去的。曾在民主黨和民運圈內流傳:「有些人搞組黨,只是兒戲兒戲,亮亮相,出出風頭而己,並沒有堅定的民主社會政黨政治的堅定理念」。我原以為這是空穴風,現在才知道還真有典型的人物及其理論。實際上,民主黨入黨退黨自由,本無可厚非,但有些人,抱著「順我者香,逆我者臭!」的心態,動輒將堅持民主黨活動的人污統為「共產黨特務」,例如我們四川年輕的民主黨員鄧永亮先生遭受冤枉就是其中—例,這種毛澤東、康生作風帶到民運和民主黨組黨活動中,實在是太可伯了。

三.浙江警方曾多次警告我不要以民主黨或民主黨人的名義寫文章,說這一方面是為了我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讓他們的工作少承擔些壓力。我回敬他們的是:「少寫幾篇可以,但非以民主黨名義之文,在開放黨禁前我是一篇也不會寫的」。你在談論及來信中,一方面講組黨活動應公開,另一方面又對我們的同志真名真姓地在文章中亮出民主黨身份十分感冒,這種概括性結論和具體事件針對性評價的自相矛盾與人格分裂,是否也有個人見不得人的陰暗動機在作怪?

四.參與民運(你在給楊建民的回信中,不同意人人皆具私心的主張,認為「我們不能要求人人都高品位,但要求參與民運者應具備之」。)或中國民主黨組黨活動,是建立在「品位」資格上(封建主義等級制、官本位思想在作怪。共產黨自稱是由先進分子組成,「先進」只是他們凌駕於人民主權之上的所謂「領導權」的借口,但他們實際上給我們國家和人民帶來了什麼,他們的黨員是否都「很先進」,我們都是有目共睹,有耳共聞的。),還是建立在權利本位上的問題,一個具有完備的現代民主法治理念的人,一下子就能選擇出明確的答案。因為權利本位、權利核心論在浙江民主黨人中已經不再爭辯的信念,叫任何一些只要完小以上學歷的、參加民主黨活動一年以上的入都能寫出一篇小論文。我這裡再強調一下,品位論會導致某些人攀附名人,權利論堅定我們的草根政治。

唉!說了這些,使我想起了廁所:某日,一塗脂抹粉、噴著香水的貴婦人到公廁方便,出來後大呼:臭!臭!:另一日,一環衛工人剛打掃沖洗完廁所,恰遇該「香品位」的貴婦人,貴婦人斥之曰:臭!臭!。我在此信中可以明白告訴你:一方面我會拉臭屎臭尿,還會經常出一身臭汗:另一方面我也會搞個人衛生和廁所衛生。你呢?到底與我等有什麼區別?難道只香不臭乎? 』

我認為人皆具仁慈博愛之「佛心」,也皆懷惡欲無度而具「魔障」,觀統篇上文,但願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魔心」在比「佛心」,千萬不要見「畫皮」而不識其真面目。

祝正明《政治民主》第5頁「人性與社會結構」不妨一讀,最後以林牧先生的「信仰和社會責任感,如末形成自覺的、執著的個人需要,就不會是真實的和堅定的。」來結束此文,共勉!

祝:新的一年吉樣如意!
陳樹慶
2004年1月15日

附件四:《鄧煥武給來金彪的一封信》

來金彪先生:

大作《權利本位--應…》收悉。本無心去信再談是說非,因為感覺沒必要。但在電話裡聽得出你很年青,並覺無邪而富有熱忱之口氣,故決定寫此信,略讀我對大作的感受,僅供參考。

1、大作中強調你「先要特別申明本文純屬理論探討,……」這本來很好,可惜大作開言第一句話「有位老資格但名氣不大的人士……」使人迷惑不解!不知一個人「資格」老不老,「名氣」大不大,同「純屬理論探討」的內容有何關係?總不至於說「名氣」不大的人沒有批評的權利或發言的權利!來先生不大同意陳樹慶的話,本來也是正確的,但從第一句話看來,你無意之中還是「虎顏大怒」似的!

2、大作第一段中說「……由於個人的修養問題,有時『心直口快』也難免會有失慎重之處」。對此,我亦持異議--心直口快用不著打上引號,因為它不屬修養問題,而是品格問題;是優點,而不是缺點;是公心之上,而不是私心作祟。就我而言,若以私心計,同楊建民素不相識,大可不必說三道四,因為明知是氣力不討好的嘛!更何況特囑轉陳等一閱,其用意是為了「暗示挑撥」、「貶損他人來抬高自己的心理動因」所致?是這樣麼!

3、《權利本位--…》同《論「私心」》如出一轍均是由於某種邏輯紊亂的認知而作「無的放矢」『之論』--權利本位指的是公民權利,一律平等;而品位有高低之分與人才各有好壞之別。這兩者是風馬牛不相及,為何會混淆為此?令人吃驚!上次寫給楊建民的信留有複印稿並附寄浙江友人。我讀大作後把這信稿找出來又過目一次,未發現有否定公民權利的支言片語。可見來先生還是和陳樹慶等一樣的理解——「誣陷我黨同志、離間民主黨人與其他民運同仁之間關係……」等,若為此,我是無可奈何了。

4、我是浙江人,對浙江的情況不是一無所知。為對共同大業負責,顧不得什麼「非禮」之言,該說的還是要說。例如收受克格勃巨額「創業」資金等鐵的事實,亦屬權利本位之內涵?這樣私心亦屬「人皆有之」?類似更嚴重的私心之舉還多著呢!所以,只要有「鼻子」,香臭自斷也。

5、除了有確鑒的事實之外,不應當把友人「莫須有」地看作「鄧永亮們」。這是我們的原則之一,特此申明。

祝好!(順便附上3篇文字,供參閱)

鄧煥武 0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於重慶

(大作比之《論「私心」》,實在更差勁!名為「屬純理論探討」,實為多屬莫須有的人格化攻擊,列舉一、二:「這類『品位論』的宵小,雖然派不上什麼用場……」、「……我也希望這些人(不知道是否受了什麼指示或派遣而刻意如此)省省心吧!」等等。這些倒打一把,混水摸魚的文字在大作中比比皆是,這同你在電話裡的無邪語氣也很一致……) 大作若公開發表的話,請及時告知一聲。我相信來先生作事能光明正大,會作到這一點吧。

鄧又0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五:《王榮清給鄧煥武的一封信》

鄧煥武先生: 你好! 我和其他浙江民運的朋友和民主黨的同志們一直是對你比較尊重的,過去給你寄去的許多文章和資料不知收到了沒有?為何總不見回音?是投遞不著還是別的什麼原因?但從去年11月你到杭州一轉,接著發生的許多事情,我知道後讓我對你很生氣。從樹慶、金彪、建民與你的往來信件與電話中,可以看出在民主黨問題上我們的意見有一定的分歧,這很正常;但你對我的瞭解和他們對你的看法可能都有一定的誤解。樹慶目前在浙江比較有影響力,他主張要把你去年來浙江後發生的事情攤到卓面上公諸於眾,這種陽光主義自有一定的道理。但問題是我們(包括你我)之間一旦真的由於發生了許多誤會,如果通過內部溝通消除的話,可能更能維護朋友們的團結和友情,基於這種願望有實現的可能性,針對你所指責和我所瞭解的情況,特寫信與你作一說明。等你半個月,當然這種努力如果沒有得到預期的結果,說明我的判斷錯了,只好聽由年輕同志們將是是非非公開解決的方案。認識你二十幾年來,你我之間真正算是直接交往的,應該是98年民主黨組黨活動的高潮之時,當時毛慶祥帶你來找我,說你是代表重慶民主黨到浙江來考察交流的,問我在經濟上能否給你一點資助,盡一點地主之誼。由於當時我開美容店雖然生產興隆,但是負債經營,對同志們和朋友們的經濟幫助與對債權人欠錢還債的誠實信用必須兼顧,要開支的地方實在是太多,所以只給了你200元,直到如今我也還是一直耿耿於懷的。但隨著民主黨遭到鎮壓與迫害,我的店開不成了,人也幾度受到關押。現在我經濟狀況不是很好,以後也不可能很有錢,看來是無法彌補我對你的”小氣”之過了。 我參加民主運動甚至民主黨的組黨活動,其目的動機和原則立場,在《為誰而黨,為誰而爭》一文中已經有了詳細的表白,我記得也曾將該文寄與你看過,我深知:少數把國家黨有化、政黨又被自己私有化的封建專制主義特權分子,恨不得把全中國上千萬公、檢、法、軍、情工作人員加上其他一千多萬國家工作人員、六千多萬共產黨員死死地拉下自己所身處的貪婪凶殘之髒水中,這樣一來任何和平之民主化因既得利益反動勢力的強大而變的毫無希望。我也深信:絕大多數公、檢、法、軍、情工作人員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共產黨員和我們一樣,是有良知、嚮往民主自由的公民,所以只要不中少數反動派離間人民的奸計,我們的和平民主化一定能夠取得成功。我一直以坦蕩之心尊重每一個能平等對我之人,包括公安民警。 我在做羊毛衫生產的時候,確有公安人員許道才等先生湊錢借我,為了擴大再生產能力,為什麼不能借他們的錢呢?對於這個問題,我也是曾經有過顧慮。但他們的回答確是:1、純屬私人借款,相信我的經營能力;2、當我全身心地投入到經營之中、且有債務纏身,相信我不會無所顧忌地去幹民運,可以少給他們添”
麻煩”;3、保證不附帶欠債還錢以外的任何條件;4、為自己交個良心上的朋友、為共產黨也積點德。事實上當我在負債並還他們的借款和利息之前,作為誠實信用之起碼的做人道德,我也的確是基本上淡出民主活動的,當然為了向圈內朋友說明我只能專心致志地搞經營要暫時淡出民運的理由,是我自己告訴許多朋友我向警察借了錢,有隱瞞的必要嗎?當然,即使在我經商辦廠生產興隆而淡出民運之時,私下裡我還是一次次資助那些需要幫助的朋友們,至今在與許多老民運交往時,他們當中許多人還要提起這些微不足道的往事。 仰望皓皓長空,俯看茫茫大地,我覺得自己很渺小;但回顧坎坷一生,問內心的道德法則,我又覺得自己很了不起。是的,我雖然也有自己的私心雜念、也常常軟弱與恐懼,但一直努力格守”與其會做出對不起民運和同志們的事,還不如當初就別參加民主運動;既然走上了這條充滿荊棘的道路,就必須有一身傲骨面對任何艱險”的意志,自問無愧於天地良心,不想如今仍然不免於遭致一些莫名其妙的中傷,當我終於憋不住屈辱之時,忍不住要大喝一聲:”有種的,請站出來!說說到底自己什麼事情因為跟我有牽連而受到了什麼具體的傷害? 我17歲進廠,由於勤於鑽研與思考,很快成了廠裡的技術能手,受到工友們的欽佩和廠領導的賞識。但就是因為參加了七九民運並和毛慶祥、楊曉雷、沈建明等一起主編了浙江的民主刊物《之江》、《華東民刊》而遭到收容審查關押半年之久,人事和勞動關係的檔案也被有關部門在辦案中”遺失”,有著31年工齡但至今無分文勞保。現在因為受到個別警察在生產上的協助,就將我罵成”共產黨特務”,我就忍不住地要問,目前某些人所吹擁的”純粹的、德高望重的”所謂國內民主運動旗手,怎麼共產黨還讓他或他們享用高級公寓和高薪優養?用雙重標準對人對事,可以這樣嗎? 浙江的情況浙江民運人士及民主黨人最清楚,而浙江無論是民運人士和民主黨人基本是團結的,而你雖是浙江人,但實際身處數千里外的重慶,對浙江的人事究竟瞭解了多少,動則用”香臭不分,你也臭類”進行中傷貶低,對嗎? 煥武兄,相識已經二十幾年了,這二十幾年變化很大,而過了這二十幾年意味著我們離生命的終點近了二十幾年,人每天都在書寫著自己的歷史,我希望我們均能寫好自己歷史的最後幾章,均能做一個無愧於人民和祖國的人。 王榮清於杭州2004年5月25日

附件六:鄧煥武《應該公開的一封信》
(博訊2004年8月05日)
【作者介紹】鄧煥武(火戈)先生是浙江民運中年齡較大,頗具威望的七九民運老戰士。現住重慶。

在目前政治反對派力量有限,無法全面整頓和防衛自己隊伍的情況下,採用非常嚴格穩妥和準確適當的方式,有選擇性地揭露、警告和打擊嚴重破環中國民主事業的線人特務,及其背後操縱的惡警,應該是中國政治反對派自我防護的一個重要策略。未來民主政府無疑應該把那些早已經「沒有幾個共產黨員不反對共產黨」的廣大共產黨員,作為中國民主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寬容和赦免有犯有一般錯誤黨政軍警官員,對那些在海內外為民族和國家利益而工作的人員,給予努力保護。但是,對那些死心塌地投靠中共,嚴重破壞民主事業的線人特務和惡警,定當嚴懲不貸。浙江的王榮清,以及操縱王榮清等線人特務破壞民主事業,與王榮清一起到全國各地刺探民運情報有功,從杭州江干區公安分局政保科破格提拔到浙江省公安廳當政保處領導的許道財,就是這樣的例子和對象。他們已經超越了一般界限。 王榮清先生: 你於今年五月二十五日寫給我的信1,我卻一直沒有收到。最先聽到這一訊息,是”六四”十五週年之後由范子良先生來電話時告知。過後,我打電話問來金彪先生,他說據他所知,該信寄給許萬平了。但不知許出於什麼考慮,至今未轉給我?而我於昨天(七月五日)才收到由浙江友人寄來此信的打印件(看來這是一封”公開信”,但不知你敢發表了否?)你在信中說,等我半個月,以見預期效果——「通過內部溝通消除」所謂的「誤會」。不然,就「只好聽由年輕同志們將是是非非公開解決的方案」。這很像勝券在握的最後通牒,令我有點「啼笑皆非」的感覺,我想問,時過四十天後我才得見此信,其間你等自然不見我的動靜,故不知你們已「公開解決」得如何?於是,我又去電話詢問戚惠民先生,他說知道此事,並瞭解你的本意是想求得和解。如果真的是這樣,這是可取的,作為老朋友,我豈能不
予理解呢!但現在的事實說明,事情的實質並非如此。 的確,幾年來曾收到過幾封你的來信,但只有你的”大作”打印件而無其他。但每閱之後均令我歎息不已,它留給我的總印象是不堪一讀!故而,作為老朋友,我只能保持沉默!並希望以此冷淡的反映,終使你有所反思與收斂。可惜,所有事實證明你毫無自知之明,反以為我等保持沉默為可欺。現在,你在情勢逼迫之下終於從幕後跑出來”亮相”——拋出這封”公開信”,恬不知恥地為自己的以往醜事進行辯護:”……確有公安人員許道才等先生湊錢借我,為了擴大生產能力,為什麼不能借他們的錢呢?……但他們的回答確是:1、純屬私人借款……;2、當我全身心地投入到經營之中,且有債務纏身,相信我不會無所顧忌地去幹民,可以少給他們添’麻煩’;3、保證不附帶欠債還錢以外的任何條件;4、為自己交個良心上的朋友,為共產黨也積點德。事實上當我在負債並還清他們的借款和利息之前,作為誠實信用之起碼的做人道德,我也的確是基本上淡出民主活動的,……是我自己告訴許多朋友我向警察借了錢,有隱瞞的必要嗎?” 你看看,你還知道人世間有什麼羞恥之事嗎!如此欲蓋彌彰的話卻能裝作理直氣壯地說出來!而不知實情的讀者,可能以為你是在不打自招;其實,這是你每當被逼入死角之後的”跳牆”之舉(這種”老天真”假象,過去曾矇騙過一些友人,它是你的慣技。)作為你的浙江老友,你什麼時候向我主動”告訴”過這些?而我作為浙江”圈內人”,豈是僅僅知曉你這麼一點醜行嗎?其實,這僅僅是我向杭州年輕友人舉一例而已。後來,浙江友人們給你下過定論——”人渣”!而你總不自知, 總還是到處跳個不停——以”老民運”作幌子,蠱惑年輕人,誘引他們步入歧途。這是你的職業。 凡是現代民主主義者,自會以寬容為懷。對於他人的過失,尤其是友人的過錯,決不斤斤計較,抓住不放。但寬容原則是有底線的,決不是寬容無邊。比如,除了當權的極權主義者的有意庇護與抬舉之外,中國文化界為什麼普遍地蔑視余秋雨?這並非他在”文革”時期有劣行,而在於他再而三地有丑不認,內心裡缺乏反省之真意,且陶醉於一時行市的文化市儈品質所致。如果一個人即使曾有嚴重過錯,只要真心實意悔改,是應寬容之。那麼,由此來對照你王某人,你屬哪一種呢?從這封”公開信”中,不是已經有了很明白的答案嗎?所以,一個寫不好自己過去和現在歷史的人,他怎麼談得上”寫好自己歷史的最後幾章”呢!這種人的”無愧”之心又從何產生呢?你裝著以已之心,度他人之腹,有意無意地扭曲了事實——好像似乎你資助我太”小氣”,才致使我對你不滿。其實,在杭州你是唯一資助我的人,其數額除200元外,還有100元,並有一件高檔襯衣和一件舊羊毛衫。對比之下,你算是厚贈者。由於當時我家私房被拆遷,正處於經濟困窮狀態,故對你的出手資助,我感覺是雪中送炭,且幾次吃住在你家,這情誼怎能不記!故此,”不滿”之說是無端的。我們的問題不是私人成見,這是顯見的。 同時,對於任畹町式的”抓叛徒”之類捕風捉影舉措,我一直深表反感。認為這即便不是別有用心,至少屬於糊塗之舉。但對於實實在在的有根有據的並且一貫死心塌地作”線民”的不悔改者,我等不會對之熟視無睹,而聽之任之讓他施壞。而是作必要的揭露,並提醒友人不被蠱惑受害。 你知道我的筆名——火戈,它既是我的本名”
煥武”兩字簡化出的一半,還更是體現我性格的標記。所以,在火戈眼皮低下除了真誠,別的是溜不過去的。故而作為老友,我奉勸你切莫不要以為有許道才們作後台,就可以有恃無恐地大肆施壞。也大可不必再裝著大喝一聲”有種的,請站出來!……”。要知道,解密會有時,”具體的傷害”自有日後檔案為憑。但就目前而言,僅有你這封信,已足可為鐵證了。這對你來說,其效果真可謂是利令智昏的結局。 記得去年底,我給楊建民的回信留有複印件,信中明明寫道:”先生身處杭州,應知杭州某些人的底細……處現實中而不分香臭,是要不得的,除非是臭味相投者,則另當別論”。但此話被你”陽光主義”地歪曲為”香臭不分,你也臭類”!由此可知,被你稱作”自有一定的道理”的”這種陽光主義”可以休矣!若一定要”陽光”下去,那只能是陽光下的雪人,將在你的位置上化為一泡污水!至於你信中提出那無稽的責問——”目前某些人所吹擁的’純粹的、德高望重的’所謂國內民主運動旗手,怎麼共產黨還讓他或他們享用高級公寓和高薪優養?”而又不敢指名道姓。所以,對此有資格作答的只有你等自己。但”用雙重標準對人對事”的指責是無端的。因為民主運動歷來不搞雙重標準,是世人周知的事實。

鄧煥武 二00四年七月六日於重慶

註:1根據以往多篇王文中處處文理不通的劣質之事實看,
此信大概是經過某此”高手”捉刀的。為了讓讀者有一個來龍去脈的瞭解,現在特把這王
信附於後,供讀者參閱。 (附件) (博訊 boxun.com)

附件七:鄧煥武《衝擊黨禁不等於組黨》

當前,不少友人在認識與實踐上混淆了組黨即公開建黨與衝擊黨禁之間的區別,因而把兩者當作一回事來看待。從而,已在實踐中帶來不容忽視的負面作用……衝擊黨禁是為了達到能夠合法組黨,即為了創造組黨的政治環境。這裡所謂的政治環境主要指民主的法律空間與民主的政治氣候,這是構成這種環境的關鍵要素,是多黨制民主政治環境的最重要條件。可見,合法組黨應是開禁之後的事情,它已不含衝擊的意義,而衝擊黨禁是在開禁之前的行動,直接目的是衝破黨禁。如果,破禁之前就要公開正式組黨,就像在計劃經濟條件下私人公開辦廠一樣,是不可思議的舉動。這時候,能搞的只有地下工廠,但它不僅不會有合法的市場,而且注定不能持久存在。(1)重複強調,衝擊黨禁是為了組黨,但不等於是組黨;它是為組黨做準備工作或創造前提條件。進而言之,衝擊黨禁的種種舉措不等於組黨舉措。例如衝破言禁、報禁,不斷公開批評一黨制的不合理性與弊病;一次再次地要求修改現行憲法,建議刪除一黨制的憲法內容與要求廢除違憲的法令如勞動教養條令等等;以及不失時機地提出組黨訴求,嘗試向行政部門送交組黨書面申報材料,擺出要組黨的樣子,像浙江「7·10」事件那樣(其時機正是中國政府簽署或答應簽署兩個國際公約與美國總統即將訪華之際)等等。

但是,現在的問題就出在對「擺出組黨的樣子」這一層沖禁舉措的認知上,產生了錯覺;即把它認定為組黨行動。其實,這是把準備階段須做的事情當作萬事俱備後才能做的事情。這裡是犯了一個常識性的錯誤,像這樣去對待事物,哪有不失當、失策之理呢?

難怪有人把浙江「7·10」事件看作是組黨不成功的事例,原因就在於認定浙江「7·10」事件的直接目的是組黨而不是衝擊黨禁,或者把兩者當作一回事,認為沖禁就是組黨而不是為了組黨。為了易於弄明白這一層實際道理,且把組黨比作佔領了整個陣地。那末,當浙江「7·10」事件沒有付出預想的犧牲(代價)之後,有部分友人就以為這個「橋堡頭」已經攻破了,或者實際不管用了。於是,就紛紛一躍跑出戰壕,爭先衝奔陣地。可是,這時橋頭堡裡的火力齊發……。其後果,人們是不難想見的!好在整個戰場的力量對比,已並不有利於對方,我方才不至於全軍覆沒。本來嘛,大家若能清醒地知道這個調堡並未「實際」攻破,而是應該著手繼續攻打它,那就當以小分隊或爆破組為戰鬥單位,相互拉開適當距離,有先有後,行動有節奏與佈置多方位地發起新的攻擊。這樣,戰鬥主動權就可繼續相對操於吾手,且不必付出過多的代價。可惜,後來的一些事實證明,我們一些人沒有這樣做。而是唯恐「組黨」行動落人之後,幾天間匆匆掛出不少「民主黨籌委會」的牌子,更有的進而掛起××省或××地區民主黨「黨部」的正式牌子,直至「全國聯合黨部」。這就像當年搞行政性農業合作運動一樣,從農業「互助組」、「初級合作社」快速跳到「人民公社」,其實,當時的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實質並沒有變。同樣,我們當前的情況在實際上亦未改變,但卻在數月之內我們一些人從「政治反對派」快速地跳到了「民主黨全國聯合黨部」。對此,我除了深深感歎,還是感歎!深感傳統的政治文化、傳統的黨文化,實在坑人啊!所以,我們保持頭腦清醒是多麼要緊。目前,必須認真討論與弄懂如下問題:民運的總目的是推 進民主化進程,最後達到能夠公開組織合法的民主政黨,實現多黨派的民主政治並促使趨向成熟與穩定。但是,民主政黨的產生與存在,需要具備一定的「生態條件」,而不是誰任意想要就能夠有的。我們所說的組黨是指公開的合法建黨,建立起來的是能夠合法存在,能夠從事合法政治活動的民主政黨;而不是無實際合法空間的處於地下狀態的秘密革命政黨。我們不追求建立傳統模式的政黨,這種政黨是政治權力的載體。我們主張與提倡政黨無權力,民主政黨只是競選之工具。它通過競選成功而獲得相對有限的參政與執行權力,而不是一旦獲取權力便永久化。若這樣,那叫「民主奪權」,是希特勒式的法西斯行為,它同自由民主宗旨與精神不相容。傳統模式的政黨已很不合時尚,它若產生,在當前國內必陷地下狀態。因而,亦難能持久存在,而且自始即困難重重,不易發展。所以,凡是民主政黨,自然應力避地下狀態的存在;故而不贊成在不具備「生態條件」下的建黨。這層道理並不難懂,像游擊隊追求穿上正規軍裝那樣,無疑是自找麻煩。但是,我們應積極主張衝擊黨禁。它是民主運動不可缺少的行動部分,是實現民主政治那種生態條件不可或缺的可貴努力。

在中國大陸,當前的政治氣候像冬去春來過程中那種處在尚變又未變的殘冬早春時節,這時過早過多脫掉衣服是會著涼鬧病的。去年,中國當局剛剛簽了兩個國際公約,而國家憲法未作相應修改,體制內的保守政治勢力仍佔上風;如此等等。總之,目前還遠未形成民主變革春暖花開的氣候與民主政治百花爭妍的生態環境。這種時候,忽忙「正式」組黨,無疑為時過早,其效果肯定是弊多利少,事與願違。這叫欲速則不達,摘的是不好吃的青桃子。顯見,目前根本不存在「實際開放黨禁」的事實。這僅是一些人的幻覺;或者是有意制造的假象,是「引蛇出洞」的釣餌。仍然,這種時候為沖禁而「組黨」,是大智大勇之所為,似臘梅斗雪,將傲骨千秋;若為組黨而「組黨」,屬糊塗之舉動似東施效顰般將事願相違。現在正式組黨,得到的只是徒有虛名的黨稱、職銜或「地下工廠」般的艱難處境。同時,其負面作用卻是實實在在地亂了沖禁的節奏以及使整體承受由此而來的加速加倍的打壓,確乎得不償失或有損無益。

當前體制內的民主改革力量,正在復甦壯大,但是還未佔居主導地位。這時,體制外的一切過激舉措都是不明智的,不妥當或不策略的。它在客觀上是起了幫倒忙的作用。但是,這被指斥為「作秀」,是沒有根據的,所以,「作秀」論應予以嚴肅的批駁,其論者應給予嚴厲的譴責。應指出,「作秀」論者在客觀上亦是對方的另一支別動隊,它起了對方自己不能起的作用。目前處於高壓下的中國民主黨人於夾縫中生存,其意義全在於衝擊黨禁。這時,他們切忌轉入地下生存態勢!而暫停活動倒還可以。如果被迫之下漸入秘密狀態(已有這種跡
象),那真可謂投其所好了,為此,對方定會拍手叫好的。而我們,可就慘了!不是嘛?當你弄得面目全非,你已不是你時,還不慘嗎?(1)這裡,不但不否定像「中國發展聯合會」那樣的卓越創舉,而且對之十分讚賞與肯定。應當學習彭明先生等人那樣的智勇之舉,但如果照樣畫瓢就不行了。

火戈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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