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憲政與公民

——在自貢讀書會上的演講

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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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訊】 時間:2005-11-19

錄音整理:巴驕

巴驕:今天是自貢市『釜溪書院』舉辦的首屆讀書會,我們有幸邀請到了遠道而來的貴賓為我們主講。這位將為我們主講的貴賓,是獨立中文筆會的理事、副秘書長,九鼎公共事務研究所研究員,成都大學的老師,以及《前沿週刊》的主編。他就是——王怡先生。

下面有請王怡先生給我們作《憲政與公民》的主題演講。

(掌聲歡迎!)

王怡:今天非常高興和幾位朋友來到自貢,參加『釜溪書院』這個首期讀書會。我們成都的讀書會陸陸續續地搞了兩年多時間,也是在這樣的茶館或者類似的地方,完全是一個民間的公共的論壇。我自己在學校,也在其他的場合,譬如研討會上,在大學校園裏面做過一些演講,但我最希望的就是出現在類似今天這樣的場合。因為這和今天要談到的憲政與公民的話題有關。最近這幾年憲政實際上已經成為出現頻率比較高的一個辭彙。也是中國這一百多年來追求的一個非常基本的一個概念,對一個社會共同體,對一個政治共同體的基本的理想。但是中國人的命運,卻在於說象這樣一個理想,圍繞它的一些非常基本的常識,在十年二十年、一代人又一代人的時間裏面必須反復地提及,不斷地遺忘,所以到今天我們來談論的仍然中國未來的憲政,不是今天的而是未來的憲政民主。實際上在一百多年以前,無數的人就已經談過。一百多年過去了,我們今天能夠談的,不能夠說在智識上,在知識水準上超過他們多少。但是,為什麼還得反復地一次一次地談呢,就因為這一百多年,我們民族的苦難、公共領域內發生的政治災難,實在在這些理論面前顯得太沉重了。所以我們不得不一代又一代人的重新回過頭來啟蒙,回過頭來普及,回過頭來悲傷。

這幾年大家談論憲政的時候,很多人,包括官方一些媒體和官方的一些研究,也會頻頻地提到上個世紀四十年代。大約43年的時候,共產黨在延安成立了一個憲政研究會。毛澤東在延安憲政研究會成立大會上有一個講話,對中國未來的憲政民主有一個期待。並且在這個期待之下呢,對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有很大的一個抨擊,向中國人民也有一個歷史的承諾。毛澤東與黃炎培有一個著名的對話:黃炎培說,你們是不是象中國歷史上歷次的打天下,王朝的更替一樣,跳不出週期率——成者為王,敗者為寇的週期率?毛澤東說我們跳得出來,因為我們已經找到了跳出這個週期率的方法。這個方法就是民主。他在成立大會上講什麼是憲政,說憲政就是民主的政治。他的這個理解呢,不說是錯誤的,而是不完整的。但是即便如此,我們看到49年以來這半個多世紀,共產黨帶給我們的是什麼呢,我們身處其中的這個社會、這個政治共同體,歷經了一代又一代人的苦難,但是民主憲政這個香饃饃始終是沒有降臨過。

我有一個朋友,也是我們四川人,叫笑蜀。前兩年,他編了一本書很有意思。這本書裏收集了46年內戰暴發之前幾年(從42年、43年、44年、45年,到46年內戰暴發之前這幾年)中共的《解放日報》、《新華日報》,還有其他的幾份報紙上面發表的大量的文章,大量的共產黨自己所寫的社論,包括有一些是毛澤東或其他一些中共領袖親自撰寫的一些文章。他把這些收集在一起編了一本書,叫做《歷史的先聲》,讓中國人、也讓共產黨人看一看中共在半個世紀以前曾經說過的話,是一個莊嚴的承諾,還是明晃晃的欺騙?你去看那本書,看裏面對未來的描述,對國民黨政府的批判,對言論自由,對司法獨立,對民主政治的期盼和他們的信心。他們所描述的那種觀念,跟今天共產黨把這些抓到監獄去的人,所謂的異議分子們,政治犯們、獄中作家們所發表的言論其實是一回事啊,甚至可能比他們還堅決呢。這本書加一個字則多,減一個字則少,裏面都是共產黨在自己的黨報黨刊上說的話。但是前一兩年,他們也把這本書禁了,不讓這本書發行。他們不敢讓大家重新來聽到半個世紀之前他們講過的話啊。這一兩年中國社會中,不管是知識界,還是普通民眾,包括媒體重新又在談論一些憲政的話題,或者共和的話題。前年大家看到的那部連續劇《走向共和》,到後來也被禁了。我當時寫過一篇文章評論《走向共和》,其中就講到民主、憲政、共和這三個概念是什麼意思。文章在《成都晚報》上登了一個專版,馬上就受到批判了,宣傳部門就給他們打電話。發我文章的責任編輯差點被開除。從此之後成都市的報紙就不准發我的文章。《走向共和》這部連續劇,兩年前在普通民眾中掀起重新去思考到底什麼是共和,到底什麼叫共和國,到底什麼是公民。中國一百多年了,一代又一代人所追求的民主、憲政的理想,究竟是什麼?重新掀起這樣一個思考,但是同樣的又被政府扼殺。

我們今天談憲政,我想呢不完全是一個抽象的,從理論上來講什麼是憲政。我覺得這裏面跟我們有切身關係。在今天,我們作為一個中國人,或者作為一個四川人、作為一個自貢人,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私人的、個人生活的一些理想,比如說有賺到一點錢,事業上要有一定的成就,家庭要幸福,這些都是非常正當的個人理想。但我們在個人的理想之外呢,象主持人剛才說我們今天到這裏來的,都是超越於個人理想之上,對這個時代對這個社會有思考有信仰,而且願意有所擔當的人。所以除了個人理想之外,我們還有對於公共領域,對於社會,對於我們與他們,對這個與別人同在的共同體有一份理想的人。這個理想對國家來講,對中國人的政治共同體來講,就是實現憲政、民主。但是對我們自己來講,這個理想在我們自己身上,就是一個公民的理想,就是希望我們自己成為一個公民,一個真正的有尊嚴的公民。一個人在公共領域內有尊嚴,不光是在你老婆娃兒面前有尊嚴。在老婆娃兒面前有尊嚴比較容易做到。但還要在公共領域內有同樣的尊嚴,做這樣一個公民。我們理想是由這兩部分組成的,一個憲政的理想,一個公民的理想。兩者之間是有聯繫的。一個民主的政治共同體,一定是由一個由公民組成的共同體。而不是一個由臣民,或者非政治意義上的市民、農民所組成的,那是非政治意義上的一種身份劃分。不是由它們所組成的,是由公民所組成的。

今天,我們談什麼是憲政,什麼是公民。公民的理想(以個人為支點的理想)和我們希望的以社會、以國家為支點的憲政、民主的理想,這兩者之間到底有什麼關係?我們怎麼在今天去學習做一個公民?講這個之前,我想舉兩句中國傳統的話,再舉兩個古希臘的神話故事,來講一下憲政的價值理念。

第一句話:論語裏面的:「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今天我們幾個成都的朋友來到這裏,你們可能也說:「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我們在中學時學過,讀論語可能也讀過,怎麼來理解這句話?你從個人的角度來理解,你會覺得像是廢話。有朋友到你這裏來當然高興,怎麼還要問一句「難道不高興嗎」?哪個會不高興?除非來的是你的仇人,不是你的朋友。這句話為什麼要這樣說呢?

孔子所處的那個時代,有那個時代的特點。我們來看傳統的人際交往。說我們到自貢來這件事,其實有兩種不同的語言表達方式。比如,今天我們到自貢來了,到這間茶樓開會,這時,語言表達方式是:「今天有幾個朋友從成都到自貢來了。」成都和自貢是大地上一個平面上的兩個點,它代表的是橫向的人際間的交往,是民間的公民之間的橫向交往,從一個點到另一個點。但如果是今天有一個領導不是到這間茶樓開會,而是去市委辦公廳開會去了。他們可能就不是說有人從成都到自貢來了,他們會說,「上頭有人來了」 ,說「上頭有人到底下來了,或者底下有人到上頭去了」。都說「省上的人」,沒有聽過說「省下的人」的。其實自貢的海拔比成都高,對不對?這兩種不同的語言表達方式,表現的是不同的維度。

人際交往有兩種,一種人際交往裏包含著顯示著公共權力無所不在的陰影,和公共權力對這種人際交往的規定。在這種氛圍下說,人是從上頭到底下來或者說是底下到上頭來。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垂直的,幾千年的政治共同體的構造——垂直方向上的構造。有上有下,不是平面的前後左右,是上下關係,有科級處級這種等級化的結構。在這一種垂直方向上也有無數的人際交往。但這不是一個公民社會的人際交往,也不是我們所期望的公共空間內的主要的人際交往類型。

另外一種是橫向的,沒有公共權力的等級劃在我們的身份裏面,我們是橫向的從一個地點走到另一個地點,所以四海之內皆弟兄也。成都的弟兄走到了自貢來,第一,我們看到這是一種與垂直方向上的人際交往不一樣的生活方式,不一樣的一種生活內容;第二,我們看到這種橫向上的交往,對前一種垂直方向上的交往,對公共權力的掌握者是一種挑戰,一種消解,甚至是一種對抗,甚至是對他們的一種侮辱,是他們需要提防和反對的,是他們想要去限制的一種關係。在論語的時代,周天子的權威消失了,分裂為了諸侯國的權威。當然垂直線上的權威沒有完全消失,但最高的那個權威在當時消退了。那個時候各國之間、民間,包括孔子、孟子這些民間的,不管是儒也好,道也好,縱橫家也好,諸子百家開始興起,大家開始有了交往。於是孔子說「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那麼也可能是有一個人到他這兒來開讀書會來了。那是一個民間的橫向聯繫開始增多的時候,那個時候雖然還遠遠稱不上公民社會,但代表了一個橫向的、平等的人際關係的出現,傳統的、垂直的那種對個人的公共權力的約束開始削弱,代表著這樣一個時代的興起。這是一個大時代,就象今天一樣。在這樣一個大時代的背景下,我們就能夠體會孔子心中的那種喜悅。

另一方面,這個話實際上不是說給我們聽的。我們在座的,今天有沒有人會不高興呢。但可能會有另外的人會不高興喔。那麼這個話其實就是說給那些可能不高興的人聽的,就是說給共產黨,說給公共權力的執掌者的。說現在有人從這個點到另一個點去見另外一些人,你有啥子不高興嘛?你不應該高興嗎?執掌權力的人會不高興,就象我們每個人在自己的單位,比如說我在自己的學校裏也有這樣的體會:有幾個職工站在一起打堆堆了,有領導看到了他就不是「不亦樂乎」哦,他是心中甚為憂愁喲。他會覺得你們在這兒肯定又在說什麼對他不利的事情了。又在製造不穩定因素了。他看到你們聚集在一起了,橫向上的人聚集在一起,縱向上的人心中就會憂愁,就不會是「不亦樂乎」的。他不知道,也不願意承認,其實他的這種不健康的心態,才是社會不穩定的真正因素。

孔子說這一句話,代表的是橫向的、平等的人際關係和人際交往的興起。當時遠不是公民社會,但是順著這條路走下去,就終有一天會走入公民社會。第二,他這句話是代表了對政府,對當局者,對那個垂直方向上的封建附庸關係的挑戰、規勸和安慰:你們不要擔心,這樣的事情是一個好事情,你們要高興,不該憂愁。實際上這樣一種態度,這樣一句話,也是我們今天民間的這些活動,民間的聲音,民間的這些自由的交往,我們所希望對政府表達的:你千萬不要害怕,你應該不亦樂乎!

那麼,什麼是公民社會?什麼是民主和憲政的社會?就在我們看到的這兩根軸之間,它不是以垂直那根軸為重心的,它是以橫向的這根軸為重心的。它是一個人人平等的社會。平等的人就可以流動。流動是一個中性詞。對於流動,傳統可能有一個貶義詞,叫做「流竄」。他不高興,他不是「不亦悅乎」,他就會說,「今天有幾個人從成都‘流竄’到自貢來了」。我們今天的憲法裏面至今是沒有公民的遷徙自由的。所以孔子說「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家就要問:「有沒有暫住證?沒有暫住證你就不要來」。我們沒有遷徙自由,我們知道收容遣送制度也是剛剛才在03年被廢除掉。我們今天的社會,是與憲政民主的社會,與未來我們所期望的社會相反的那樣一種專制社會,它的邏輯是建立在垂直的這一根軸上。建立在這一根軸上,它對平面的這種公民社會的發展,民間社會的成熟非常憂愁。它要用盡一切的辦法來阻止你、限制你,用各種方式,審批的制度,或者其他的制度來限制你。這是我想講的第一句話,論語中的這句話,它代表著一種平等的理想。我們不要被他限制。

第二句話,是《易經》中的:「群龍無首,吉。」

《易經》中有很多卦辭,有凶有吉,其中有一句是「群龍無首,吉。」我們今天理解這句話,在歷經兩千多年的專制傳統的情況下來理解這句話,確實有點困難,因為我們的思維方式已經被改造過了。「群龍無首」這個詞,在今天這個垂直軸心的思維方式和政治架構裏面是一個貶義詞,在我們整個社會組織結構裏面,包括我們的管理學裏面,我們的集體心理裏面,都把它理解為一個貶義詞。但是易經的這個卦辭卻很意思,把「群龍無首」稱之為大吉大利,如果天下所有的龍都有一個共同的首領,那就叫凶。你看,我們的很多觀念並不是自古以來就是今天這樣的。在易經的時代,先人板板們的觀念跟我們今天的觀念可能完全相反。我們今天的很多感受,可能只是被洗腦被宣傳的結果罷了。

那麼為什麼「群龍無首」會是吉呢?在這個地方我們就看到現代民主社會的一個重要的一點,包括它的制度架構,包括文化,包括人際關係和道德生活在內,它有一個多元化的傾向。現代社會,民主社會是一個多元的社會,是一個「群龍無首」的社會。而憲政民主制度也絕不是任何一個人在大英圖書館裏面把地上磨出幾條深槽就能設想出來的一種人類社會最完美的結構。世上沒有這樣可以設想出來的結構。我們看到整個西方,資本主義的發展也好,近代憲政制度民主制度的出現和成熟也好,都是一個自發演進的過程。互聯網就是最近的一個例子,互聯網就是典型的「群龍無首,吉。」這句話實際上代表著《易經》中的社會發展觀,甚至是一種人生觀,政治觀,也是一種宇宙觀。那就是自發演進,生生不息。順服在對秩序的最高來源的某種信心之上。不要自己站出來替代這個全知全能的來源。我們的自由絕不是某一個領袖人物,天才人物所設計出來的東西。設計出來的東西一定是群龍有首的東西,一定是一個金字塔的結構,在金字塔中一定會有一個垂直的中心軸。站在最高的位置上的那個人,不管他是誰,他一定是自由的敵人。只要是人,就不應該站到那個位置上去。也不應該在人間設立那個位置。

現代的市場經濟和現代的民主政治,都不是人為設計出來的。這並不是說某一項具體的制度,在思想史上,在制度史上看不到一個最初的開拓者。比如三權分立的制度,是孟德斯鳩提出了這樣一個說法,但不是他在書房裏面設想出來的,是孟德斯鳩到英國去考察英國的政體,回來之後,他對英國政體的理解。他認為英國政治制度的特點就是三權分立的,然後他從英國政治制度中歸納出來了。但實際上,在這裏孟德斯鳩是有一種誤讀的。很多學者都談到過,英國政治制度的核心和特點,並不是三權分立。它的特點有兩層,第一層,你可以在英國的政體中明顯的看到有三種國家權力。但是第二層,這三種權力之間恰恰並沒得非常簡單的分立,更多的是三權之間的混合。但孟德斯鳩是一個法國人,法國人的意思就是,第一他在自己的國家的政治運作中看不到有三種國家權力。第二,一旦他看到了,他就喜歡把它們抽象化。所以他得出了三權分立的理論。那麼英國的三種國家權力又是不是天才人物設想出來的呢。不是。

(由於錄音中斷,以下部分為要點提綱)

1、英國立憲政體的演變,是一個馴服統治者的過程。劉軍甯先生說,人類的文明程度就是馴服統治者的程度。

2、介紹1215年,英國《大憲章》的經過。對比我們今天的政治,我們文明嗎?在政治上,我們其實是活在一個茹毛飲血的時代。

3、大憲章是貴族維權的結果。人類歷史上,立憲政體是最有錢的人站出來維權的結果,共產主義也是維權運動,但那是最窮的人站出來維權的結果。如果富人們不維權,或者沒有維權的空間。最後就只有社會最底層的人拿命來拚了。所以我說過一句話,有人不同意。我說,一個社會如果富人都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窮人活著還有什麼希望?當一個資本家被抓起來、家產被政府抄走的時候,你千萬不要幸災樂禍。政府把錢搶走了,一分錢都不得分給你,你高興什麼。你要悲哀。因為你的敵人是一個搶錢的政府,不管他搶的是誰的錢。所以我們今天談維權,是不能區分貧富的,有人說只為窮人維權,不要為資本家維權,我不同意。儘管圍繞在政治權力中心的人,比較容易有錢。所以表面上看,有時候你會覺得這個社會就是貧富之間的衝突。但這只是表面,這個社會的根本衝突是官民之間的衝突。一個資本家當然比我們更有力量保護自己,更有勾結官府的能力和本錢。但我們每個人的常識也知道,官府安了心要整死你的時候,資本家也好,下崗工人也好,其實並沒有區別,其實都是一條狗。你的房子被拆了,你活得象一條狗,大富翁楊斌,人家還是金正日的乾兒子呢,他現在就比狗都不如,比我們在座的每個人都更像狗。所以每一個人都應該伸張自己的利益,並尋求獲得保護。你看英國的立憲經驗就是這樣。

4、從宇宙秩序來理解社會政治體系:第一、太陽系:以紅太陽為中心,大家都圍著它轉。太陽占了太陽系全部質量的99%。這是專制制度下的政治結構。光51%的控股都不行,你一旦大起來了,太陽的引力就不夠了。那太陽系就崩潰了。2、銀河系:沒有中心。群龍無首。這就難以理解了,沒有中心怎麼會不散夥呢?沒有中心怎麼可能有秩序呢?3、宇宙:宇宙更沒有中心,卻有著秩序。這個秩序你是根本想不通的。專制主義就是太陽系秩序,憲政民主就類似于銀河秩序。至於宇宙秩序,我們人是無法想像的。我們保持敬畏就行了。

銀河的秩序是以個體利益為起點的,我們每一個人就如同每一個星球一樣,我們不依靠一個太陽。每顆星都有「天賦星權」。我們也有天賦人權。所以前段時間載人上天。我就想其實應該送誰上去最合適呢?其實應該把胡錦濤射到天上去。上去一看,這個世界和我統治的那個世界不一樣啊。這是什麼秩序啊,狗日的開關在哪裡啊。狗日的要怎麼才能管理呢?他下來後說不定就自殺了。因為想不通嘛。

下面講第一個希臘神話故事:尤利西斯的自縛。

講述尤利西斯也就是奧賽羅的故事。(錄音中斷,參考)在歐洲,傳說水妖以她們充滿魅力的歌聲來迷惑行船的水手。使船觸礁沉沒。古希臘的荷馬在《奧德賽》中記載,尤利西斯為了抵禦海妖的誘惑,用蠟封住水手們的耳朵,而把自己綁在桅杆上,最終戰勝了迷人的海妖之歌,通過了魔島。尤利西斯通過自縛,既聽到了海妖的迷人歌聲,還抵禦住了誘惑,保證了航行的安全。

(錄音開始)憲政就意味著象尤利西斯一樣,自我約束。1215年英國《大憲章》的實質是什麼呢?是限制君主的權力。當然,這種限制君主的權力首先是由貴族起來把他綁到。不把他綁到,他是不會主動接受的。在英國幾百年的歷史中,英國的王室,包括後來貴族開始跟平民之間出現第三重對立的時候(第一重是教會與君王,第二重是貴族與君王,錄音中斷),到近代之後,貴族跟平民又有這樣一個爭鬥。但在整個爭鬥過程中,我們看到在英國在一定程度上的確體現了政治文明的教養。不象我們的這個統治者,輸了都不得認輸的,有機會就要翻梢。我們看英國幾百年的歷史中,一方面並不是皇室很高尚,主動放棄權力,是因為有多元利益之間的對抗和爭奪。這是一個基本前提和根本。但是第二,英國的皇室的確也體現了那種自我放棄,接受遊戲規則,接受約束的政治品質在裏面,所以到最後才有英國的虛君立憲制度。

我們今天講人民主權,講民主制度,有人說民主與憲政這兩個概念有些地方是有衝突的。所以前面我說毛澤東講憲政就是民主的政治這個說法不對。民主是什麼呢?民主是要解決一個權力的合法性問題。政治權力從哪裡來?毛澤東說從槍桿子裏來。但實際上不完全靠槍桿子,還有意識形態,就是筆桿子,所以就是二杆子。人類歷史上所有的專制政府都靠暴力,成則為王敗則為寇。我憑什麼統治你?而不是你統治我呢,唯一的遊戲規則就是我勝了你——成王敗寇,暴力的原則。當然成功了之後,就會用一套意識形態來打扮它,來為它辯護。當這種合法性出現危機的時候,它需要通過意識形態的調整來繼續為它辯護。就象共產黨的三個代表一樣。從八十年代改革開放以來,意識形態上的調整還有過很多次。包括憲法已經修改了很多次了,鄧小平的理論先加上去,三個代表再加上去,一點一點的調整,為它的合法性辯護。我說過,這就和妓女修補處女膜是一回事。民主制度的核心就是解決權力的合法性問題。我們不承認通過暴力,通過成王敗寇,通過槍桿子和筆桿子就可以讓一個二杆子來統治我們,我們不承認這個。我們認為人間一個政治共同體必須是正義的,公正的。正義體現在哪里?權力的來源必須有它的正義性。這個正義就來於權力必須要經過所有被統治者的同意。因為我們是平等的,這就是民主制度的核心。所以到了近代,就體現為以普選權為基礎的民主選舉制度,讓整個國家權力的合法性、正當性建立在所有接受這種權力管制的被統治者的同意之上。

接下來看憲政的概念。憲政制度是接納民主制度的,它不反民主制度。但憲政的核心是對權力的自我約束。就象尤利西斯的自縛。這個時候,你可能會產生一個問題,如果說原來的統治者是國王、皇帝,是獨裁者,說把他綁起來我接受,但憲政的主權者是人民,人民自己為啥子要把自己綁起來呢?從這裏就可以看到憲政觀念跟民主觀念的差異了。憲政觀念就是不管主權者是誰,主權者都必須接受約束。在民主的觀念裏,人民是一個被無限地正當化、正義化的一個概念,人民就代表天底下最高最大的一個正當性的觀念。這是一種民主至上的觀念,這種觀念是很可怕的。持這種觀點的人也應該把他射到太空中去一趟。如果一個獨裁者會犯錯,你以為50個人投票之後就不會犯錯嗎?在美國制憲的時候,被稱為美國憲法之父的麥迪森曾說過一句話,在雅典的500人公判大會上(通過500人投票來決定殺不殺人),即使每一個人都是蘇格拉底,在這個公判大會上也只可能是一群暴徒。因為我們知道,蘇格拉底就是這樣被殺的,就是一次500人公判大會上大家一致表決把他幹掉的。所以,多數人的暴政,不見得就比一個人的暴政更正當。

過去說君王,在現代社會用比喻意義來說人民就是君王,人民自己是主權者了,但是絕不要把人民美化。我們認為權力,必須要通過被統治者的同意,這是顛撲不破的。為什麼呢?因為我們是平等的,平等的人就不會有一個人天生就有權去統治另一個人。因此這種統治的正當性就只能建立在大家的同意之上。但這並不意味著可以說,多數人的意見就比少數人的意見更公平,更智慧,更正當。比如說今天我們每一個人要捍衛自己的權益,我們講維權,維的是什麼呢?維的是每一個人的天賦人權,維的是每一個人的財產權利、人身權利。那麼這時就會有一個問題,如果今天政府、獨裁者說要把你的房子拆了,你認為不公平,你要維權。如果全民公決,今天十億人中有九億九千九百九十九個都認為應該把老劉屋頭的房子拆了,你說這個決議又是不是正當的呢?那麼老劉還應不應該站出來為自己維權呢?人民都說了該拆喲。

我們講維權,講憲政,首先就有一個出發點,不管站在我面前的是一個人的統治者,還是一群人的統治者,我都堅持這一個出發點,那就是「天賦人權」。就是我的財產,我的身體是我自己的,任何人都不能夠剝奪!君王不能剝奪,獨裁者不能剝奪,人民一樣的不能剝奪!如果將來真正實現民主了,自貢的議會真正是每一個老百姓自願投票選出來的議會,那麼它的立法就應該是正當的了。但它某一天同樣給你來一個立法,順便就把你們的房子給拆了,我們要不要抗爭?一樣的要抗爭,對不對?因為我們拿來衡量維權,拿來衡量法律、衡量正義與否的標準,第一個標準是權力的正當性,第二個標準是我們自己的個人權利,是憲法予以保護的神聖的公民權利。誰進入了這個公民權利的範圍,都要讓他走開,這個就是憲政的實質。在這裏,憲政就跟絕對的民主觀出現了差異。憲政認為,人民一樣的要把自己綁起來。從憲政來講,我們要對政府的權力進行限制,但最核心最根本的一點,首先還不是限制政府的權力,首先是要限制立法權。

老劉那天講過一句話,說中國今天的法律,每多一條法律,中國人就多一條災難。那是因為在立法的時候就出問題了,首先我們的立法機關是個偽機關,人民代表是偽代表,合法性本身就有問題。第二,但如果合法性沒有問題了,我們一樣有可能說這個法律有問題。因為這個法律不能侵入每一個人的私有權利的範圍,我們要拿這個去衡量它。剛才我們講到那個乞丐,說乞丐在他自己的那個碗面前,他是自己的國王。我們想要的自由、民主、憲政的國家,就是這樣一種狀態。英國諺語中還有一句跟這句話比較類似的,說是:國王(你把這個國王換成任何人,不管是誰)的權力到我的鼻尖為止,或者說國王的權力到我的籬笆為止。一個是指人身權利,一個是指財產權利。這是我與國家最後的一道邊界。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種制度,任何一種法律,我們判斷它的正義性,第一是看它的來源是否具有合法性,第二,就是看它是否承認這個邊界。國家、政治制度、民主制度、立法是不是從這個邊界為起點的?以承認我的鼻尖、籬笆為起點的。如果以這個為起點往前走,我們就可以去衡量往前走得對不對,要走得多遠,如果走錯了就應該矯正一下。如果不承認這個前提,你連去矯正它、批判它的支點都沒有,你還憑什麼說它是錯的呢?

那麼,對與錯的標準在哪里?公平、正義和非正義的標準在哪里?正義的標準不在人間的任何統治者那裏,不管這個統治者是國王還是人民。不在人數上,也不在意志上。我們中國到今天為止,傳統的法律教材給我們講什麼叫法律,都仍然講的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而在一個民主、憲政、自由的觀念裏面,我們絕不接受這個說法。法律不是任何人意志的體現。你的意志是你的意志,你的意志跟我的權利有什麼關係?你的意志是你的意志,也不管你是多少人的意志,反正都是外在於我的意志,一種外在於我的意志關我屁事?人多就可以欺負人啊。憑什麼可以剝奪我的財產呢?我不認,人數在我面前沒有意義。那麼,法律是什麼呢?歸根到底,法律的起點就是捍衛每一個人的、不可被剝奪的、與生俱來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就是最終能夠體現在一部憲法裏面的公民權利。法律必須以此為起點,法律必須以捍衛這種權利為最神聖的、唯一的、最高的使命。我們去評價人間的法律,評價人間的政府,評價社會制度,都是以這個為支點,而不是以一個人或者多數人的意志為支點。這就是我們講的尤利西斯自縛的故事。

接下來我講希臘神話中的另一個故事,叫做安提戈涅的天條。

跟上面說的這個接上頭了。前面講了,我們不以人間的權力,也不以人間任何人的意志為一個基點,而是以我們的天賦人權為基點。但這個地方就有一個問題:天賦人權,天又在哪里呢?你又怎麼證明你自己的權利的正當性呢?你的權利只不過是一個個人主義的權利,你憑啥子說你的權利就有正當性,我來侵犯你的權利就沒有正當性呢?當然這就有點說歪理了哈。如果宇宙中人間一開始就沒有任何標準,憑啥子說你那個有正當性,我搶過來就沒有正當性呢?其實這就是共產主義殺人越貨的一個最根本的理論基礎。如果沒有一個支點的話,那麼到最後就陷入一個價值虛無主義了。陷入價值虛無主義將最終又回到那個起點,還是成則為王、敗則為寇,說不清楚就還是看哪個打得贏哪個。我們先不說個人權利,先從國家來說,國家的財產權首先就是國家的主權。比如說,日本來打我們,是侵略戰爭,是不正義的對不對。那日本人就要問,憑啥子中國占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我們才占那麼一丁點兒呢?憑啥子你們占那麼大的地方就是正義的,我們來搶就是不正義的呢?如果人真的是猴子變的,自古以來,這群猴子占的地方大,那群猴子占的地方小,道理在哪裡呢?無非就是一種偶然嘛,既然是偶然,為什麼那群猴子就不可以多爭一點地方呢?反過來一想,最終只能回到成王敗寇的暴力理論了。

安提戈涅公主是底比斯王俄狄普斯的女兒,她的哥哥坡利內西參與攻打底比斯,等於就是漢奸,是汪精衛。於是統治者(新王克瑞翁)禁止埋葬坡利內西的屍體,讓他暴屍荒野作為懲罰。希臘人的觀念跟我們的古人一樣,死後不埋靈魂就不能度過冥河,就會飄泊無依,就沒有來生。從世俗的法律來講,不能說這樣就不對。他是叛國者嘛。這個時候,安提戈涅就面臨一個選擇了。埋還是不埋?如果埋,就違背了人間的法律,因為新國王說了,哪個埋,哪個就跟他同罪;但如果不埋,這又是自己的哥哥。最後,安提戈涅選擇了埋葬她的哥哥。她覺得埋葬她的哥哥是一種比國王頒佈的人間的法律更神聖的一種要求,促使她必須要這樣做。後來,她被帶到了國王跟前接受處罰。她發表了一個演講,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安提戈涅的天條」。她說,在我的心中,在天地之間,有一種比任何人間的法律更高的法律,比人間任何的秩序都更早的一種秩序。那一種法律,它是正義的來源,是人間任何的法律所不能違背的和抗拒的。在我的心中,當這兩者發生衝突的時候,我一定是遵照我內心中所認定的那個天條,就是上天的法律。(西方後來稱之為自然法。)按照它來指引我的行動,寧願違背人世間的法律。「就算沒有別人來,我也要自己埋葬他,並獨自承擔埋葬我的親兄弟所帶來的危險。對這種挑釁對抗統治者的行為,我並不羞恥。」

這個故事帶來了一個觀念,後來在西方發展成為自然法的觀念。所謂自然法,就是認為有一種法是比任何人間制定的法律都更神聖的;任何人間制定的法律都不能違背它;它是最高的價值來源,也是判斷人間的法律是否正義的唯一標準。自然法的觀念最早在古希臘的哲學中產生,但並不是很深入人心。到後來,基督教傳到羅馬之後,歐洲沉浸在基督教的文明裏面。基督教為所有的人啟示了一個至高無上的宇宙造物——神,這是一切價值的來源,是人間公義的化身。原來希臘的自然法的觀念,就在基督教的文化背景下重新興起了,並通過十三世紀的神學家阿奎那和奥古斯丁那裏得到了發展。阿奎那作了更仔細的區分,第一級是神法;就是神直接頒下的絕對命令,就是聖經中的十誡。第二級是自然法,神沒有明說,但我們可以推導符合愛與正義的基本原則。第三級是教會法;再下一級才是人間(君王制定的)法律。到了十七世紀,西方現代民主制度和啟蒙運動以來,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鳩、盧梭等被稱為自然法學派,他們從中世紀阿奎那等人的觀念裏重新找到了自然法這個概念。然後整個西方現代的民主制度,現代的民主觀念,包括我們今天大多數人心中認為是常識的東西,比如說人是應該平等的、權力是應該受到約束的,政府的統治是需要經過人們同意的,每個人的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象這些今天的常識都是在那個時候被作為自然法的法則提出來的,所以被稱為啟蒙運動。經過幾百年的啟蒙,大家就算還是無神論者,也都根深蒂固地認為這是人間的一個自然法則。

自我約束,包括人民自己都要自我限制,都不得侵犯每個人的個人權利。這樣做的標準在哪裡?這個標準,從思想觀念的角度來講,就是自然法的標準。就是一個至高無上的造物和主宰的一個標準。基於這樣一種標準來確立每一個人的平等性地位,包括人身權利和個人財產權利的神聖不可侵犯性。這種神聖不可侵犯性,在今天說來,大家會覺得是一個常識。但實際上真正想一想,憑啥子人是平等的?往前面追溯到無窮,如果不找到一個不變的、公義的、正義的價值來源,那麼所謂常識還是經不起推敲的。你說人與人平等,憑什麼這樣說呢?你生來就美,我生來就醜,你生來肢體健全,我生來就只有一個腳,憑什麼說平等?所謂平等,並不是說肉體上的平等,而是指人格平等、靈魂平等。但要說一點,你如果認為人根本就沒有靈魂、沒有人格,那還哪里有平等呢?那就沒有平等了。人類追求平等,整個西方民主制度在追求平等這一點上,是跟英國的清教徒革命聯繫在一起的。

1640年的英國革命,1668年發生「光榮革命」,1669年頒佈《權利法案》進一步限制了王權,保障了議會的權力,標誌著英國古典的君主立憲制度成立了。

1640年的英國革命,又被稱為清教徒革命,主要是英國的清教徒起來反抗當時的國王對人民的傳統權利的剝奪。當時第一次提出普選權,第一次提出所有人都應該有普選權。在克倫威爾的所率領的部隊裏面,有一批比較激進的軍官和軍人,率先地提出來要初選普選權。這是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真實的提出普選權的要求。他們提出這個普選權要求的前提,首先就是人是平等的。如果人與人不平等,為什麼要求普選呢?當時他們提出了一個很有力的口號:「在亞當和夏娃的時代,誰是貴族,誰又是士紳」?整個是回到了基督教的創世記中,「神說,神按照他的形象創造了世人」。然後,他們在當時的革命中提出,「在亞當夏娃的時代,誰是貴族,誰又是農民?」如果你承認有這麼一個起點的話,人就平等了。

二次大戰之後,制定了《聯合國憲章》和《世界人權宣言》,這是聯合國人權框架的基礎。也就是一個自然法的基礎。今天的聯合國框架就是建立在這個自然法基礎之上的。中國是《世界人權宣言》的簽署國,而且是起草國。《世界人權宣言》的第一條就說,人人生而平等。當時這個表達有過爭議。因為蘇聯是無神論的,要按邱吉爾,打敗了德國就該繼續打蘇聯,繼續反法西斯。但是大家覺得應該和平,所以做下來討論這個世界最起碼的正義。美國的獨立宣言說人是被造平等的。是created equre。這就暗中承認了一個造物的存在。在造物主的觀照下,才有被造物的平等。但一些國家只承認天賦人權,到此為止,不承認人是被造的。也就是進化論的。但是你想一想,進化論和天賦人權是直接衝突的啊。人是猴子變的,猴子有優良品種,也有不優良的品格,我們是什麼品種變的呢。法西斯的種族優越論,背後其實就是進化論啊。當然這些問題你也可以不想,直接說天賦人權這是常識。也可以。所以後來《世界人權宣言》的第一條,在經過了這個爭論後,它的表述就變成了人是生而平等的。是born equre。

憲政就說這麼多。下面說說在一個專制社會,我們怎麼做公民?

(錄音中斷,後面部分約一小時,大致提綱如下)

1、 什麼是公民。歐洲市民和自治城邦的興起。
2、
3、 精神上的海外華人。
4、
5、 頂天立地的人。土地私有的重要性。
6、
7、 納稅人。什麼是稅,什麼是保護費。
8、
9、 與他人結盟的人。共同體的概念,公民是一種契約關係。
10、
11、 非暴力不合作的人。專制政府最缺的就是羞辱,就是不合作。
12、
13、 活在陽光和真實中。

(完)

──《觀察》首發(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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