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靈:無可救藥的腐敗政府,無可理喻的貪賄官員

湘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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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6日訊】最近,中國政府又開始表演「反腐敗秀」,先是開列了一張反腐敗成績的清單:2004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36,509件,涉及42,225人,其中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2,856人。國企改制過程中的職務犯罪占案件總數的40%,貪污賄賂犯罪者高達 25,322人。繼之又以中共中央名義於1月17日頒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聲稱這是今後反腐敗的「指導性文件」,並信誓旦旦地宣佈將於「五年內制定反腐敗法」。緊接著的所謂「反貪行動」更是堪稱世界獨一無二,那就是在中國掀起了所謂「禁賭風暴」。

  那麼,時下中國的貪腐之風到底有哪些特色?是否一旦有了反腐敗立法,腐敗蔓延之勢就可以得到遏制呢?

  盤點去年的腐敗特點,就會發現,中國目前的腐敗形式已經變成世界獨一無二。比如公款私用培育出來的豪賭之風,這種狀況即使在目前與中國腐敗不相上下的幾個國度也未曾聽說。這種腐敗行為通過所謂「黨紀國法教育」與「黨員保鮮」行動已經毫無意義,因為官員並非不知道這是犯罪,而是明知故犯。中國官員們在公共生活與私人生活中的人格分裂狀態已經為中國人司空見慣。在大庭廣眾之下,他們道貌岸然,開口「黨性」,閉口「原則」,而在私人生活中,道德極其敗壞。按照中共官員的工資標準,這些月工資僅兩三千元的官員們用於豪賭的錢從何而來?根據查獲的案件,幾乎所有參賭官員都是貪污腐敗之徒。廣東惠州原公安局長吳華立,嗜賭如命,為中飽私囊,積聚賭資,利用職權為惠州至香港的性交易開闢骯髒通道,輸送大陸年輕女子赴港賣淫。

  一些地區的官員不僅參與賭博,還充當賭頭、莊家或者為賭博充當保護傘。這類在社會公共生活中是道貌岸然的官員,一旦離開公眾視野,則成為社會所不齒的賭徒與皮條客,這種人格分裂狀態實為空前未見。官場存在大量這類魑魅魍魎,只能說是鼓勵虛偽與無恥的專制政治制度所養成。而中國政府早在境外賭場興盛之初,就已經知道自己的官員是賭場豪客,卻一直有意裝糊塗,直到統計出「每年有將近6,000億元人民幣的資金流向國外及港澳地區的賭場或賽馬場」,才感到官員大規模參賭「有害國家經濟安全」,開始啟動「抓賭運動」,這樣的反腐敗能說具有積極意義嗎?

  其實,真正危害國家經濟安全的還有延續多年、為害甚烈的金融腐敗。但中國政府這些年來懲治金融腐敗卻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以證監會官員近幾年七起涉及股票發行的腐敗案件來說,其中好幾位東窗事發後未受懲罰,只是調走了事。相對於高額的腐敗收益來說,風險如此之低,自然引起貪官們前仆後繼倣傚。

  據中國人民銀行官員謝平等人研究編製的「中國首個金融腐敗指數」顯示,2002年至2003年度,中國金融腐敗指數已高達5.42,其中銀行業腐敗指數為4.17,證券業腐敗指數為7.26。按照該指數表的說明,指數從1到10排列,越接近10,表明腐敗越嚴重。  可以肯定的是,這一腐敗指數被有意低估,因為謝平本人還在金融系統裡工作,不能不顧及「影響」。今年1月初,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下屬的一家分理處主任高山攜帶6億元人民幣巨款潛逃至加拿大。如此巨案竟然發生在一個小小的銀行分理處主任(充其量是個科級幹部)身上,可以讓人感到中國的金融系統四面漏風,因為按照銀行內部的規定和高山本人的職務,高山根本無法提走如此巨額款項。金融系統乃是一國經濟命脈所系,有如經濟系統的神經中樞,一旦出事,整個國民經濟將有崩潰之虞。面臨如此危局,中國政府不是在金融領域積極反腐敗,而是努力謀求將國有銀行推到海外上市,想藉此轉移金融風險,完全是治標不治本之下策。

  中國以往的反腐敗經驗表明,在一黨專制的條件下,多出台幾部法律或者多成立幾個反腐機構根本無濟於事,其結果往往只是為新成立的機構與司法系統多提供一些尋租機會而已。可以斷言,「抓官賭」這種運動式的反腐敗最終照舊會流於形式,干詐唬一陣罷了。要想成功地遏制腐敗,治本之策還是改革現有的政治體制,用權力制衡的民主政治代替一黨專制威權政體。 (華夏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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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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