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鋒:反分裂法的恐怖性﹑無恥性與愚蠢性

凌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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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訊】中國的人大常委會已經在去年12月下旬審議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草案﹐但是內容沒有公佈﹐只是官方一些消息人士故作神秘做些洩露與外間的猜測和炒作﹐例如畫定所謂「紅線」標準﹐作為發動一場戰爭的根據﹐有的甚至說還規定統一的期限等等。但是也有的說沒有統一期限﹐還有說內容很籠統等等。總之﹐正式內容要明年三月召開全國人大會議時通過公佈﹐可能還要看臺灣與國際的反應才最後定稿﹐再交給表決機器通過。

然而從它的大致內容和炒作的程序來看﹐可以用「恐怖」﹑「無恥」與「愚蠢」概括之。

一﹐恐怖性

1﹐作為對台動武的法律根據﹐這種暴力恐嚇就帶有恐怖性。同時配合出籠的有國防白皮書﹐香港親共媒體最近再聲稱解放軍已完成「七日攻陷台灣」的絕對機密計畫﹐擬定了兩套方案、四種打法﹐極可能在2006至2007年間發動。這種恐怖行為無視台灣2300萬人民的人權和免於恐懼的自由﹐踐踏了聯合國人權憲章。

2﹐在反分裂法的武力威脅下﹐美國也是受害者﹐因為也有消息指出﹐中國以此對抗美國的台灣關係法﹐揚言不惜同美國一戰﹐演習所謂「三打」﹐以美國作為目標。因此聲稱也可以以此作為對美國開戰的法律依據。

3﹐中國的台商會生活在恐怖之中。因為中國早就將台商塗上綠色或藍色的色彩﹐不時加以恐嚇﹐因此只要台商與某些官員出現糾紛﹐就可能被套上「綠色台商」而被反分裂法制裁。

4﹐炒作過程也帶有恐怖性﹐除了官方媒體和官方人士﹐還有境外的「愛國媒體」和「愛國人士」﹐他們大聲叫好。境外有的統派媒體和政客也有如此表現﹐聲稱這是阿扁的挑釁造成的﹐因而表現亢奮或幸災樂禍﹐炒作統一時間表﹐恨不得中國立刻攻打台灣。他們忘了沒有阿扁和李登輝﹐照樣有8-23炮戰。還有的把胡錦濤比作漢武帝。這表明他們不是站在愛台灣的立場﹐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場。

5﹐賊喊捉賊的恐怖性。台灣本來就是一個獨立而又富裕的國家﹐沒有任何發動戰爭的慾望﹐何況去同龐大的中國打仗﹔只有中國因為要吞併台灣﹐才有發動戰爭來達到目的的可能。「魁獨」同戰爭毫無關係﹐捷克斯洛伐克分成兩個國家也沒有發生戰爭﹐中國要把兩個國家變成一個國家才需要戰爭﹐是中國要發動的戰爭﹐卻把責任推給台灣﹐還發動國際社會把戰爭責任強加到台灣頭上﹐這種強盜邏輯難道不恐怖嗎﹖

二﹐無恥性

1﹐以「反分裂」掩蓋「統一」來改變現狀﹐欺騙美國和國際輿論﹐好像中國做了讓步。

2﹐以反台灣分裂掩蓋1931年與1949年中共的分裂活動﹕在中華民國國土內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3﹐在去年10月與俄國簽訂邊界條約後制定反分裂法﹐掩蓋出賣北方國土以及其他國土的行徑﹐欺騙國內老百姓。除了三百萬平方公里北方領土﹐還有1929年被蘇聯佔領的黑瞎子島﹐1991年蘇聯還答應歸還中國﹐2004年則分裂為一半一半﹐俄國還對中國的另一半擁有開發權。此外﹐中共建政以後出賣的還包括雲南﹑西藏﹑北部灣﹑南中國海及東北白頭山等領土。

4﹐以掩蓋中共統治集團要吞併台灣而又無能為力的窘態﹐從毛時代「解放台灣」﹐鄧時代「一國兩制」﹐江時代「文攻武嚇」﹐到現在「反分裂法」﹐企圖把中國的憲法﹑法律用暴力形式強加在台灣頭上。

5﹐以煽動民族主義來轉移國內民眾不滿共產黨統治的現狀﹕包括貧富兩極分化﹐特權集團的貪污腐敗﹐官員的橫徵暴斂﹐等等。

6﹐以台灣執政黨在立法院選舉中沒有得到預期的勝利而乘勢增加壓力而又為統派加油﹐但是對統派又不放心﹐才有拒絕給馬英九簽証到香港的事件。這是在干預臺灣的?部事務。

7﹐最根本一條就是以反分裂來掩蓋「專制」企圖統一「民主」的實質﹐開歷史倒車。中共一再說要不惜一切代價統一台灣嗎﹖那就放棄一黨專政來吸引民主台灣的統一。這個「代價」太大﹐中共不願意付出﹐因為他們失去特權後﹐台灣統一對他們毫無意義。正如人死了以後﹐財產對他們還有甚麼意義﹖

三﹐愚蠢性

1﹐驚動美國﹐美國的兩岸政策會擺回台灣一邊。所以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專程來美國溝通解釋﹐但是美國仍然認為這是片面改變台海現狀。所謂中美關係三十年來最好的時刻蒙上陰影﹔而被中國及台灣藍營痛罵的前AIT理事主席夏馨則到台灣拜訪「老朋友」。

2﹐驚動日本﹐加強戰備﹐改善與台灣關係。日本加強軍備﹐公開把中國當假想敵﹔在中國揚言要報復的恐嚇下仍然批准台灣前總統李登輝到日本度假。

3﹐自縛手腳﹐今後將失去統獨問題上的靈活性。不但是台灣﹐還有事關中國的其他地區。

4﹐語無倫次﹐洋相百出﹐如認為有了法律根據。中共喉舌「文匯報」12月25日頭版頭條的大標題就是「《反分裂法》進立法程序 制裁台獨有法可依」﹐那就是說以前反對台獨所做的一切都無法可依﹐是「無法無天」的行為。

四﹐總結

1﹐反分裂法是胡錦濤掌握黨政軍大權﹐媳婦熬成婆婆而成為新獨裁者以後利令智昏所做出來的事情。

2﹐全世界人民都有擺脫獨裁統治而維護自己獨立的權利﹐何況從來沒有接受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的台灣﹐有甚麼理由要被專制中國統治﹖

3﹐台灣需要以制憲與制定相關法律來為自己國家做出明確定位﹐國名叫甚麼可以商量﹐但是主權獨立的原則不可以討論。

4﹐根據上述中共在以往和最近的表現﹐必須接受反分裂法審判的是中共自己。

5﹐中國目前最需要的是「反獨裁法」﹐以此審判中共統治中國半個多世紀以來的滔天罪行。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可以找到在執政黨統治下有八千萬人不正常死亡的例子﹔全世界也找不到一個侵略者侵略其他國家而導致被侵略國家有八千萬人的不正常死亡。這個超級罪行還要拿到國際法庭去審判。

如果胡錦濤膽敢把對台戰爭的法律強加到台灣頭上﹐台灣的海外僑民應該學法輪功「全球審江」那樣﹐進行「全球審胡」。

(在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美東支盟演講會上的專題演講 2005年1月9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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