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立凡:食人之“年” 2005歲末隨想

章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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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訊】據民間傳說,古有怪獸名“年”,頭長觸角,兇猛異常。平時深居海底,至除夕上岸,吞食人畜,屆時人皆離家遠避。後百姓得神人指點,知其畏紅色、火光及炸響,至時貼紅門聯、燃爆竹、照紅燭待旦,其害遂絕,其俗則沿襲至今,是爲“過年”。

  解讀神話傳說中的隱喻,可知“年”是吞噬生命之物。任何生命皆有周期,從出生之時就在走向死亡,而這段周期的座標,刻有秒、分、時、日、月、季諸“格”,至年爲一大“格”。生命“爬格子”到一定階段,就爬不動了——是爲大限。

  以上說的是無幹擾的自然進程,但生命的周期,還會因各種突發因素而驟然中止——從天災到人禍,以及自然進化中的生存競爭。

  幼時盼長大,由長及老,終於到了開始感慨過年的年紀,領悟到生命是需要珍重的。珍重自己的,也需要珍重別人的,甚至其他物種的——是爲“仁”。

  “天地不仁,以萬物爲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爲芻狗。”生命的寂滅,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但聖賢們若作如是觀,則難逃“不仁”之譏。

  西元2005年,中華大地,礦難不已,礦工死傷百千,皆人禍也。國人哀之,亦有不哀而佯哀者。更有中國科學院院士某,年中首倡“人類無須敬畏自然”,年末又發高論,指死礦難者曰:“誰叫你不幸生在中國”,乃明示其不哀者。

  二語或可作一挽聯:“不幸生於中國,無須敬畏自然。”

  身爲“知識與良心代表”的院士學者,也算是今之聖賢了,說“人類無須敬畏自然”,似爲全人類爭人權,其志亦大矣!說“誰叫你不幸生在中國”,或可引申出兩條結論,一是中國無人權,二是生於中國的賤命之人,不配享受人權。我不知其所雲孰是,亦不知其是否尊重人權?

  具體的人權——生存權和發展權,據報道是受到我國人權政策保護的。發展之目的是要改善人民的生存狀況,生存倘若不保,發展與我何干?資本的發展權要吃百姓的生存權,代表最大多數人利益的執政黨和政府,應保護的首先是生存權。

  勿以爲別人的生存權與己無關,關懷他人也就是關懷自己。在經濟高速發展的今天,我們的生存權有保障嗎?河流在被污染,生態在被破壞,呼吸著污染的空氣,皆由“無須敬畏自然”?吃著不安全的食品,用著高出成本幾十倍的藥(還不一定有效),沒有錢就會被醫院踢出門外,只因“不幸生在中國”?

  “年年難過年年過,處處無家處處家”,是前人的歲末寫照。如今當你全家團圓、酒足飯飽,欣賞著歌舞升平的新年電視晚會節目之際,想一想那些被礦難吞噬親人的家庭,那些失地流落他鄉的農民家庭,那些失業困居都市的工人家庭,這個年怎麽過?即便年終歲末一點例行的“送溫暖”,能解救其他時段的苦痛嗎?

  2005,一個“礦難食人”之年,毀了千百個家庭,耽誤了若干官員的前程。但“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與其民不聊生,不如“官不聊生”。

  早年讀《賣火柴的小女孩》,不斷擦燃的火柴,是她對生命最後的憧憬,在萬家燈火的平安夜,弱小的生命最終與火柴一同燃盡。

  新年的鐘聲即將敲響,失衡的社會如何謀求和諧?

  2006,能給人以希望嗎?

  2006年12月21日 風雨讀書樓

──轉自《世紀中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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