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胡蘭僅僅是一個悲劇,而不是英雄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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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3日訊】我之所以說劉胡蘭不是英雄,並非想否定她在面臨死亡威脅時的堅強不屈,即使她是被死亡嚇得痛哭流涕而不是傳說中的以大義凜然,已經都無關緊要。我是要說明,她的死,是兩種她個人無法抵禦的強大的社會力量對她的利用、欺騙和無情的侵犯造成的。她並不知道她在做什麼,她所堅信並為之獻出生命的理念,事業,並沒有她所看到或是聽到那樣偉大。

直接導致她死亡原因是她配合中共武工隊處死了本村村長石佩懷。據一些資料記載,這個村長為閻錫山的軍隊派糧派款,遞送情報,所以就要殺死他。我們知道,那時閻錫山是國民政府山西省主席,也相當於現在的山西省長,只是當時他把持著山西的軍政大權。1949年後的幾十年中,村長或是村支書、鄉長等,也都是要派公糧、派民工、派稅的,這是地方政府的職責,特別是在大躍進和文革中,因為派公糧、派民工而大批逼死農民、逼迫農民背井離鄉的村長、鄉長,應該並不比1949年前少,也並不比1949年前更善良,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難道農民或是某個其他的黨派就可以私下處死村長嗎?

此外,劉胡蘭死難時,已經不是抗日戰爭之時,而是內戰之中,中國的內戰,無論是從當時還是從現在來看,都是一場沒有必要的戰爭,它不是進步與落後之間的戰爭,比如民國與大清朝之間的戰爭,就是一場進步與落後之間不得不進行的戰爭,也不是抵禦外辱的戰爭,而是一場純粹是奪取權力的戰爭,這已經為戰爭之後的事實所證實。戰爭之前的政府,是有非常多的必須要改變的缺點,但是並非是一個無可救藥的政府,因為這個政府還具有基本的民主素質,至少它擁有在中國全部歷史中,更徹底的選舉制和憲法制度,中國人唯有在這個階段擁有過言論、結社和遊行的自由,中共就是在這個自由制度下才得以產生的,中共的報紙、電台等也就是在這個制度下才得以發行運轉的,據一本《歷史的先聲》的書披露,在中共1949年獲得政權前,曾經許諾要在中國實現比中華民國更加民主的政治制度,而廣大民眾之所有能夠擁護並跟隨中共浴血奮戰而推翻中華民國,就是因為熱切希望能夠獲得更多的自由和民主權力,希望在中國建立一個更加進步的政府。

劉胡蘭就是這樣的一個受到蠱惑的少女。在一種思想的蠱惑下,她替反政府的武裝力量效力,並最終走上了殺人害命之路。從這一點來說,她不僅不是英雄,還是一個有罪的人。作為政府,需要追究殺人者的罪過和有關人的責任,本來是天經地義的,劉胡蘭等人參與了殺害村長的犯罪行為,自然是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是,我們看到的是,在那個時代,沒有人想到用法律來解決問題,一個方面利用法律的保護,鑽法律的空子,實行暴力推翻政府的行為,另外一個方面,利用手中的權力,不經過合法的審判,就大肆屠殺相關人員,甚至對一個少女也沒有起碼的同情和人道,雖然雙方很難認定誰為因誰為果,可是這樣的殘酷現實是我們不願意再看到的。

所以,我們應該看到劉胡蘭的可悲之處,即她並不瞭解自己所要做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像那些宣傳那樣冠冕堂皇,她受到蠱惑後,失去了對自己生命的珍視,也視別人的生命如草芥,在她幼小的心靈中浸潤著暴力的毒素,浸潤著無視他人權力的狂妄,浸潤著為了自己或是自己一群人的利益和權力而不惜犧牲他人的利益和生命的偏激。她的英勇和堅強,不是為了一個崇高的人類普適的目的,也不能體現人類本質的價值,而是為了自己一群人的私利的執著;她的從容就死,不是為了更加崇高的自由和社會的進步,而是因為她受到蠱惑後的執迷不悟。所以,這個少女的死是可悲的,而不是英雄式的。希望人們能夠記取這個慘痛的悲劇,讓象劉胡蘭這樣的少女,過屬於她們的自由和充滿愛,而不是充滿仇恨的生活,讓她們不必為了像她們那個年齡還不瞭解和無法認識的東西去獻出生命!作為我個人,我希望,如果歷史能夠再來一次的話,劉胡蘭不用再堅強和英勇,她可以向暴力低頭和屈服,然後好好地去過屬於少女的生活,去戀愛,去結婚,享受生活的美好,去把她已經擁有,卻因早逝而中斷的愛情生活過到最後。我也希望,現在的少年們,不要被片面的宣傳所蒙蔽,誤以為劉胡蘭是一個了不起的大英雄,其實,她只是一個特定社會背景下被犧牲掉的可悲的,同時也負有罪責的小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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